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维摩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15 22:22:22     来源:维摩乡 阅读次数: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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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维摩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维摩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决定和命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及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激发乡村发展活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乡村振兴。

5.强化规划引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

6.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服务便民化改革,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增强乡村治理能力,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7.承担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管严控,疫情防控抓牢抓实。

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全民抗疫,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认真落实维摩乡高速公路炭房出口检查卡点24小时值班值守,截至目前,累计排查车辆562476辆,核查1412846人,劝返车辆91辆,劝返人数161人,检查处置18857人;积极科普宣传新冠疫苗接种知识,共发放全民戴口罩倡议书24500余份,开展上街宣传27次,累计宣传群众61206余人次,发放口罩20500余个;引导群众支持并参与接种疫苗,3岁及以上已累计接种疫苗98381人次,其中第一剂35252人,第二剂34865人,18岁以上人群加强针28264人。

2.加大培育,特色产业持续壮大。

坚持粮食安全底线思维,完成大春农作物种植约27.9万亩,建成6800亩高端稻谷基地。持续巩固辣椒、烤烟等传统特色产业,种植辣椒12万亩,年产量约18万吨,产值约5.4亿元;种植烤烟6280亩,收购烤烟1.7万余担,上等烟叶比例80.01%,均价33.19元/公斤,实现烟农售烟收入2872.7万元。积极培育壮大红蜜桃、蓝莓、李子、百香果等经济林果产业,依托2500亩彩标红蜜桃种植基地,带动维摩乡种植黄金油桃8000余亩,带动全州种植2万余亩;引进云南普者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幕菲勒、倮可腻流转土地1600亩种植蓝莓;发展李子种植8434亩、百香果种植1741亩,初步形成了核桃、辣椒2个“万亩”,烤烟、黄金油桃、李子等10个“千亩”的万千产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畜禽养殖,实现肉牛出栏10428头,肥猪出栏34098头,肉羊出栏11526只,家禽出栏243160只,实现肉类总产量5640吨。承接普者黑国家级5A景区旅游产业延伸末梢,境内田坝心美丽乡村、“云南省十大刺绣名村”白沙坡刺绣、黑鱼洞村“彝族弦子舞之乡”等抱团发展乡村旅游深受游客青睐。

3.强化帮扶,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强化动态监测。严格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严守家庭人均纯收入7000元的动态监测底线,坚持按月监测、双月调度,通过线上线下双向发力,形成“政府找”和“找政府”合力。积极推广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引导困难群众使用平台自主申报,2022年以来,全乡共收到申请件172件,办结171件,办结率99.8%。强化帮扶措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严格落实“三机制”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利益联结机制,已完成“双绑”利益联结机制869户,完成率49%,预计年底可完成100%;落实股份合作机制,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全乡9村1社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其中50%以上的行政村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以上。落实扶志扶智机制,累计对接宣传20余家招工单位,开展就业培训23场1404人次,全乡脱贫户劳动力4125人中,已转移就业3940人。

4.标本兼治,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喜人。

以人居环境攻坚整治、厕所革命、美丽宜居乡村、绿美砚山建设为主抓手,组织动员党员干部职工及群众致力美丽乡村建设。制定乡级人居攻坚行动、考核、户厕改造“包村到户”系列实施方案,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村容村貌、厕所革命治理及管护。按照“一村一示范点”、“一项目一方案”的乡村绿化总体思路,在辖区内开展绿美行动,实现美丽集镇、美丽公路、美丽村庄打造。截至目前,共发动干部及群众160513人次投入到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共清理垃圾350吨、清理水塘13口、清理水沟38公里、清理污泥19吨、清理拆除残垣断壁10处、清理清除家畜粪便55吨;加强宣传美丽乡村理念,逐步提升人民群众卫生意识,将乡村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理念深入群众,共向89717人次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材料1798份、粘贴标语267条;大力清理毒、黄、骗、破损、陈旧广告,共清除整改陈旧广告600余条;拆除农村乱用乱搭遮阳网600余米;完成1100座户厕、2294户庭院硬化工作;累计种植三角梅、冬樱花、山茶花、玉兰花等苗木约6万株。2022年“十百千万”及美丽村庄在建黑鱼洞、迷底邑、圆梦兴业、红土塘、大板桥5个村小组。

5.优化环境,招商引资水平不断提高。

不断优化招商营商环境,大力引进企业资本,促进产业项目落实落地,提振产业发展动力,激发发展活力。先后引进中国500强海创集团、大北农集团等企业来我乡投资办企,海创集团投资1.65亿元建成一个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年处理垃圾10万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大北农集团计划投资1.6亿元,建成一个年出栏50万头优质肉猪暨种养循环生态农业项目,计划将实现年产值5亿元以上。彩标、友润、兴中牧业等10余家优秀公司在乡内发展势头良好。今年以来,与普者蓝、曼悦莓等公司达成招商引资项目10个,计划投资额1.65亿元,涉及种植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等项目,目前均已开工建设,到位资金6678万元。

6.关切民生,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所有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教育资源全面保障,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落实基本医疗药物制度,扎实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做好慢性病人定期访视和重点病人用药指导。落实农村低保、临时困难救助、特困供养政策,纳入农村低保1013户2421人、特困供养人员51户54人、临时救助35人;加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收缴工作,今年来,已征收养老保险28194人,征收率为98.04%,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60725人,参保率99%;办理丧葬费253人,发放丧葬费补贴426403.04元;加大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开展引导培训5期218人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8946人,发放务工补贴94人,补助资金94000元;办理准生证150件,收缴计生意外险3352人。

