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15 16:42:04     来源:水务局 阅读次数: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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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承担全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对全县中小河流、农村河道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拟定管理和保护河道、湖泊等水域、岸线、河(湖)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河道、湖泊管理保护范围的划定、确权、定界工作;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河道采砂行政许可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编制河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审批、验收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工程,参与涉河项目的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河道清淤保洁和涵闸、堤防、护堤林的管护工作;协助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涉水违法案件;指导重要江河、湖泊的整治;承担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

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河(湖)长制工作。一是加强指挥调度,发布通报10期,发送短信522条,召开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暨总河(湖)长会议2次、县级培训会议各1次。二是选聘572名护河员对河湖进行日常巡查保洁,促进了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三是常态化开展巡河(湖)工作,701名河(湖)长开展巡河(湖)20963次,其中,县级167次,乡(镇)级3660次,村(社)级17136次。四是持续开展“河长清河行动”,组织开展清河行动658次,清理河道、渠道567.38公里,清理水葫芦、淤泥、垃圾等1077.17吨,投入清河行动资金29.52万元。五是推进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四乱”排查31次,发现“四乱”问题7个,已全部整改销号。六是认真开展督察检查工作,县级督察领导开展督察83次,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七是开展水行政执法。2022年以来,全县开展水行政执法检查62次,及时制止河湖违法行为,抓实了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工作。八是深化“河湖警长制”、“河(湖)长+检察长”,开展河湖警长制巡查1次,召开河(湖)长+检察长协作会商会议1次。九是加大宣传力度,被州河长办采用信息61篇。十是加快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对南利河、居那革河、阿额水库、路德水库4件河湖实施美丽河湖建设工作,已被评定为州级美丽河湖,正在开展省级美丽河湖评定工作。十一是开展全县拦河闸隐患排查整治,已完成3道拦河闸维修工作。

2.林长制工作。配合县级林长完成1次巡林工作,及时编写巡林工作报告,并督促完成2个问题整改工作,编写信息1篇。

3.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工作。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河湖岸线保护率达100%,持续开展外来物种入侵整治,对听湖水库水葫芦、水白菜等水生外来物种进行清理打捞,共计16.5吨,严格控制水资源“三条红线”,有效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2022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保持稳定,达到上级目标任务。

4.“一湖一河”为重点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压实各级河(湖)长及各级河(湖)长联系部门责任,按时向专班报送每日工作动态及本周重点工作通报和下周重点工作安排。

5.创建文明县城工作。一是积极组织注册咪咕阅读,开展“书香新文山”阅读分享活动及2022年“新时代乡村阅读季”活动;二是开展红色经典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参观砚山县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王友德故居,重温入党誓词、诵读红色家书等,坚定了信念,锤炼了党性;三是开展宣讲活动,宣讲的主题是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力量,践行“文山之干”,组织开展“党建引领河湖保护治理”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五是持续到挂村点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国防教育专题宣讲活动。六是加强全县河湖保护治理,持续开展重点点位问题整改和建设提升,组织105人次对建成区内河湖(新寨河)开展环境卫生整治24次,清理河道6.1公里,清理垃圾13.87吨,组织对网格包保点开展35次不文明行为劝导工作,劝导不文明行为48起。

6.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以主题党日活动及志愿者服务活动为契机,持续到小石桥社区、大尼尼村委会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及督促指导工作。

7.六诏水库工程。2022年6月完成水库水保专项验收及项目竣工审计工作,2022年8月4日顺利通过了竣工验收。

8.斗果拦河闸项目建设工作。目前正在开工建设。

9.砚山县美丽河湖建设省级奖补资金项目。目前正在开工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不设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分工,实行定岗定责。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1.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三、‏‏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690,755.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0,755.8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0,577.96元,增长2.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577.96元,增长2.4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0,577.9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690,755.86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755.86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8,181.96元,增长1.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181.96元,增长1.7%;项目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8,181.9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0,755.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60,355.86元,占基本支出的9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400元,占基本支出的1.8%。人均支出130,058.1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0,755.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8,181.96元,增长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139.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9,830.8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8.58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70,28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36,320.8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8,236.1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26.4元;

3.农林水(类)支出1,273,2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505,199.00元、津贴补贴55,280.00元、奖金34,072.00元、绩效工资648,343.00元、办公费19,340.00元、差旅费4,060.00元、水费2,000.00元、其他交通费5,000.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4,0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04,039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资产总额20,161.07元,其中,流动资产20,161.07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484.3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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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3200101111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13093627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