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3200401000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项目工程建设法人职责;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规划,负责水源工程、农村水利、大中型灌区配套工程、防汛抗旱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生态治理工程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建设管理;负责建设资金使用及监管工作。
2.开展水土流水普查、检测工作;开展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推广水土保持先进技术;配合查处水土保持案件。
3.履行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法人职责。
4.组织推广应用抗旱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提供防汛抗旱技术支撑保障。
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针对项目建设管理,一是及时组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组建工作专班;二是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做到责任到人、目标明确;三是做到依法依规、程序规范、手续完整。四是重视工程质量与安全,做到资料完善,人员到位。目前我中心管理的在建项目如下:
1.砚山县五谷冲水库
砚山县五谷冲水库工程于2016年11月24日开工建设,于2020年12月17日完成围堰截流及大坝基础验收工作,2021年1月24日开始大坝填筑,于2021年4月25日填筑至度汛高程1811m,填筑至度汛高程目标的实现,为大坝汛期安全、正常施工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后期大坝封顶、主体工程完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截至2021年6月28日,砚山县五谷冲水库完成大坝填筑25.6m,项目枢纽工程累计完成投资450,000,000元,目前主要推进大坝帷幕灌浆、副坝填筑等工作。
2.砚山县2017-2020年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砚山县2017-2020年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涉及江那、维摩、平远、稼依等4个乡镇4个村委会,批复概算总投资52,502,800元。2017-2019年度项目分别于2017年10月、2018年3月、2019年4月开工建设,2021年2月4日均通过州级竣工验收。2020年度项目于2020年4月28日完成招标工作,5月22日签订合同,12月21日动工,目前已完成坡改梯230.51hm2,光伏泵站场地平整,机耕道开挖19.27km,浇筑排水沟15km,调节水池11座,其它配套设施正在紧张有序的施工中,完成投资10,000,000元,预计年底完工。
3.砚山县2020年抗旱应急供水工程
砚山县2020年抗旱应急供水工程一期以白牛厂汇水外排工程作为水源进行应急供水,解决回龙片区、平远镇片区和阿三龙片区68,900人抗旱应急供水问题,工程投资11,559,500元。于2020年12月7日开工建设,2021年1月30日完工,2月1日开始试运行。建成回龙、邑他勒2个水厂和平远提水泵站1座,安装管道14.5km,完成老镇政府、脚侧、大转弯3口抗旱应急机井修复等,工程日供水能力为10400m³。
砚山县2020年抗旱应急供水工程二期工程以白牛厂汇水外排二期工程(拖嘎云峰~阿三龙河)管道、五谷冲水库供水管道、德厚水库供水管道为基础,配套管网、水厂等设施,解决阿舍片区、莲花塘片区、大白户片区和稼依片区25,100人抗旱应急供水问题,工程投资13,678,600元。二期工程已选定招标代理公司,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
4.阿三龙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阿三龙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于2019年7月3日由文山州水务局以(文水农〔2019〕15号)文件批准建设,批复总投资20,061,200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沟渠14.1km。项目于2019年11月25日完成招标工作,2020年2月27日开工,施工过程中受冬季作物栽种、汛期及资金影响,迫使项目停摆,于2020年11月20日复工,截至2021年6月28日,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正在开展扫尾工作,累计完成投资16,600,000元。
5.砚山县“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砚山县“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于2020年12月8日经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以(文环复〔2020〕55 号)文给予批复,批复投资6,412,800元。2020年12月25日,砚山县人民政府以(砚政复〔2020〕700号)文给予批复,确定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为项目法人单位。2021年1月22日于砚山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皓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4月13日在文山州投资交易中心开标,2021年5月18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21年6月28日,完成管道安装1276m,混凝土路面切割5540m,沟槽开挖1630m,检查井及沉沙井66口,入户收集安装685m,6m³庭院式一个,2m³庭院式一个等,完成投资615,000元,占总投资10%。
6.砚山县抗旱应急水利提升工程
砚山县抗旱应急水利提升工程于2021年3月1日由砚山县水务局以(砚水规建〔2021〕1号)“砚山县水务局关于砚山县抗旱应急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批复投资33,903,000元,2021年4月7日砚山县人民政府以(砚政复〔2021〕209号)批复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为项目法人,2021年3月5日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5月25日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同年6月15日完成合同签订,6月29日开工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单位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既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财务室、建设管理办公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末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三、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没有安排项目收入,也没有安排项目支出,未产生项目支出绩效,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3,217,029.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7,029.38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285.28元,占总收入16.58%,卫生健康支出70,253.58元,占总收入2.18%,农林水支出2,393,816.52元,占总收入74.42%,住房保障支出219,554元,占总收入6.82%。本单位为新增单位,无上年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217,029.38元。其中:基本支出3,217,029.38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本单位为新增单位,无上年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17,029.38元。本单位为新增单位,无上年数。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84,423.86元,占基本支出的95.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2,605.52元,占基本支出的4.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本单位项目由主管单位县水务局集中核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7,029.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本单位为新增单位,无上年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3,28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6,385.28元及死亡抚恤金6,900.00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70,253.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44,910.0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376.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967.55元;
3.农林水(类)支出2,393,936.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4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857,618.00元、津贴补贴816,513.00元、奖金67,605.00元、绩效工资519,475.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0元、办公费39,960.00元、邮电费15,840.00元、差旅费18,675.00元、公务接待4,975.00元、工会经费36,605.52元、其他交通费16,550.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19,5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75.00元,完成预算的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75.00元,完成预算的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列支,二是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数量。
本单位是2021年新增单位,故无上年决算数比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975.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7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开展相关工作所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235,899.86元,其中,流动资产1,755,312.56元,固定资产430,587.30元,长期股权投资50,00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因本单位是2021年新成立的,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35,899.8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0,587.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张,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235899.86 | 1755312.56 | 430587.3 | 430587.30 | 5000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32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