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2501000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拟订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县乡(镇)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拟订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级各部门以及乡(镇)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政策建议。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体制机制服务水平再提升。
(1)健全党对乡村振兴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家乡村振兴局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我办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多次到县农科局、扶贫局就乡村振兴开展调研。于5月31日向州编委就我县乡村振兴机构设置有关事项提出请示,州编委于6月10日批复同意,6月11日,我县扶贫开发局正式更名挂牌为县乡村振兴局,11个乡镇扶贫办公室全部更名为乡村振兴办公室,乡村振兴工作有专门的机构负责,为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2)全力做好平远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县平远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我办立足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紧扣《云南省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砚山县平远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要求部署,聚焦6大改革任务24项具体措施,积极稳妥、严谨有序推进整个改革工作。一是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提升基层服务管理能力。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将涉及县属7家部门127项行政职权下放平远镇实施。截至目前,通过开展“传帮带”帮扶行动,县级部门赋予的15项行政许可和112项行政处罚,平远镇已承接办理14项行政许可和84项行政处罚。二是调整规范机构编制,科学配置管理职能。综合设置党政机构6个,事业机构7个。推动编制资源下沉,在全县编制总量内给平远镇调剂增加编制12名,为承接下放权力事项提供必要保障。赋予平远镇灵活的用编用人自主权,平远镇可在规定的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内,自主设置机构或调整各机构的编制及人员,立足平远镇实际,采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形式,统筹使用人员编制,有效提高编制和人力资源使用效率。同步推进平远镇与县直单位之间干部提拔交流,改革开始以来,从平远镇提拔使用干部4人,交流到县直部门和其他乡镇任职5人,从其他乡镇和县直部门提拔(交流)7人到平远镇任职。同时,从县级事业单位选派3-5名左右优秀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到平远镇对口单位开展医疗服务、教学工作和技术指导,选派2-3优秀年轻干部到平远镇挂职。对平远镇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中,在优秀比例等次不超过25%的前提下适当增加优秀名额,平远镇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有效提高,专业化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注重资源优化整合,提升基层服务管理能力。整合财政、政务服务等各口资金450万元,完成了建筑面积约为2273.9平方米的平远镇为民服务中心和平远镇财政所综合楼的主体工程,目前正在筹备室内装修相关事宜,拟将该中心打造成为综合、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打造为民服务“直办公室”。四是加大政策倾斜,配套措施更加健全完善。安排210万元作为平远镇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指标收益奖励资金,截至9月份共拨付平远镇5709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将平远镇乡村振兴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纳入向省级争取的重点项目(约10亿元)。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县政府从州级下达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安排 30%的用地计划用于平远镇建设。将平远镇辖区内项目用地分别纳入砚山县批次进行组织报件,总用地面积达13.8119公顷。将平远镇纳入次核心区进行规划布局,并在特色农副产品种植和深加工、新型冶金和建材、高效节水农业示范、商贸物流等方面向平远镇倾斜,全县整个“十四五”期间,共纳入平远镇重大项目43个,总投资达162亿元。2021年计划开工的鸣鹫至阿舍至平远至丘北火车站二级公路建设项目(砚山县段)、G80广昆高速平远镇北立交建设项目、平远镇北片区市政道路建设等12个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项目总投资约87.66亿元。五是加快基层机制创新,实现管理服务提质增效。不断强化平远镇党组织功能作用发挥,创新基层服务管理,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平远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提升改造纳入“十四五”规划,分年度对村级活动场所进行修缮(重建),并配套必要的文化体育设施,在保持原有的社区党建工作经费10万元/年、行政村党建工作经费6万元/年,将平远镇党委每年上交县委组织部的党费比例由目前的60%调整为40%。健全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在平远镇设置镇级和社区综治中心各1个,划分网格15个。常态化抓好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实,深化平安建设,2021年从非税收入中安排100万元用于深化“平安平远”创建活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费。
2、加大机构编制资源创新挖潜,统筹调配力度再提升。
(1)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办法,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守住全县机构限额、编制总量“两个不突破”红线。二是严格落实编制使用核准制,对各单位的用编申请进行汇总审核,提交班子讨论并报县委分管领导同意后,派发编制使用通知单。今年来,今年来,共印发编制使用通知单138份,同意使用编制274名,其中:行政编制50名,事业编制224名;发放领导职数使用通知单5份,使用领导职数61名,正科16名,副科45名。三是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及时调整更新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系统,严格执行月报、季报、年报制度,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共同做好工资联审工作,加强数据统计分析,更好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
(2)加强民生领域、基层一线等关键环节的机构编制保障。一是全力保障2020年基础教育和卫生专项招聘编制。于2020年底完成卫生系统10人、教育系统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181人入编事宜。二是加强重点工作编制力量。我办着力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加大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统筹调配力度,为解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不足问题,从疾控中心平远分中心和关爱中心调剂10名编制增核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已达到核编标准。成立砚山县统战事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政府办信访接待中心,增核县林草局、县司法局、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砚山县红十字会编制,及时核准新成立单位使用编制,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力量。
