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443401000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办州人民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坚持党建引领,管党治党有力度。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的领导更加坚定有力。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实践、破解难题,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班子成员带头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10次,党史学习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机关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按法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政府请示报告,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活动。全年组织召开党总支委员会5次、党员大会17次,组织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8次,班子成员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查摆问题15个,并狠抓整改落实。
三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单为抓手,坚持将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年内4次专题会议研究派单工作,班子成员落实责任清单105项。聚焦基层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围绕打造“模范机关”,深入推进党总支和两个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及时补齐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第一支部书记,吸纳入党积极分子1人。深入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联合州发改委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奋斗精神”学习体验活动,组织党员到阿猛会址、王有德故居开展瞻仰革命先烈事迹;深入开展“双报到双联服务双报告”,党员服务时长均超过6小时。
四是不断加强廉政建设。细化实化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持续落实责任派单、约谈提醒等机制,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年内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股室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3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各班子成员牵头开展廉政谈话14次,其中提醒谈话2次。全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组织排查岗位45人次,确定风险点105个,制定防控措施156条。持续深入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划定不可触碰的底线,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年内组织学习党纪法规和警示案例学习38次。
五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县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四风、治顽疾”,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和履职不力等作风问题。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标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217754.81元,公务接待7,399.00元,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严格落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24条措施,持续推进精文简会,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文139个,同比下降12.6%;召开本级会议23次,同比下降11.5%;政府系统及政府办开展督察检查考核31次,同比减少11.43%。
坚持规范运作,工作落实有深度。坚持以“文山之干”的责任与担当,拉高标杆,争先进位,工作推进有力有序。
一是规范办文办会。切实改进文风,对各类文件明确拟办单位、拟办人、核稿人、会签人,按照“谁拟稿、谁负责”的原则,由拟稿人全程跟踪负责,进一步规范公文起草、核稿、签发等程序,严把政策关、时效关、公文格式关,从严规范性公文合法性审查。全年审核印发县政府和办公室文件196个,起草各类汇报、讲话材料500余篇,编发县政府常务会议等纪要19期,审查协议合同59件、通告8件。坚持精简、规范、缜密办会,做到能不开的会尽量不开、能合并和套开的会尽量合并套开、能发文的不开会,不擅自扩大会议范围、提高会议规格,精简会议数量、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确保会议质量。全年筹备县政府党组会议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政府全体(扩大)会议1次、常务会议19次,牵头筹办全县性会议13次。
二是规范信息报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省州领导关注的焦点和砚山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在信息服务上下功夫,及时反映贯彻落实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出现的新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列入年度对各部门的考核,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意识。全年上报州约稿信息133期、亮点信息40余期,采用得分778分,超额完成州下达的400分的信息考核任务。上报应急值班信息51期,转办并跟踪落实网络舆情24期。
三是规范政务督察。聚焦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及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开展督察督办。全年落实州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任务分解、州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等上级来文督办事项20余项,迎接省政府综合督察、省委督察室省政府督察室专项督察、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综合督察10次,督办县长交部门落实事项20项,收集和梳理全国及省州两会建议提案参考材料9个。积极参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县“七城创建”指挥部工作督察,办理信访举报件14件,督促整改问题50个。联合县委办督察室2次对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及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从严督察,推动问题整改。积极参与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预防野生菌中毒、卫片执法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督察。督促、协办州人大代表建议1件、州政协提案11件,督促办理县“三会”建议提案507件,办理解决219件,解决率43.2%。
四是规范政务公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更好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全年发布政务类信息3785条;发布行政许可及其他管理事项信息207条、预决算经费信息254条、公共资源配置公开信息68条、政府集中采购信息507条、重大项目建设信息16条、社会民生信息41条;公开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信息79条;发布政府常务会议信息13条、政策文件107个,政策解读138个,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次,积极通过县政府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推送政策解读等信息896条;加强12345政府热线管理,12345政府热线平台覆盖11个乡(镇)、31个县直各部门,累计收到12345政府热线办件1471件,办结1471件。
五是规范电子政务管理。持续抓好县政府门户网站运维保障、全县政务新媒体监控管理、党政机关非涉密协同办公系统运维保障工作、电子政务外网安全保障和应用拓展等工作,加强政务信息采编和会议电子设备保障服务。不断完善互联网入侵防御安全体系,有效处理建党100周年期间网站“漂红”版面,安装绿盟日志审计系统,有效处置外网攻击、服务器运行稳定性等一系列网络安全问题。完成30台平板电脑系统升级、308机房以及26台国产电脑安装替代、政府一楼会议室音响设备改造,实现县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会等会议无纸化分发材料,有效提高会议质量、效率和办公室保密能力。
六是规范信访事项办理。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处置工作力度,全年受理信访案件913件,已办结884件,办结率为96.82%。积极开展党政领导接访下访工作,完成接访下访125批288人次,受理案件125件,办结125件。建立乡(镇)“3+N”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成建设环境舒适、办事规范、群众满意的志愿服务工作站,梳理为民亲民形象,提高信访案件办理效率。
坚持高效履职,统筹协调有广度。以“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全面提升“三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沟通衔接。加强纵向对接、横向协调,切实发挥承上启下、左右沟通的“桥梁”“中枢”作用。积极对接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属各部门以及省州单位,协调处理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传达领导的工作意图,迅速贯彻落实领导决策部署,第一时间了解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把握新动向,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协助领导科学决策、依法决策、高效决策,为领导集中时间和精力抓发展、谋全局做好服务保障。
