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16 09:47:06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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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和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监督指导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政策,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落实,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指导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实施自然资源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县级地质矿产勘查等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协调配合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监督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6.统一领导和管理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砚山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宗旨,在项目建设和要素保障上实现新作为。一是抓实规划管控服务。国土空间规划“三线划定”于8月形成最新划定成果上报,10月14日获自然资源部审批,并于11月15日下发成果矢量运用成果数据;组织专家审查会10次审查通过30个;规划委员会召开8次审查通过29个;依法依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8份,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134份,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份。二是认真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累计完成32个项目的部级核定备案入库工作,核定数量指标372.4046公顷,水田规模指标899.7057公顷,粮食产能指标518.5万公斤;我县累计实施了13个增减挂钩项目,其中已上报省级验收项目4个,其余9个项目正在开展验收举证整改工作;三是全力以赴抓实要素保障。2022年以来,完成成片开发方案上报2个;共组织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上报8宗,总用地面积391.21公顷,其中已获省级审批2宗,用地面积48.86公顷;共依法供应土地49宗,面积258.7032公顷,成交价款54604.8107万元。四是抓实占补平衡指标流转。统筹流转耕地数量指标19.0998公顷、水田规模指标7.8891公顷、粮食产能指标357298.35公斤,用于丘砚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指标交易收入5597.151万元。

2.以保护为主线,在统筹自然资源管理上新台阶。一是坚守红线不动摇,全县耕地保有量明确增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落实耕地“非农化”,力保全县耕地保有量面积不低于169.1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23.67万亩。2022年来共计查询生态红线意见144份,查询基本农田意见124份,查询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县基本农田成果出具意见,确保用地选址避让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二是围绕生态抓管理,破坏生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扎实抓好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已完成252个矿山生态修复一矿一册编制,其中230个纳入本次历史遗留矿山实施方案编制,22个已转型和利用自然修复,完成6个历史遗留采石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和评审工作,涉及面积154亩,争取省级项目资金154万元。

3.以执法监察为抓手,在推进法治建设实现新突破。一是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和卫片执法检查等工作顺利推进。印发了《砚山县贯彻落实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层层签订不违法用地承诺书47206份,拆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156宗,违占土地面积570.79亩;202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占耕比例由85.92%降至3.61%,问题整改率排名全州前列。二是耕地保护督察整改真落实。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2个问题已拆除复垦整改到位,听湖和苑小听湖处暑搬迁点正在整改,工业园区、特色小镇等建设违法占用耕地9个问题68个图斑已整改完成53个,基础设施项目及生态治理等其他非农设施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已整改完成1个、正在整改11个,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土地卫片执法数据上报不实4个问题27个图斑已整改完成19个,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监管不到位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5个、正在整改11个。三是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实现常态化。坚持白+黑、5+2“严起来”动态巡查机制,共出动1175人(次)开展常规巡查316次,发现制止矿产违法行为23起。集中开展专项整治12次,扣押非法盗采车辆装载机81台,没收违法矿产品5400余吨,收缴罚没款30.518万元。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设立专项工作卡点1个(铳卡)。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全县无证开采、私挖盗采等行为较好得到遏制。四是“清廉砚山”建设行动见成效。截至目前,我县13199名公职人员申报了个人住房情况,申报疑似违章建筑802户。共排查住宅小区57个,已经拆除违章搭建295户,完成拆除面积4054.54㎡。我县2022年确定的2个试点小区目前已完成州级验收。    

4.以深化改革为支点,在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成效。一是狠抓服务质量。致力于塑造“不动产店小二”角色,针对特殊群体提供电话预约、线上咨询、上门服务、延时办理、快递到家等特色服务共发放不动产权证12517本,涉及累计抵押贷款金额395224.33万元。同时,简化审批流程上,全力构建起高效、便民的登记体系。今年9月,我县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办理时长压缩到0.1,位居全州第二位。二是狠抓历史遗留问题攻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县梳理排查出机关办公用房10个单位14宗地,房改房、集资房6个单位共166户166套,历史遗留问题房地产小区1个。为历史遗留小区购房户办理12套商品房不动产权登记,彻底解决了困扰辖区居民多年的“闹心事”。三是其他重点基础工作顺利推进。矿业权管理方面:编制完成砚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上报矿业权配号系统办理县级矿山采矿权新立4个;采矿权挂牌出让3个,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1498.475万元,采矿权使用费2.5815万元。地质灾害方面:完成《砚山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公布实施工作,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148个,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100份,避险明白卡532份,组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培训会2次,共200余人参加培训,全年共出动300余人次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累计100余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统一战线、深化改革、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强力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自然资源执法督察股、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和城乡规划股、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地质勘查资源保护股、矿业权管理股,所属单位15个,分别是:

1.砚山县自然资源规划和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2.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3.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内设办公室、受理登记室、审核室、权籍调查室、信息档案室5个机构);

4.砚山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办公室、土地执法巡查室、矿产执法巡查室、案件查处室、档案管理室5个机构);

5.砚山县自然资源局阿舍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阿舍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6.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平远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平远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7.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稼依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稼依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8.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维摩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维摩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9.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江那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江那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10.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盘龙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盘龙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11.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八嘎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八嘎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12.砚山县自然资源局者腊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者腊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13.砚山县自然资源局蚌峨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蚌峨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14.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干河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干河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15.砚山县自然资源局阿猛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阿猛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2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人(离休0人,退休46人)。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52,649,979.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891,256.84元,占总收入的99.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58,722.52元,占总收入的0.5%。与上年356,041,788.69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3,391,809.33元,下降57.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0,556,961.65元,下降56.9%;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2,834,847.68元,下降78.89%。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减少:例如拨耕地占补项目收益金减少109,826,528.17元;2016年-2019年11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资金减少24,573,684.65元;根据砚政复〔2021〕867号文件未形成支出收回额度60,811,450.75元,该笔收回额度冲减收入科目,而上年度未形成支出额度形成年末结转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64,327,025.37元。其中:基本支出22,765,773.43元,占总支出的13.85%;项目支出141,561,251.94元,占总支出的86.1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37,244,013.28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2,916,987.91元,下降30.7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78,718.97元,下降-1.21%;项目支出减少72,638,268.94元,下降33.91%;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财政拨款项目资金,例如土地整治项目贷款还本付息缺口资金35,895,743元;砚山县土地收储项目44,894,068.43元,在本年无相关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765,773.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002,830.21元,占基本支出的92.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62,943.22元,占基本支出的7.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561,251.9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532622101206GB000284号等三宗地征地补偿等有关费用的经费1,700,353.91元;532622203201JA000011宗地征地补偿费等有关费用的经费1,781,330.67元;2022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项目社会保障金的经费12,627,360.00元;云南博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个项目6宗地土地征地补偿费等有关费用经费15,060,000.00元;53262207203JA000103号宗地征地补偿费等有关经费3,260,000.00元,云南荣轩商贸有限公司六诏服务区等七个项目征地补偿费等有关费用经费5,940,000.00元,砚政复〔2021〕855号砚山工业园区承接产业加工区工业上山试点(二期)征地补偿费(上年结转项目资金)10,907,693.38元,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倮可者等(2)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实施经费5,000,000.00元;砚山县2021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项目社会保障金的经费11,479,470.00元;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倮可者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经费5,000,000.00元;州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300,000.00元;砚山县八嘎乡掰照村滑坡泥石流和阿猛镇牛角山滑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经费620,000.00元;砚山县八嘎乡蚌岔村委会血马冲三组滑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经费1,216,800.00元;开展情况:砚山县八嘎乡掰照村滑坡泥石流和阿猛镇牛角山滑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完成工程建设,有效保护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维护社会稳定取到良好社会作用;砚山县八嘎乡蚌岔村委会血马冲三组滑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完成工程建设,有效保护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维护社会稳定取到良好社会作用;者腊乡阿香村小组滑坡和干河乡卡子箐村小组滑坡2个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完成工程建设,有效保护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维护社会稳定取到良好社会作用;通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确保我县50个纳入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人员监测,在临灾时有人组织群众撤离,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06,255.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96%。与上年36,584,922.08元相比减少7,078,666.82元,下降19.35%,主要原因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减少,上年度付G80高速公路服务区供地项目征地补偿等有关经费8,817,124.43元,而本年度无相关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6,35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人员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45,77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804,174.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主要用于补充耕地指标流转资金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963,460.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0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和机关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22,5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713,965.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群防群测员工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元,支出决算为87,463.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3,276.5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5.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8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8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元,支出决算为87,463.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3,276.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三公”经费大部分用非财政资金支付,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332.91元,增长3.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9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333元,增长390.2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三公”经费大部分用非财政资金支付,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下村、综合执法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等到我单位进行检查办理公务活动开支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7,795.81元,比上年2,012,435.29元减少624,639.48元,下降31.04%,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部分部门运转经费欠款尚未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信息系统维修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221,933,229.88元,其中,流动资产1,195,689,798.83元,固定资产25,862,636.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80794.9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6,819,597.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0,41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资产增加的原因是:根据财政预算一体化核算要求,把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砚山县事务和信息中心账务合并到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统一进行核算。(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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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598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8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26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598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2401111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16095151871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