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0201000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是全县唯一的皮肤病、性病防治专业机构,是发现麻风病人的重要窗口,同时也是全县的皮肤病、性病规范化专科门诊,具有较强的专业医生,以艾滋病咨询、性病检测、激光治疗、检验等,承担着全县繁重的麻风病防治工作任务。主要设有门诊、麻性科、行政后勤科三个科室,主要工作是,麻风病防治、性病诊疗、MSM干预。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统筹兼顾,在麻风病性病防治、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落实全面发力补短板、主动作为塑亮点、立足岗位当先锋。第一,党建引领强业务。按照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成员单位职责,班子成员对11个乡镇、12个片区实行分片包干,对12个乡(镇)卫生院、6家县属医疗机构及3家民营医院进行麻风病、性病防治工作督导。年内,新发麻风病人4例,5年内疫村27个,6-10年内疫村17个,10年以上疫村、自然村953个,均已完成体检工作。以求真务实的措施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为广大皮肤病患者提供便利,2022年元旦开设住院部,解决了我县皮肤病患者住院难、住院贵的问题,2022年门诊就诊人次较2021年增加了3千余人次,业务收入较去年增长5%。加强对麻风病群体的关怀。积极向政府争取7.9万元修缮康复院年久失修的房屋,今年审核通过麻风病畸残者入住康复院3人,现康复院居住着74人。第二,党建引领促振兴。选派2名优秀党员干部驻村开展工作,慰问“三类人员”59户合计7560元,职工出资9600元为农户硬化庭院;在“扶贫832平台”购买扶贫产品6次,合计2.69万元,以实际行动为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贡献一份力量。第三,党建引领践初心。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志愿汇”注册60人,深入包村点和网格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00余次,累计服务6994个小时,出资4050元为网格点维修水电和铺平道路。第四,党建引领谋健康。7名党员干部组成健康巡讲师团队,深入网格片区县综合执法局等11家县级单位开展健康巡讲4轮,巡讲覆盖1183人次,为提高我县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做贡献。第五,党建引领共防控。一方有难八方支援,选派了26名党员干部职工支援麻栗坡、马关、丘北的新冠感染疫情处置。第六,党建引领争项目。我支部一直把老鹰窝麻风村进村通硬化路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积极向镇政府及县委、县政府争取到了老鹰窝至向阳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54万元,政府出资48万元,向社会各界筹集捐款6.933万元,解决了缺口资金,硬化道路1.6公里;向社会各界筹集捐款2.53万元,为向阳村硬化道路100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门诊、住院、麻醉科、行政后勤科四个科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公开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2022年度收入合计7,891,56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16,415.94元,占总收入的61.0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883,860.16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36.54%;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91,287元,占总收入的2.4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88,437.37元,增长19.51%。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开设住院部,业务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7,999.54元,增长3.39%;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增加961,267.83元,增长50%;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增加169,170元,增长764.89%。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拨付“七乡学者”项目经费17087元、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拨付砚山县开展神经b超项目工作经费10000元、云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户麻风项目救助款136200元、文山州皮肤病防治所拨付“麻风病重点疫情村环境消毒工作补助经费”28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2022年度支出合计7,635,057.39元。其中:基本支出6,265,574.19元,占总支出的82.06%;项目支出1,369,483.2元,占总支出的17.9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78,469.71元,增长6.69%。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人员经费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55,983.04元,增长9.74%;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77,513.33元,下降5.36%;下降的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消除麻风项目未开展结束,项目经费没有清算。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65,574.1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18,973.54元,占基本支出的65.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46,600.65元,占基本支出的34.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9,483.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55,000元。较上年1446996.53元减少了77513.33,主要原因是因我单位2022年开展艾滋病防治工资,但项目资金未清算,导致重大公共卫生艾滋病防治经费减少。其中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980000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80560元,用于开展麻风病防治专项防治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6,415.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08%。与上年相比减少432,573.42元,下降8.24%,主要原因是2022在编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9,73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4,169,65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7%。主要用于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2905258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专项项目支出980000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麻风病防治项目支出8056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443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498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27.9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237,0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100元,支出决算为1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100元,支出决算为1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034.61元,下降45.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034.61元,下降45.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麻风病防治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相比,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部门资产总额6434193.17元,其中,流动资产641316.42元,固定资产3241758.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520000元,无形资产31117.8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7917.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5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59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59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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