二是做好综合协调。认真落实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制度,规范迎接上级考察调研、对下督促检查调研服务保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城镇开发、招商引资、民生保障、政府自身建设、七城创建、乡村振兴等协调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重点工作有落实、有反馈。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文山现场办公会、州委州政府七县工作专题会议、创卫工作省级技术评估、省政府综合督察组到砚督察等重要活动服务保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加强县政府大院安全保卫、综治维稳、设施损坏维修、清洁卫生管理等工作,保持文明、整洁、优美的办公环境。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成功创成省级文明单位、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认真落实《干部职工关爱制度》,全力保障干部职工休假、体检、节日慰问等合法合规的福利,“职工之家”建成使用,努力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活动,年内县先后与州发展和改革委、平远镇、阿舍乡、八嘎乡开展交流学习活动。
坚守为民情怀,服务群众有温度。继续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帮扶责任,选派2名协调能力强、具备文字功底、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驻村帮扶,协助挂钩联系的铳卡村委会抓好新时期的“三农”工作,办公室班子成员先后8次带队到调研、走访、开展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社区、村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植树造绿和政策宣传,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年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2次,义务植树600余株。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把补短板、惠民生作为工作的重点,办公室班子列出“突出问题12个,解决12个;列出“民生实事计划”4件,解决4件;列出巩固脱贫攻坚“短板弱项清单”1件,解决1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分别是:文秘股,综合股,督察室,信访室(含信访接待中心),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信息股,人事教育股,行政管理股,砚山县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2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收入合计12,499,391.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99,391.1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3,533,675.66元减少1,034,284.56元,减少原因是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都未拨付完成,结余资金数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支出合计13,352,482.75元。其中:基本支出13,352,482.75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2,268,173.76元增加1,084,308.99元,增长8.84%。增加原因是因为本年度用于支付去年欠移动公司网络费及年中支付OA系统改造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52,482.75元。与上年10,357,319.46元增加2,995,163.29元,增长28.92%,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62,377.88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50,000.00元,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434,592.40元,卫生健康支出414,193.47元,住房保障支出591,319.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05,681.37元,占基本支出的58.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46,801.38元,占基本支出的41.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1,910,854.00元减少1,910,854.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办本年度支出项目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52,482.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2,268,173.76元增加1,202,708.99元,增长8.84%。增加原因是因为本年度用于支付去年欠移动公司网络费及年中支付OA系统改造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62,377.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6,396,551.00元,公用经费支出5,365,826.88元,项目支出0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公用经费中的办公室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4,59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
4.卫生健康(类)支出414,193.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生育保险;
5.住房保障(类)支出591,3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5,153.81元,完成预算的123.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7,754.81元,完成预算的161.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99.00元,完成预算的15.2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年初未预算“七城”创建办及“砚山县委、县政府阿猛镇租白、顶丘山林土地权属纠纷调查工作组”的公务用车运行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25,153.81元,比2020年119,944.57元增加105,209.24元,增长87.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17,754.81元,比2020年113,288.57元增加104,466.24元,增长92.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399.00元,比2020年6,656.00元增加743元,增长11.1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七城”创建办及“砚山县委、县政府阿猛镇租白、顶丘山林土地权属纠纷调查工作组”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因为爱卫办设在政府办,上级经常到砚督察工作接待公务用餐。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754.81元,占96.71%;公务接待费支出7,399.00元,占3.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出国(境)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754.8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7,754.8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应急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39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3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信访局出差到县级工作,州七城创建办接待督察工作,县政府办接待州级出差,客商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46,801.38元,与上年3,402,819.28元增加2143982.10元。比上年增长63.01%,主要原因2021年用于建设办公设备资金,付以前年度欠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资本性支出等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1,105,674.38元,印刷费49,760.00元,水费30,075.74元,电费40,452.30元,邮电费1,272,535.83元,差旅费250,431.50元,维修(护)费26,913.20元,租赁费12,600.00元,会议费440.00元,公务接待7,399.00元,劳务费595,659.00元,委托业务费240,000.00元,工会经费87,693.1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754.81元,其他交通费391,0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00.00元,资本性支出858,392.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31,451,670.02元,其中,流动资产44,256.41元,固定资产30,863,913.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43,5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3,494,680.11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43,010.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4,16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9,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1451670.02 | 44256.41 | 30863913.61 | 16632299.74 | 930169.00 | 0 | 13301444.87 | 0 | 0 | 543500.0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7,79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7,79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8、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4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