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13 16:00:30     来源: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阅读次数: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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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县域内农产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对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测。

2.参与有关农业标准制定、修订和试验验证。

3.参与县域内相应农产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技术处理。

4.承担全县农产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速测点技术指导及培训,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对农产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风险评估,发布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5.承担县域内无公害农产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及证后监管。

6.承办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及监管工作。2022年州局下达我县“三品一标”任务18个,完成情况:三品一标新增19个,其中新增绿色食品16个,分别为港峰文汇9个蔬菜产品、砚山县松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6个蔬菜产品、王国米线原味米线1个。新增无公害产品3个,分别为砚山昀杰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无公害认证产品梨、猕猴桃产品2个,长青林业肉羊1个,目前我县彝品香、联兴公司绿色食品认证材料已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待审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对三品一标主体开展巡查70次,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28份。

2、扎实认真做好鲜活种植业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及定量检测工作。

(1)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积极配合省、州等各级部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专项监测抽样共计377个,其中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风险监测抽样68个,云南省2022年治控促监督抽查29个,云南省治控促专项监测抽样28个,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开展“三品一标”获证产品抽样30个;文山州农业农村局风险监测抽样52个,监督抽样130个,专项监测抽样40个。目前据相关检测部门反馈,我县风险监测抽样农残超标2个,专项监测抽样农残超标3个,监督抽查未发现超标样。合格率98.67%。

(2)定量检测任务。2022年文山州农业局下达县级例行监测任务(定量检测)466个,县级监督抽查任务(定量检测)200个,快速检测任务3014个。截至2022年11月15日,县级例行监测及监督抽查任务已全部完成抽样,例行监测已检285个,待检181个,监督抽查已全部送检。

(3)快速检测工作:全县农产品检测机构共开展农产品速测工作178期(批次),县站26批次,乡镇152批次,共检测各类农产品样品3372个,合格3367个,总合格率99.9%,其中蔬菜抽检2694个,合格2689个,合格率99.8%;水果抽检549个,合格549个,合格率100%;食用菌抽检34个,合格34个,合格率100%;调味料抽检66个,合格66个,合格率100%;药用植物抽检6个,合格6个,合格率100%;其它类抽检23个;合格23个,合格率100%。

(4)督促重点企业加强自检工作。对我县已建立企业自检室的蔬菜种植企业(兴发、松南、联兴、田丰、盛源、中康、长泰兴),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检测人员进行检测培训,督促企业进行合格采收制度,从源头上保证上市产品合格。

3、有序推进可追溯体系建设。积极组织“三品一标”企业注册录入国家农产品可追溯信息平台。目前我县所有三品一标企业及今年准备申报绿色食品的企业31家都已按要求完成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注册登记,实现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通过对该项目工作的实施,对下步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执行产地准出制度,进行经验总结和探索。

4、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夯实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对辖区内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种养殖大户进行了重新摸底并建立监管名录。加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宣传培训力度,指导生产主体落实质量控制要求,在自控自检基础上规范开具合格证。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具食用农产品646张,附带合格证上市产品16114.89吨。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为切实做到让老百姓能听得懂、看得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我站自己动手设计了图文并茂的宣传册、宣传牌等,进行街天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逐步让老百姓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及重要性,成为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参与者和执行者,把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一种自觉行为准则。

6、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加强推进农村厕所整治,集中力量攻重点、破难点,共完成验收阿猛镇、干河乡的卫生厕所1000座,为“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开了好头,有效推进了农村厕所革命工作。

7、爱卫创卫工作  对网格区包保门店及餐饮店进行疫情防控、门前三包、文明城市的宣传,协助搬家试大扫除,清理店内、店外门面卫生,督促合理使用三防设施,彻底清除病媒滋生,消毒工作台账等工作,圆满完成迎检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根据《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推进县本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优化整合的通知》(砚编〔2019〕13号)和《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县本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砚办发〔2020〕1号),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室 

3.“三品一标”室

所属事业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纳入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360,475.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0,378.16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7.71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8,761.65元,下降14.39%,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经费拨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8,859.36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经费拨入;上级补助收入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0元,增长0%;经营收入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97.71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税务局拨本年度个税返还手续费97.9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360,378.16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378.16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8,859.36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8,859.36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经费支出;项目支出0元,增长0%;上缴上级支出0元,增长0%;经营支出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0,378.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18,492.93元,占基本支出的96.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885.23元,占基本支出的3.08%。人均170,047.2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本年度无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0,378.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28,859.36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年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337.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大病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7,564.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059,777.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3,6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主要用于财政补助的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40元,支出决算为14,058.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753.8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7.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58.85元,支出决算为14,058.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753.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和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5元,下降2.17%,下降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5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因开展农村厕所整治及验收工作,公务接待增多,导致的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本年度未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农业农村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和乡镇人员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学习交流、业务接洽农业农村相关工作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资产总额554,273.47元,其中,流动资产1,727.47元,固定资产552,5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99,63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99,6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社会保障缴费】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专用材料费】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601401111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