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4201000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
2.贯彻执行、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砚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和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和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组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实施。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实施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5.拟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砚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抓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2.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推进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细落地。3.压实“三方”责任,上下齐抓共管安全生产。4.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大行动,夯实安全发展基础。5.聚焦重点,狠抓重大安全风险专项整治。6.聚焦短板,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7.严把“项目关”,严格精准监管执法。8.深抓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9.狠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社会公众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升。10.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强化值班值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法规和行政审批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砚山县地震局
2.砚山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砚山县应急指挥中心、砚山县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
3.砚山县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砚山县应急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1,680,573.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80,573.64元,占总收入的93.1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00,000元,占总收入的6.8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98,953.36元,下降1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55,849.38元,下降11.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43,103.98元,下降23.31%。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2,739,516.57元。其中:基本支出11,751,952.57元,占总支出的92.25%;项目支出987,564元,占总支出的7.7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223,372.43元,下降29.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64,097.57元,增长33.73%;项目支出减少8,187,470元,下降89.2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人员工资及保险缴纳有所增加,项目减少相应的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51,952.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38,508.07元,占基本支出的87.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13,444.5元,占基本支出的12.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7,56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砚政办发〔2021〕83号兵装帮扶消防救援车辆购置项目支出2,000元;砚财预〔2022〕74号地震宏观监测专项资金支出76,964元;砚财预〔2022〕22号退休人员建房及安家补助经费支出5,100元;砚财预〔2022〕28号砚山县春节慰问应急救灾专项资金60,000元;砚财预〔2022〕25号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支出247,900元;砚财预〔2022〕74号消防救援车落户专项资金100,000元;砚财预〔2022〕25号2021年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资金支出41,600元;砚财建〔2022〕12号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资金支出200,000元;砚财建〔2022〕37号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专项资金支出254,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80,573.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41%。与上年相比减少6,055,849.38元,下降35.76%,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减少相应的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6,257.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18,159.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的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422,4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413,673.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支出及自然灾害救灾、政府专职消防员及地震观测监测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000元,支出决算为97,281.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5,998.6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7.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28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2.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1,28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000元,支出决算为97,281.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5,998.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2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1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9,250.64元,增长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644.64元,增长1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606元,增长223.2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砚车管复〔2020〕3号新购置一辆应急抢险车,本年度因下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公务用车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有所增加;本年度因上级相关部门到我县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公务接待费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998.64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5,998.6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水旱灾害、应急救援类、地震和地质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283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31,283元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安全检查督察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0,292.54元,比上年减少275,012.33元,下降27.91%,主要原因分析财政资金困难有些支出没能及时在当年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8,074.5元,印刷费2,500元,邮电费49,265.96元,物业管理费80,740元,差旅费85,400.44元,维修(护)费32,630元,公务接待费31,28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998.64元,其他交通费用254,4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4,300,422.95元,其中,流动资产663,509.24元,固定资产3,636,913.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7,500,229.7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99,806.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9248.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0项,账面原值405,933.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300422.95 | 663509.24 | 3636913.71 | 1591853.24 | 915888.71 | 0 | 129171.76 | 0 | 0 | 0 | 0 |
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公开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4,8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4,82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公开12-1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度部门决算结转和结余361,486.04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50,000元;“七乡”课堂经费838元;地震预测预报10,648.04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产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4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