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16 09:59:37     来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713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1600301000

砚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法规政策,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规划,指导乡镇业务工作;

2.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具体业务,办理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变更、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稽核、注销登记、待遇支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3.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收缴、储存、运营工作,及时将保险费的支付、积存和运营情况报告上级部门,定期向参保对象公布个人账户储存额;

4.负责做好财务、审计工作,编制报表按时上报;

5.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录入、档案管理,妥善保管各种单据、表册;

6.负责提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7.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在各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稳步推进。

(一)参保扩面。2023年全县州级下达总任务数为29.18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领取待遇人数达5.6118万人。截至2023年12月18日,参保数完成29.61万人人,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的101.47%,参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依据税务征收参保人员实际缴费情况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做实缴费到账工作,2023年12月根据税务征收参保人员实际缴费人数21.72万人,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做实缴费到账,征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4670.4万元,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待遇发放。截至2023年12月18日领取待遇人数5.9272万人,累计支出9595.25万元,丧葬费办理3547人,支出699.15万元,转移支出20.25万元。

(三)待遇资格认证。2023年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按照城乡居民风控系统平台推行循环认证工作机制,采用“云南人社12333”APP自主认证模式,经办机构认证为辅认证方式,县乡村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共同完成每月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实现待遇资格认证辅助待遇发放的工作。

(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砚山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自2021年度完成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工作后,2022年开始按照砚山县自然资源局上报被征地农民土地报件中的被征地农民花名册,核实符合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城乡居民进行身份认定;2023年12月,砚山县实际认定人数是2530人;2023年9月砚山县人民政府下发《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从2023年度开始,按照灵活就业最低缴费档次的30%进行缴费补贴,补贴工作在此年1月完成。现目前,砚山县被征地滚存结余64271.81万元,其中活期存款4671.81万元,定期存款59600万元,全县被征地农民社保基金计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补贴到个人账户资金1711.16万元。

(五)参保关系转移。我县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关系转移实际,依托新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转移流程,简化办理流程,畅通跨地州市、省域和跨制度参保转移渠道,对审核符合条件的参保关系转移,以系统直办,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办理。截至2023年12月,我县累计办理参保关系转移119人。其中转出118人,转入1人。

(六)社会保障卡管理。砚山县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信息化建设工作。截至2023年12月,金融社保卡制卡54.56万张,发放54.51万张,社会保障卡制卡信息任务完成100.09%,电子社保卡申领27.86万张,电子社保卡签领完成率50.88%,完成州局电子社保卡签领完成率45%的任务。目前,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安排专人负责处理全县社会保障卡发卡、制卡、变更、注销、转移等工作,其他工作人员熟悉社会保障卡发卡、制卡、变更、注销、转移业务工作,方便群众办理社会保障卡;各乡镇社保中心负责乡镇辖区内社会保障卡发卡、制卡、变更、注销工作。

(七)违规领取社保基金专项治理。2023年,省州下发服刑和重复领取违规领取社保待遇疑点数据11条,已核实11条,查实违规领取待遇11人2.67万元,已追回10人,追回金额2.65万元,未追回1人,未追回金额226元,未追回资金在此年1月发函给砚山县农村商业银行协助追回。2021年度自查核实违规领取待遇3人,金额1.4119万元,已完成追回两人,金额5385元,另外一人张成资金完成部分追缴,追回3231元,未追回5503元,未追回资金在后续发放的养老金中进行追回。

(八)落实“三类人员”政府代缴。根据《云南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17〕133号)要求,与民政部门对接,通过筛查、比对。2023年低保、特困人员代缴预算70万元,实际代缴(以10月名单为准),县级财政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申请代缴,共7701人,金额77.01万元,已完成系统到账处理,代缴金额与预算代缴稍有不符,还需要向县人民政府申请预算差额。

(九)完成网格卫生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局按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格卫生和人居环境卫生工作要求,安排人员到网格区、包保村委会开展卫生清理、卫生监督、三覆盖排查化解、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财务股、统计稽核股、养老金发放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砚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安排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中无数据;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安排的支出,故《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及相关内容。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844418.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4418.4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30394.62元,增长17.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实有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4人,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收入比上年增加等原因,导致本年度收入比上年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0435.39元,增长17.8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实有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4人,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收入增加等原因,导致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长;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0.77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税务局划入代扣个税手续费40.77元,2023年度无此项收入,导致本年度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844418.42元。其中:基本支出2844418.42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30394.62元,增长17.83%,其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4人,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等原因,导致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增长。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0394.62元,增长17.8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4人,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等原因,导致本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增长;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44418.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57030.89元,占基本支出的96.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387.53元,占基本支出的3.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4418.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30435.39元,增长17.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实有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4人,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等原因,导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06038.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9617.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87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元,决算为16328.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4903.7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27%,完成年初预算的99.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142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3%,完成年初预算的35.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328.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4903.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14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737.74元,下降14.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88.74元,下降15.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1.00元,增长3.7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社会保险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调研督导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控制度落实情况等相关工作发生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接待人数38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度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资产总额129595.30元,其中,流动资产20812.67元,固定资产108782.6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67788.56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193.2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020.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73.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73.1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现金盘盈收入,按照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行政单位收回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置换换出资产评估增值等。

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1600301111

砚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081503242057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