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250001000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检验检测有关政策规定。
2.负责全县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食用畜禽产品、食用水产品、粮食粮油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3.负责农药、兽药、饲料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4.负责水质检验检测工作。
5.建立全县检验检测信息动态数据库,为产品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为相关部门开展质量监督、评价、许可、仲裁、司法鉴定等工作提供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为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委托检验检测提供技术服务。
6.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抓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各项规定。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好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应负的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体系。
推进机构改革。根据《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检验检测机构职责职能及人员编制整合设置方案〉的通知》(砚办发〔2020〕2号)文件要求,按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将涉及此次检验检测职责职能整合单位的相关设备全部整合到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由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统一管理使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设备利用率,有效降低公共资源建设运营成本的要求,请求协调将各涉及机构改革部门的相关技术人员、有关专业设备等按要求及时划转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落实人员转隶和设备划转。
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调入人员在原单位从事行政部门工作,未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人员,导致无法正常检验检测工作;新招聘3位同志,在学校虽有理论基础但实际操作能力弱,急需进行专业培训或进修,从而提升检验检测技术力量,确保下一步双认证工作能顺利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农药兽药饲料检验检测实验室、水质检验检测实验室。
综合办公室:负责处理单位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单位的会务、文秘、人事工资、资产财务、档案管理、后勤管理、督察检查和保密等工作。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价、检验等工作;负责全县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食品安全保障现场抽验等工作;负责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进行定期检验检测;负责组织开展全县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的抽查检测,并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分析、整理;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科技等方面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承担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技术、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及报告,参与食品药品质量审评工作。负责本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仪器的管理、维修等工作。
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负责农、畜、水产品及粮食粮油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农、畜、水产品及粮食粮油产品产地安全监督抽验工作,提供质量安全预警信息,防止不合格农、畜产品进入消费领域;负责农产品及粮食粮油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验工作,出具科学公正的检验检测数据,参与农、畜、水产品及粮食粮油产品质量审评工作。负责本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仪器的管理、维修等工作。
农药兽药饲料检验检测实验室:负责农药、兽药、饲料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并具科学公证的检验检测数据及报告,参与农药兽药饲料质量审评工作。负责本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仪器的管理、维修等工作。
水质检验检测实验室:承担全县生活饮用水、污水、雨水等水质的取样、分析、检测等工作;负责化验室剧毒品试剂、危险物品及其他玻化剂的申购、保存、管理等工作;负责水质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检验检测报告、统计报表的编制、保管、归档工作,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台账,参与水质量审评工作;负责本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仪器的管理、维修等工作。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391,449.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1,449.1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490,952.00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00,497.11元,增长183.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00,497.11元,增长83.4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根据 《云政办发〔2018〕110号》调整调增工资标准,人员工资收入增加;二是2022年调入4人,分别是砚人社发〔2022〕22号文件转隶2人到中心安排工作、砚人社发〔2022〕48号文件调入2人到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经费收入增加;三是根据砚政复〔2022〕375号拨入173000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391,449.11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513.11元,占总支出的86.28%;项目支出190,936元,占总支出的13.7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490,952.00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00,497.11元,增长183.4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79,053.11元,增长184.85%;项目支出增加121,444.00元,增长174.7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根据 《云政办发〔2018〕110号》调整调增工资标准,人员工资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调入4人,分别是砚人社发〔2022〕22号文件转隶2人到中心安排工作、砚人社发〔2022〕48号文件调入2人到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经费支出增加;三是根据砚政复〔2022〕375号专项运行经费支出173000.00元用于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0,513.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0,254.51元,基本支出的98.31%,包括基本工资413684.00元,占人员经费支出35.05%;津贴补贴48320.00元,占人员经费支出4.09%;绩效工资522499.00元,占人员经费支出50.48%;职工医疗保险缴费17610.00元,占人员经费支出1.4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648.00元,占人员经费支出4.29%;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97.00元,占人员经费支出0.2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226.51元,占人员经费支出0.61%;住房公积金91,832.00元,占人员经费支出7.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258.60元,占基本支出的1.69%。基本支出较上年增长的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根据 《云政办发〔2018〕110号》调整调增工资标准,人员工资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调入4人,分别是砚人社发〔2022〕22号文件转隶2人到中心安排工作、砚人社发〔2022〕48号文件调入2人到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经费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0,93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用于检验检测运行经费支出190936.00元,占项目支出的100%。与上年69492.00元,增加121444.00元,增长175.76%,主要用于检验检测人员资质培训、设备购置,专用材料采购。其中人员培训16336.00元、设备购置37650.00元、专用材料采购129,716.00元、办公经费7,234.00元。项目经费较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移交会议纪要,年初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及设备移交工作,检验检测工作顺利开展并进入常态工作,依据砚政复〔2022〕375号文件采购检验检测设备、专用材料、低值易耗品、办公经费等检测相关物资支出173000.00元。二是通过检验检测“双认证”和提高检验检测人员业务能力,积极参与线上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支付经费1793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1,449.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900,497.11元,增长183.4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根据 《云政办发〔2018〕110号》调整调增工资标准,人员工资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调入4人,分别是砚人社发〔2022〕22号文件转隶2人到中心安排工作、砚人社发〔2022〕48号文件调入2人到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经费支出增加;三是根据砚政复〔2022〕375号专项运行经费支出173000.00元用于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20,63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2%,主要用于中心人员基本支出1,029,699.60元;项目经费支出190,936.00元。
(1)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1,009,441.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69%,其中基本工资413,684.00元、津贴补贴48,320.00元、绩效工资547437.00元。
(2)公用经费20258.6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6%。
(3)项目支出190936.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2%。主要用于检验设备购置,专用材料采购等。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414.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566.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1,8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638.00元。明细情况如下:2022年邀请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专家到我单位开展“双认证”指导工作用餐1次;西畴县检验检测中心到我单位交流学习用餐1次。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中心属于新成立单位,2021年未产生“三公”经费,2022年邀请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专家到我单位开展“双认证”指导工作用餐1次、西畴县检验检测中心到我单位交流学习用餐1次。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38.00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38.00元,增长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邀请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专家到我单位开展“双认证”指导工作用餐1次、西畴县检验检测中心到我单位交流学习用餐1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专家到我单位开展“双认证”指导工作用餐1次、西畴县检验检测中心到我单位交流学习用餐1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资产总额2458807.29元,其中,流动资产71117.55元,固定资产2,387,689.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58050.0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29639.7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29639.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 ||||||||||||
公开11表 | ||||||||||||
部门: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 金额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458807.29 | 71117.55 | 2387689.74 | 0 | 0 | 0 | 2387689.74 | 0 | 0 | 0 | 0 |
注: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七)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一)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50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