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2101000
砚山县康复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砚山县康复院负责康复院入住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为其提供基本生活服务,基本医疗服务,麻风病畸残康复服务,现症麻风病患者医疗服务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现康复院有1名医生、2名护士负责院内基本医疗工作,8名临时工负责院内居住人员的衣食住行及后勤保障工作,核定编制7人,2023年年末,在职在编7人。康复院居住人员享受医疗保障,居民医保由康复院工作人员帮康复者在手机上缴费后,医保局后返缴费的250.00元给康复者,住院医药费用居民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由县民政局“一站式救助”报销;享受国家农转城和城镇低保政策,所有居住人员的农村户口转为居民户口。康复者在院内居住,一日三餐,桌式就餐,有专人帮洗衣服,在院内门诊看病不花钱。2023年每月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从2019年每月为480.00元再次提高为598.00元。目前康复院正常运转。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康复院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诊断室。所属单位0个。
砚山县康复院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砚山县康复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砚山县卫生健康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康复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康复院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为空表。
砚山县康复院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康复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725986.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5986.8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570900.05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5086.77元,增长9.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1286.77元,增长20.3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362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砚山县康复院新增1名在编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023年无其他收入,导致其他收下降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康复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764746.82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176.80元,占总支出的60.53%;项目支出696570.02元,占总支出的39.4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532140.05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2606.77元,增长15.1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7430.75元,下降18.19%;项目支出增加470037.52元,增长207.4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麻风病人医疗自付部分由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康复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8176.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48581.55元,占基本支出的98.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595.25元,占基本支出的1.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康复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6570.0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专业业务工作经费696570.02元支出中,麻风病人医疗自付部分132210.98元已全部用于支付麻风病人到砚山县人民医院、砚山县中医医院、砚山县江那卫生院和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医疗自付部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康复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5986.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0%。与上年相比增加291286.77元,增长20.30%,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1名在编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536.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028.1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8.1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44683.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0%。主要用于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23054.25元、事业单位医疗57108.0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707.1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04.12元、城乡医疗救助132210.98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716399.0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7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20000.00元,决算为11988.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1988.2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5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康复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988.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1988.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874.25元,增长66.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874.25元,增长66.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太长,维修费用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麻风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康复院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0.00相比元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康复院资产总额2236604.82元,其中,流动资产101478.18元,固定资产2135126.6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7963.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康复院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2101111
砚山县康复院2023年决算公开表172906618863204996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