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1600101000
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办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业务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政策为离退休人员调整待遇。
3.管理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方案,编制上报社会保险统计报表。
4.审核参保单位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编制养老、工伤保险征缴台账。
5.管理和公布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6.审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7.稽核参保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清缴企业欠费,开展对参保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8.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2年,我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1371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38700人的106.90%,其中:企业职工23513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21300人的110.39%。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37326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34800人的107.26% 。
2、保费征缴情况
2022年全县共收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20575万元(其中含当年缴费15419万元,收回历年欠费1554万元,预(补)缴17万元,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3585万元);收取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17881万元(其中含当年缴费6186万元,收回历年欠费11695万元);职业年金4315万元;收取工伤保险费 917万元(其中含当年缴费725万元,收回历年欠费192万元)。
3、待遇支付
(1)严格执行全省统一规范的待遇计发办法,按时足额发放待遇,2022年我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人数3961人,累计发放金额1441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人数4003人,累计发放金额23922万元。工伤保险待遇累计发放金额1517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待遇清算计发,2018-2020年退休中人共有715人,截至2022年12月底已清算557人,未清算158人。不能清算原因分析:由于部分退休人员,单位办理停保业务的时间滞后,导致养老保险存在多收的情况,只能先进行退收处理,并要求单位将费用交到办理退收业务的费款所属期,才能进行退费和职业年金记实,因此导致虽然是2020年以前办理退休手续,但退费业务和职业年金记实业务却在2021年以后才可以处理,处理完毕才能进行清算“中人”待遇。
(3)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8号),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我县本次调整增资受益人数 7611人,其中:企业退休人数3795人,机关事业退休人数3816人。调整后企业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128.25元, 机关事业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162.56元。目前,我县已兑现补发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1至7月调待增资770万元,全县每月增加企业养老金支出49万元,每月增加机关事业养老金支出61万元。
(4)推进社保卡在社保待遇领取方面的应用。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11号)要求,按照“增量基本用卡,存量逐步过渡”的原则,新增或变更银行账户领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待遇和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人员,原则上使用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领取待遇,在此之前已使用其他银行账户领取待遇的人员,通过强化宣传逐步引导其使用社保卡银行账户领取待遇。2022年全县使用社保卡银行账户领取企业养老待遇2006人,领取机关养老待遇3846人,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21人。
4、稽核工作
认真贯彻《云南省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和《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加大稽核力度,完善社会保险稽核制度,努力完成州局下达的稽核任务。
(1)社保基金专项整治情况。2022年全县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中发现违规领取社保待遇16人共计15.57万元,已全部追回;比对省级下发2430条疑点数据,未发现违规领取社保待遇情况。
(2)领取社保待遇资格确认开展情况。2022年全县城镇职工正常发放企业养老待遇人数3873人,目前我县乡镇,社区均可提供待遇资格确认服务,应用“云南人社12333”和“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等生物识别认证3866人,认证率99.82%,未按时认证17人,丧失待遇资格123人;我县正常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人数3992人,已认证3991人,认证率99.97%,未按时认证1人,丧失待遇资格82人;我县正常发放工伤待遇人数91人,已认证91人,认证率100%,丧失待遇资格6人。
5、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保险政策执行情况
我县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2号 )文件精神,根据通知要求将缓缴政策实施范围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扩大到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7个行业。上述扩围的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工伤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我局通过媒体和经办业务群宣传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让企业全面知晓社保费缓缴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申报,应享尽享。2022年全县申请缓缴企业8户,缓缴人数422人,缓缴金额共计1119459.94元,其中:养老缓缴1102658.08元,工伤缓缴16801.86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具体是:待遇支付室、财务统计室、老年活动室、参保管理室、稽核和社会化管理室、行政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单位名称为: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48,638,586.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638,586.4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645,095.94元,增长15.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645,126.68元,增长15.2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0.74元,下降100%。2022年度收入合计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丧葬抚恤金、退休费和职业年金专项资金收入等原因,导致本年度收入比上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48,638,586.43元。其中:基本支出148,252,737.4元,占总支出的99.74%;项目支出385,849.03元,占总支出的0.2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589,885.94元,增长15.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239,991.91元,增长14.91%;项目支出增加349,894.03元,增长973.1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2022年度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丧葬抚恤金、退休费和职业年金专项资金支出等原因,导致本年度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252,73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8,074,615.4元,占基本支出的99.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8,122元,占基本支出的0.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5,849.0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0,771.23元;丧葬抚恤补助资金232,332.8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补助资金142745元。以上各项目开展顺利,均按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按时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638,586.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9,589,916.68元,增长15.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退休费和职业年金专项资金支出等原因,导致本年度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35,475,561.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4%。主要用于统筹外退休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85,03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统筹外退休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9,25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社会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8,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7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元,支出决算为1,7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10,222.00元,小于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99.00元,增长537.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99.00元,增长537.2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部门加强对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调研督导及基金安全评估工作,公务接待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调研督导工作、基金安全评估等相关工作发生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接待人数45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122元,比上年减少19,381.89元,下降9.8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资产总额1,839,893.24元,其中,流动资产3,108.48元, 固定资产1,836,784.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723.5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2,998.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现金盘盈收入,按照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行政单位收回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置换换出资产评估增值等。
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16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