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443401000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
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办州人民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州、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党代表提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党代表提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处理群众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办理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州级部门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办理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指导协调全县信访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负责全县的政务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和中心,充分发挥“三服务”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履职尽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撤并优化办公室党支部,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持续坚持“53554”党建工作法,积极争创模范机关。一是扛实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派单工作,派出责任清单25人(次)109项,已全部落实到位。二是持之以恒抓实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方式持续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支部全体党员讲党课,组织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培训,组织到阿猛会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参加2022年“新时代乡村阅读季”等活动,用好“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平台,通过微信群推送学习材料,通过机关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组织党员学习业务知识,办公室“三服务”水平明显提升。2022年,县政府机关党组召开党组会议22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县政府办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次(其中,“绿美文山先锋行”活动8次、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4次),召开支委会13次、党员大会7次,支部各类组织活动有序开展,“智慧党建”平台信息录入率达100%。三是加强党员管理。通过“传帮带”开展入党动员,现有积极分子1人,新递交入党申请书1人;转入党员7人,转出9人,组织收缴2022年党费17320元;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1次、“三会一课”22次,与党员谈心谈话47人次;开展新任职班子成员谈话1次、集中廉政谈话2次、分析研判本单位政治生态2次,对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县级通报的直接责任人提醒谈话12人次;抓实“周通报、月评价”、党员积分评定、日常考核等工作,对党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跟踪考核、量化评分、综合评定,持续提升党员的荣誉感、使命感、获得感。四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022年,支部1名党员被表彰为全州记二等功公务员,2名党员获省级通报表扬,2名分别获州、县级通报表扬。评选设立10个“党员先锋岗”,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干部职工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爱心澡堂”等各类捐款3.6万元,组织全体党员到6个社区开展“双服务”次数232次,总时长达510.5小时,为民服务形成常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上,6名班子成员挂钩联系4个基层党支部,办理实事18件;每月组织干部职工到铳卡村委会开展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向江那镇铳卡村委会选派驻村干部2人、投入资金8.9万元、种植绿化苗木730株,帮扶工作成效明显。五是抓实人才工作。与县委办公室联合开展全县办公室系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次,召开班子会8次、干部职工会11次、廉政专题会2次、道德讲堂2次开展人才教育培训。全年调整中层干部4名,推荐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5名。
坚持业务规范,提升工作效能。认真落实《文山州开展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30条措施》《砚山县开展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实施方案》,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加强纵向对接、横向协调,切实发挥承上启下、左右沟通的“桥梁”“中枢”作用,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全面提升“三服务”水平。一是规范严密办文。进一步规范、简化公文起草、核稿、签发等程序,严把政策关、时效关、格式关,不断完善法治工作机制,严格组织合法性审查,按程序进行派生定密,依法规范决策程序,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2022年,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文163个,与上年持平;起草各类汇报、讲话材料500余篇;编发县政府常务会议等纪要34期;审查县人民政府层面重大决策事项200项,报请县委审定59项,提请县人大审议11项。二是高效保障会务和公务活动。周密统筹各级领导到砚调研、考察等服务保障工作,做到服务周到、组织有序、协调到位、轻车简从、安全高效。严格会议审批,坚持对标对表上级会议规格和标准、“能合并套开的坚决合并套开”,落实会议年统筹、季盘点,抓实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落实,大力精简会议、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质效。2022年,召开本级会议25次,与去年持平;服务保障参加上级会议180次,比去年增长20.8%。三是强化政务督察督办。严格执行年度督察计划,切实做好政务督察与其他监督检查的有效衔接,组织参加综合督察,确保重大决策事项和重点工作安排“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2022年,县政府办开展督察检查考核8次,比上年增加12.5%。针对具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职能和民生服务职能的45家政府部门、省州驻砚单位139个股室开展“难办事股室”评议活动3期,前2期评议“难办事股室”7个,涉及5家单位。第3期上报8个股室,涉及6家单位,待纪委核实。牵头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6件、州政协提案26件;督促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256件、县政协提案182件,办复率分别为100%、99.5%。四是信息服务成效明显。紧紧围绕省州关注的焦点、县委县政府工作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做实信息服务,主动查找问题短板,提出对策建议。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列入年度对各级各部门的考核,切实提升信息工作质量。2022年上报省政府办公厅信息210篇,发现并上报负面舆情600余条;上报州政府办公室约稿信息215篇。上报州政府办砚山县应急值班信息66期,转办砚山网络舆情40期。截至11月,政务信息采用情况排全州第一。五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积极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2022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相关政务类信息2794条,公开发布文字解读147个,图文解读相关信息72个,视频解读5个,动漫解读2个,转发上级政策解读68个。依托“12345”服务热线知识库,共享知识库信息215条,办理电话答复案件2809件。六是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化解信访案件,实现党的二十大期间“三个不发生”目标。2022年,受理信访案件993件,办结928件,办结率93.45%,时限内正在办理65件;上级转交242件,已办理228件,办结率94.21%,时限内正在办理14件;书记、州长信箱转办109件,已回复104件,回复率95.41%,时限内正在办理5件;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督办案件42件,已办结42件,办结率100%;书记、县长信箱269条,已办结257条,回复率95.54%,时限内正在办理12件;信访事项申请复查共20件,不同意受理17件,同意受理复查3件。县党政领导共开展接访下访155批270人次,受理案件155件,办结155件。七是稳步推进外事工作。充分发挥外事办统筹协调作用,组织港澳台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保障侨胞故乡行等活动,生动开展对外宣介。强化海外利益风险防范,统筹做好涉外疫情防控工作,定期开展综合分析研判。