7.力保安全,辖区社会治安切实稳定。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开展安全大检查22次,发现问题隐患64项,完成整改61项;加强常态化巡查管控,督促私搭乱建拆除7起,采取行政强制拆除2起;秸秆焚烧巡查40余次,劝阻焚烧60余起,劝导群众90余人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0次,排查学校24所,检查周边经营单位39户;开展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工作会162次,签订责任书17份;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命案防控”工作,排查和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72起,调解成功171起,制作协议书171份,调处成功率达99.4%;开展送法进校园4次,受教育师生2000余人次;累计发放扫黑除恶、国家安全、“双提升”、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资料1500余份,受教育5000余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余人次。

8.转变作风,政府效能全面提升。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依法行政,强化集体决策,自觉接受乡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政府决策的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完成党风廉政派单任务;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加大对乡村振兴、疫情防控、重大项目、民生保障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党纪处分6人,勤政廉政能力得到加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

         2.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大

         3.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党委

         4.砚山县维摩彝族乡财政所

         5.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

         6.砚山县维摩彝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砚山县维摩彝族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应急服务中心

         9.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分别是:

        1.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

         2.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大

         3.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党委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砚山县维摩彝族乡财政所

         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

         2.砚山县维摩彝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3.砚山县维摩彝族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4.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应急服务中心

         5.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8,362,072.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467,206.12元,占总收入的63.5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4,894,866.6元,占总收入的36.4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538,083.73元,增长27.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685,170.28元,增长56.46%;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1,147,086.55元,下降4.4%。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清缴以前年度会费、保险,二是人员调入,工资、保险、经费等增加,因此相关资金拨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县财政困难,划拨给单位的经费减少,压减公务支出,其他收入日常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69,502,547.53元。其中:基本支出23,645,819.6元,占总支出的34.02%;项目支出45,856,727.93元,占总支出的65.9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401,937.98元,增长28.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69,857.41元,增长7.6%;项目支出增加13,732,080.57元,增长42.7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分乡村振兴项目完工,2022年支付以前年度实施的乡村振兴项目工程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645,81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208,260.62元,占基本支出的81.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37,558.98元,占基本支出的18.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维摩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856,727.9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3,502,1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三会提案项目、炭房一组、二组安置点、三尖山安置点专项资金600,000元;2022年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150,000元;驻砚部队慰问金41,500元;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费80,000元;社保中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500,000元;以德邑村小组活动室建设100,000元;厕所革命资金2,058,400元;维摩乡绿美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奖补资金和激励资金300,000元;上海对口帮扶功能提升项目200,000元;乡村振兴美丽村庄示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550,600元;海子边污水处理项目建设3,900,000元;大板桥项目资金1,602,100元;维摩乡阿伍村种养循环产业配套设施项目5,170,000元;维摩乡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5,800,000元;黑鱼洞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50,000元;维摩乡大板桥村小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00,000元;谜底邑建设项目资金50,000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15,000元;农村住房功能巩固提升工程专项资金100,000元;砚山县2021年度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资金210,184.36元;2022年度乡级管理员管护劳务费27,000元;立卡生态护林员工资1,471,290.32元;2022年度护林员管护劳务费756,000元;砚山县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115,007.97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896.76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84,900元;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719,048元;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1,558,271.59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0,130,718.93元;新一轮退耕还林及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有关工作5,120,310元;2019年和2020年中央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437,500元;抗震设防项目专项资金56,000元;彩票公益金项目500,000元;乡海子边村委会浴仙湖二组以那嘎迷你克村小组太阳能路灯建设资金100,000元;以德邑新老寨村小组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4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867,206.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68%,与上年相比增加14,658,100.48元,增长51.96%,其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财政困难未清算的部分资金在2022年清算,新招考录用及外县调入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00,26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4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办公经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31,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文化机构的文化活动开展、工资福利、办公耗材及日常运行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17,049.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主要用于社保机构的工资福利、办公耗材及日常运行等;

4.卫生健康(类)支出788,865.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费;

5.城乡社区(类)支出304,5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社区工资福利、各类项目支出、办公耗材、公车运行及日常运行等;

6.农林水(类)支出22,55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1%。主要用于扶贫等项目支出、农林水畜等机构的工资福利、办公耗材、村干部生活补助及日常运行等;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92,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部门工资福利、各类项目支出、办公耗材、公车运行及日常运行等;

8.住房保障(类)支出758,2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危房改造、职工住房公积金等项目;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21,4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应急服务中心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4,000元,支出决算为306,407.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0,207.5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4.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5.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4,000元,支出决算为183,298.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7,098.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各级厉行节约规定,从严控制支出,所以相比预算数“三公”经费大幅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779元,增长6.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0元,下降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979元,增长31.1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除正常开展日常工作产生的三公经费外,疫情防控防控任务重,公务用车使用频繁,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各村下乡、走访、入户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乡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8,869.02元,比上年减少3,681,725.22元,下降76.85%,原因一是压减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二是财政困难,部分公用经费未及时清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资产总额11072437.03元,其中,流动资产6972170.5元,固定资产4100266.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4089.9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2528.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单位:元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072437.03

6972170.5

4100266.53

1624749.9

1338889.14


1136627.4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9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武装惊诧、公案、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机密、缉私惊诧等人员工资待遇及机关行政事务经费。

(八)教育支出: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十五)交通运输支出:指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等支出。

(十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指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保障等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性住房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城乡社区住宅等方面支出。

(十九)其他支出: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401111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20231016151903050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