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15 15:56:36     来源:县医保局 阅读次数:2510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76401000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支付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配合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

4.执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确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制度加强管理。

5.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支付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8.落实医疗保障行业扶贫政策,推进医疗保障行业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砚山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执行州级统一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砚山县卫生健康局、砚山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砚山县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砚山县民政局与砚山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砚山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砚山县医疗保障局,砚山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砚山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12.下设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管理局。目前在医保办事大厅开设社会保障卡业务、异地就医、城乡居民业务、城镇职工业务、大病保险5块服务范围的经办业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胸怀“两个大局”,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周“医保微课堂”、干部职工会、“三会一课”等方式强化政治和业务能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向县政府汇报工作2次,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完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43项。

(2)坚定“四个自信”特别是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自信,通过组建班子成员、义务骨干的政策宣讲队伍进行政策解读、医保政策信息化推送平台、医保政策服务“联络员”制度等形式,多维度推进医保政策宣传。

(3)待遇保障水平有效提升,圆满完成2022年参保缴费工作,资助参保93548人次1543.02万元,给予医疗救助933.36万元,筑牢应保尽保底线。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组织参与21个批次2046.35万元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强化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支付疫苗接种费25.44万人次203.56万元,按照上级医保部门要求调整核酸检测费用3次,推动抗原试剂入住药店42家,将新冠感染抗原检测试剂费用纳入个人医保账户支付范围,落实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药店3家。

(4)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组建基金运行监评中心,定期分析基金运行情况,通报医疗机构违规情况。聚焦问题整改回头看,及时全面清查落实省、州飞检问题清单整改。今年实地稽核稽查医药机构278家,涉及违规医疗机构97家,违规基金468.69万元,拒付445.95万元,其中州飞行检查拒付390.41万元,针对国家飞行检查云南发现问题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拒付17.62万元,智能审核拒付71.94万元,已实现稽核稽查全覆盖。

(5)树立改革上“三医联动”服务上“三线合一”的理念,推进服务下沉。组织具备办理特慢病的三家二级医疗机构服务下沉到各村委会对未认定的特慢性患者进行排查认定管理4000余人,对特慢病可以享受的医保政策进行精准化宣传。

(6)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开展常态化监测,累计提供乡村振兴部门监测名单13431人次,根据政策“二次回补” 656人次49.8万元。全县脱贫户住院实际报销比例88.01%,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财务股、统计信息股、稽核稽查股、城镇职工参保管理股、城乡居民参保管理股、待遇审核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5,744,374.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89,855.58元,占总收入的99.0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4,518.5元,占总收入的0.9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9,171.76元,下降3.84%,下降原因是2022年有些医疗保险没能及时拨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3,690.26元,下降4.75%,降原因是2022年有些医疗保险没能及时拨付;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54,518.5元,增长100%,增长原因是2021年没有公益性岗位人员,2022年新增两个公益性人员,是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5,744,374.08元。其中:基本支出4,215,647.08元,占总支出的73.39%;项目支出1,528,727元,占总支出的26.6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9,171.76元,下降3.84%,下降原因是各种保险未能及时支付。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57,898.76元,下降22.98%,下降原因是各种保险和资金未能及时支付。项目支出增加1,028,727元,增长205.75%,增长原因是2021的离休人员医疗补助没有列项;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资金有所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15,647.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61,640.56元,占基本支出的89.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4,006.52元,占基本支出的10.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8,72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8,727元。其中:医疗费补助1,300,000元;办公费131,936元;差旅费90,217元;培训费6,57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89,855.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5%。与上年相比减少283,690.26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些支出无法完成,例如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4,863.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03,616.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 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38,9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5,331元;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500,000元(离休人员医疗补助);行政运行3,291,855.52元(单位人员工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退休人员安家费);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186,455元(困难企业职工大病保险补助157,728元,项目支出1,028,72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1,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元,支出决算为3,4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9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9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元,支出决算为34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规范化,做到厉行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219元,下降47.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19元,下降47.9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规范化,做到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的检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488.02元,比上年减少18,971.14元,下降4.53%,主要原因有的经费无发保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正常机构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647531.89元,其中,流动资产47360.89元,固定资产6001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250.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76401111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