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16 08:05:19     来源:县监察委员会 阅读次数: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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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调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督促全县各级党的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责任。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3)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完善党内监督体系。

(4)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令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政务处分决定;对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6)受理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控告、检举;受理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机关给予处置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等。

(7)制定党风党纪学习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法律的宣传工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清廉用权。

(8)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9)调查全县党的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监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向有关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全县有关监察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地方性规则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10)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11)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12)领导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乡(镇)纪检机构领导班子和派驻(出)机构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任免;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3)承办州纪委、州监察委和县委、县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十年磨一剑之后再启新征程的一年。一年来,在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使命职责,把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激发出来的精气神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有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砚山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一)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积极探索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实践路径

开展政治监督护航行动。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中国绿色铝谷”核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等工作为监督重点,精准监督、跟进监督、靠前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15个,移送问题线索1件。紧盯上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整改开展“点题式”监督,县委常委会2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推进问题整改8个。配合州纪委严肃查处违法批准征收耕地建设梦幻大世界游乐园、竜白公园和“三条环城公路”问题,对3家单位、5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1件1人。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08个,严肃查处截留或骗取高龄津贴、临时救助等典型问题52个,整治成效排名全州第一。向县委专题报告养老领域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推动11个停工项目复工建设,追回资金60.22万元。全年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6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问责及批评教育152人,坚决查处向“保命钱”“救命钱”伸手的八嘎乡原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沈光才严重违纪违法案,在正风肃纪反腐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州巡视巡察部署要求,协助县委修订《十三届砚山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坚守政治巡察定位。以巡察提质增效年为工作抓手,全面实施“六大行动”,提高工作标准,增强巡察效果,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采取上下联动、常规巡、乡村一体巡等方式,对55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1284个,移交问题线索34件。以抓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为落脚点,制定《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工作指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推进反馈问题有效整改落实。

(二)深化细化“四责协同”,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全面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坚持把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2次,协助县委制定主要任务清单,督促抓好州对县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县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县处级分管领导参加分管联系部门和乡(镇)巡察反馈会,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单位“一把手”和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向县处级领导和下级“一把手”派单3366条,15名党委(党组)书记向县委常委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

做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坚持以有效监督管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认真落实“零提示”工作办法和“一把手”勤政廉政监督预警机制,发出提示卡和预警卡566份922条。对3个单位“一把手”开展“蹲点式”调研,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9个,移送问题线索2件。围绕行政审批、资产资源管理、项目工程建设等领域强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聚焦7个方面查找并督促整改问题21个。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务晋升、评先推优中把好廉洁关,提出廉政审查否定意见82人(次)。

多措并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干部455人,第一、第二种形态占82.22%。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给予从轻或免予处分9人,开展澄清正名9件9人,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人,激发党员干部奋进担当的热情和动力。

(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

聚焦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三个紧盯”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五个紧盯”,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对歪风邪气露头就打,绝不姑息,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86个,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问责2人,清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及违规吃喝费用305万元,对9个单位10名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持续推进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专项整治,通报曝光99人,清理处置2020年以来政法部门未及时移送的问题线索183件,处分酒驾、醉驾党员、公职人员117人。

(四)始终坚持系统施治,一体推进“三不腐”治理效能

创新机制破解监督难题。深入实践“四个进一步探索”,按照“职责相近、地缘相邻、便于指导”的原则,整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力量,巩固拓展“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协作联动”监督工作机制,有效破解监督力量薄弱和“不敢、不愿、不会”监督等问题,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齐头并进。协作联动专项监督发现问题359个,移送问题线索17件,发现问题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做法得到省纪委省监委教育整顿督导组的肯定,经验在全州推广。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水利行业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11名党员干部主动说清问题,上缴违纪违法资金127.18万元。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在清存量遏增量上积极作为,受理和处置问题线索472件,同比增长214.7%,立案255件,同比增长79.6%,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9人,留置12人,移送审查起诉13人,收缴违纪违法资金5364万元。

做实查办案件“通篇文章”。深化源头治理,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6份,督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产业园区等领域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28个。政府和国企项目“两拖欠”治理清偿拖欠项目资金3.57亿元。丰富警示教育形式,通过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加庭审旁听、观看警示教育片、编印典型案例警示录等方式筑牢思想防线,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政治效果。充分挖掘砚山“土陶、弦子、玛瑙、刺绣”四张文化名片蕴含的廉洁元素,《虚怀当竹—弦子》《精钻细研—刺绣》2部专题片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采用,系列专题片被评为全省优秀网络视听节目。以“清风拂砚·文化叙廉”廉洁文化教育长廊、王有德故居、王建川事迹陈列馆为廉洁文化阵地,32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深入挖掘本土乡风民风家风故事,打造“清廉单元”示范点,不断提升廉洁文化建设砚山“辨识度”。

(五)统筹抓好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以严实举措纯洁思想、纯洁组织

坚持抓学习、强素质,锻造忠诚品质、淬炼过硬本领。把学习教育贯穿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全过程,用好用活县内革命传统教育和红色廉洁教育资源,开展“重走长征路”等教育活动。注重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说法,通过正反典型淬炼“孤独而坚毅的战士”。采取集中培训、以案代训、案件复盘等方式强化能力素质提升,举办培训班2期286人(次),选送127人(次)参加省、州组织的培训和跟案锻炼。通过辨析式测试错题复盘,测试成绩由上年度倒数第一跃升至全州前列。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明德端心激浊扬清”被评为县级首批“十佳机关党建品牌”。

坚持抓源头、找问题,全面检视整治、提升整改实效。将主题教育检视整改与教育整顿检视整治贯通融合,对照信仰缺失等六个方面48种表现,聚焦“十三小”“五官不正”“五过现象”等机关政治亚文化,深入开展问题“大起底”,统筹推进案件质量问题、违规办案等10个专项整治,坚持刀刃向内清理门户,受理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0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3人,处分后调离纪检监察系统3人。完成114名监察官首次等级确定工作,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更加彰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加挂派出机构管理办公室)、宣传部(加挂文山州警示教育基地中心)、党风政风监督室(加挂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加挂信访举报中心牌子)、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7人。其中:行政编制1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年末其他人员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2401721.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01721.8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63464.20元,增长27.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63464.20元,增长27.7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2401721.83元。其中:基本支出20451192.83元,占总支出的91.29%;项目支出1950529.00元,占总支出的8.7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863464.20元,增长27.7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62935.20元,增长20.38%;项目支出增加1400529.00元,增长254.6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和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51192.8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161281.44元,占基本支出的83.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89911.39元,占基本支出的16.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5052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19760元,大案要案查处支出900000元,巡视工作支出314173元,组织事务支出855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4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01721.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863464.20元,增长27.73%,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916187.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8%。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17907635.58元,用于组织事务8552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7898.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51102.64元,抚恤22529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5.8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28964.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012802.86元,事业单位医疗283895.6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57752.3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4513.8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786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378671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218354.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00元,决算为197346.2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38%,完成年初预算的46.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2100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2%,完成年初预算的26.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00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218354.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00元,决算为197346.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2100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县级财政困难,应及时清算的车辆修理费、保险费未能按时结算。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620.32元,增长4.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658.32元,增长5.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00元,下降0.1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及时清算的车辆修理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车辆编制增加和工作需要。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办案等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外县工作交流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9911.39元,比上年增加392893.16元,增长13.5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 邮电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等较去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506296.97元,其中,流动资产337089.99元,固定资产2169206.9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89709.2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26799.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33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33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334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334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1

8.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2201111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12024081502475960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