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发布时间:2023-10-18 17:05:29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阅读次数:3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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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以个人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畴,开展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建立和完善家庭、个人健康档案。

2.坚持24小时应诊制度,开展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与处理急症的认症和及时转诊,执行巡诊、出诊制度,定期进行家庭访视。

3.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科学知识普及教育,宣传生理、心理、社会等与健康密切相关的知识,倡导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能力。

4.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计划免疫管理制度,准确、及时地掌握接种对象,督促其按时到指定地点接种,对慢性病人进行家庭治疗与护理。完成地方病防治任务。

5.协助开展围产期保健的宣传指导和新生儿建卡访视及母乳喂养指导工作。开展0~6周岁儿童的喂养、营养指导与生长发育的系统管理。

6.按照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7.负责社区的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并按村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积极参与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和日常管理工作。

8.对老年、慢性、伤残病人进行康复咨询,并指导其进行功能锻炼,促使其尽早恢复健康。

9.做好爱国卫生、改水改厕等指导工作。及时完成其他各项任务。

10.承担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门诊诊疗情况:2022年1月至10月30日,门诊诊疗人次64567,门诊收入5160397.97元,医保统筹金额1218075.18元。

2.住院诊疗情况:2022年1月至10月30日,住院人次7393,住院收入9938514.99元,平均住院费用1344.31元,医保统筹金额7574934.13元。

3.双向转诊:202年1月至10月30日上转116人次,未接收下转病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设置设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后勤科、防保科、门急诊、综合一科、综合二科、中医科、儿科等。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3.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未使用财政资金支付“三公”经费,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22432527.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98,296.80元,占总收入的20.0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7899394.4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79.79%;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4836元,占总收入的0.1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125653.93元,增长5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73524.04元,增长31.3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7017293.89元,增长64.48%;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34836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根据砚财社〔2022〕009号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财政补助资金拨入147,260.00元,砚财社〔2022〕093号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财政补助资金拨入149,674.00元,砚财社〔2022〕026号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拨入100,000.00元,砚财社〔2022〕015号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拨入431,300.00元,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增加245290.04元,因为疫情核酸检测次数及病人就诊量增加,医防融合,增加中医治疗项目,中医科室增加导致事业收入增加7017293.89元,其他收入增加3483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6861723.21元。其中:基本支出15068511.05元,占总支出的89.37%;项目支出1793212.16元,占总支出的10.6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58268.46元,增长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35623.79元,增长13%;项目支出增加822644.67元,增长8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付增加296934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付30000元,2022年根据砚财社〔2022〕009号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财政补助资金支出147,260.00元,砚财社〔2022〕093号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财政补助资金支出149,674.00元,砚财社〔2022〕026号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支出100,000.00元,砚财社〔2022〕015号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431,300.00元,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增加支出245290.04元,医院日常运行经费增加支出1157810.4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68511.05元。其中:基本工资809,346.00元、津贴补贴226,235.00元,绩效工资1,036,695.00元等人员经费支出3,465,434.37元,占基本支出的23.00%;办公费114,423.25元、印刷费91,325.50元、水费41,218.10元,电费83,038.81元、办公设备购置205,871.00元等公用经费11,396,245.68元,占基本支出的75.63%。,主要原因是医防融合,增加中医科室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经费增加,疫情原因,核酸检测次数及应急物资增加,导致基本支出情况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93212.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支出明细如下:临时工人员经费支出1,089,952.16元,中医管能力建设提升支出349,325.66元,中医设备购置20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9,325.6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5084.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04%。与上年相比下降438941.52元,下降13.9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495644.8元,人员经费增加56703.2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516.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支付职人员养老保险190,031.0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5.0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3145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8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25,639.52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绩效工资等;商品及服务支出12,600.00元,主要包括卫生院日常办公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临聘人员劳务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1,3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171,329.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三公经费用单位自由资金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不存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4564859.73元,其中,流动资产8836164.6元,固定资产5535919.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92775.1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2904699.76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59889.97元,增长率12.86%;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9820元,在建工程减少100000元,流动资产增加1040512.53元,在建工程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564859.73

8836164.6

5535919.97

1480705.07

266000

0

3789214.9

0

0

192775.16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991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4,91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

3.其他收入:核算医院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二、支出类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医院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指医院使用从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支出:指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2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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