严守纪律规矩,打造“清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州实施细则及县实施办法,坚持抓巩固、抓深化,切实加强行风政风建设,着力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实施意见、州责任清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零提示—管住“一把手”》电视专题片,强化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程招标等制度以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均经机关党组会议、办公室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全年召开机关党组会议22次、班子会议9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56项。二是加强纪律作风教育。教育提醒形成常态,主要领导开展廉政谈话2次,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开展廉政谈话6次,股室长对股室人员开展廉政谈话8次。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造成工作差错、失误等问题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12人次,通过会议检讨和书面检讨11人次。针对上班迟到问题,通过会议通报并严肃批评4人次,处以年度考核扣分登记5人次。三是从严从细抓经费管理。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等风来,不如追风去——一禅小和尚定,规范公务公车、办公用房管理。2022年公务接待经费支出为1.2万元(含县“七城”创建办公务接待支出),比上年增加0.46万元;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8.75万元,比上年减少3.03万元,下降13.91%。四是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开展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排查、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专项整治、共产党党员不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专项整治、党员干部带头拒绝餐饮浪费行动等活动。认真贯彻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求,严格遵守“十严禁”换届纪律。通过班子会议、干部职工会议常态化开展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反面典型警醒震慑,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明底线、知敬畏,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廉政风险承诺书,统一制作岗位服务廉政承诺牌,组织排查新调整岗位的17人岗位风险点43个、制定防控措施52条,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防线、营造风清气正干事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文秘股,综合股,督察室,信访室(含信访接待中心),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信息股,人事教育股,行政管理股,砚山县政务网络管理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单位名称: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收入合计11,616,388.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16,388.2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2,499,391.10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83,002.87元,下降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83,002.87元,下降7.6%;上级补助收入0元,无变动;事业收入0元,无变动;经营收入0元,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无变动;其他收入0元,无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大,人员支出比上年减少,本年度支出的社保支出及医疗保险支出比上年减少。财政资金困难,网络费用未完成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支出合计11,616,388.23元。其中:基本支出9,608,863.37元,占总支出的82.72%;项目支出2,007,524.86元,占总支出17.2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3,352,482.75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36,094.52元,下降1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743,619.38元,下降28.04%;项目支出比上年的0元增加1,889,124.86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0元,无变动;经营支出0元,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无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大,人员支出比上年减少,本年度支出的社保支出及医疗保险支出比上年减少。财政资金困难,网络费用未完成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08,863.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30,089.45元,占基本支出的89.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8,773.92元,占基本支出的10.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7524.8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007524.86元,其中用于办公费用支出465,393.59元,水费3,422.1元,电费13,716.54元,邮电费29,852.73元,差旅费208,243.7元,维修(护)费11,510元,租赁费12,600元,公务接待费12,086元,劳务费22,19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9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400,000元,抚恤金678,565.2元,办公设备购置145,0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16,388.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3,352,482.75相比减少1,736,094.52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大,人员支出比上年减少,本年度支出的社保支出及医疗保险支出比上年减少。财政资金困难,网络费用未完成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01,409.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6,993,676.2元;公用经费支出978,773.92元。项目支出1,328,959.66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9,035.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9%。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719,400.96元,离休人员工资27,188元,遗属补助8625元,死亡抚恤金678,565.2元,其他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5256.06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81,583.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生育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594,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3,000元,支出决算为199,605.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7,519.0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08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08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3,000元,支出决算为199,605.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7,519.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公支出燃油费119200元,过桥过路费43000元 ,车辆维修费17,623元,车辆保险费7696.01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仅为134,500元,不能满足3辆公务用车的日常开支所需。公务接待费未超预算。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225,153.81元减少25,548.8元,下降11.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235.8元,下降13.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687元,增长63.3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支出尚未结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应急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七创办接待上级工作督导组公务接待,信访工作公务接待及各项工作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8,773.92元,比上年减少4,568,027.46元,下降82.35%,主要原因分析:根据新系统新规定(指标从项目出的1,783,959.66元均要列为项目支出的各项办公费进行列支),但因上年度本单位采购国产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支出网络费,两年度法律服务费等费用,支出数相应较大,而本年度的实际支出较少,如:2023年网络费尚未结算,仍是欠费状态。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支出明细为:办公经费110,868.8元,水费6307.4元,电费12601.82元,邮电费29,939.89元,差旅费115,892元,维修(护)费100元,劳务费18,485元,委托业务费5,000元,工会经费65,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629.01元,其他交通费364,3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元,资本性支出7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25,597,215.21元,其中,流动资产82,813.63元,固定资产24,970,901.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43,5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54,454.8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93,012.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756.0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756.0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八、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4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