(3)继续提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赋码工作服务水平。一是印发《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2020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圆满完成全县236个事业单位网上提交年度报告及公示工作。二是做好全县234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共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新设立登记8个,注销登记12个,变更登记86个。三是继续做好80个机关(群团)单位赋码换证管理工作。四是做好全县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事项自查自纠工作,于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7月31日止日对全县234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事项工作进行督察,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事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事项,未按时间要求及时进行变更登记的,依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法处理,对查出的问题视情节予以书面警告,及时通报其举办单位并责令限期改正,暂扣或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等处罚,处罚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示。
3、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权威性严肃性。
认真做好中央巡视云南反馈意见涉及机构编制问题整改,针对中央巡视云南反馈意见涉及机构编制存在问题,举一反三,结合实际制定《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巡视云南反馈意见涉及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砚编办通〔2021〕3号),细化任务分工,分门别类有序推进问题整改。一是规范督察专员职数。对标州相关机构设置的督察专员领导职数,对应我县所涉及的11个县级党政机构的16名副科级督察专员领导职数同步进行清理规范。不再保留我县9个部门共11名副科级督察专员领导职数。二是规范机构设置。参照州委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设置一个内设机构的做法,于4月13日县委宣传部增设一个内设机构“网信股”,具体承担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在现有编制总量范围内进行动态调整,增核2名工勤编制到县委宣传部,将宣传部机关现有的工勤人员占用的行政编制置换出来,使宣传部能够用出来的两个行政编制补充2名公务员,用于承担网信股日常工作。三是规范领导职数配备。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以各事业单位“十定”规定为依据,对全县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核定情况进行核查,健全完善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加强领导职数申请使用前置审批,在核定的领导职数范围内配备领导干部。四是加强巡察工作力量。我县于4月13日设立中共砚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为县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为充实巡察工作力量,今年来,同意县委巡察办用编2名,信息中心用编2名。
4、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机构编制工作全面发展
(1)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制定《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有安排、有落实。二是深化党史学习,强化理论武装。以全面学习党史为重点,我办及时征订“四史”相关书籍,发放到党员干部手中,班子充分发挥领学促学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开展自学、集中学习38次。以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丰富党史学习内容,创新党史学习形式,多元化开展“ 我和党旗合个影”“对党说句心里话”“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热情,提升学习效率。班子成员带头讲授党课,转变党课方式,通过专题党课、情景党课、故事党课等方式,为职工讲授党课5次。三是坚持学史力行,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行动自觉,把为民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聚焦群众期盼和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6次,发现问题12个,形成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盯住问题限时改,按时报送完成进度。结合群众期盼和“干在实处、走到前列”行动,班子列出办实事清单3项,短板弱项清单1项,班子成员开列办实事清单5项,党员干部开列服务群众清单项6项,主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扎实开展“七城创建”工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七城创建”工作专班,专题研究“七城创建”工作,按“广泛发动、全体动员、人人参加、做好做实”要求将任务细化到个人,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工作局面。二是加强问题排查。聚焦重点难点痛点堵点,安排人员对湾里坡开展专项巡查、排查,重点排查网格区内存在的旱厕、污水沟、卫生死角、垃圾乱堆放、入村道路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在湾里坡开展问题排查20余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20余项,上报县“七城创建”办需要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问题5项。及时完成县级反馈存在问题整改6次。三是加强督促整改。我办坚持每周二、周四及周日组织志愿服务队到湾里坡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政策宣传引导、问题督促整改等工作30余次。投入1万余元进行入村道路整治、垃圾清理、广告宣传、氛围营造等。湾里坡从“无人管”到“严格管”,真正实现质的提升,顺利通过省级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家卫生县城检查考核。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综合股、机关股、监督检查股、事业股、编制信息中心5个股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收入合计1,700,602.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0,602.2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32238.2元,占比为7.81%,原因为本年度财政调减本年度未形成支出的预算指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支出合计1,752,918.12元。其中:基本支出1,702,982.50元,占总支出的97.15%;项目支出49,935.62元,占总支出的2.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16142.3元,占比为18.03%,原因为本年度退休一人,清算以前年度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支出,导致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2,982.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6142.3元,占比为18.03%,,原因为本年度退休一人,清算以前年度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支出,导致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66,603.18元,占基本支出的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136,379.32元,占基本支出的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935.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935.62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该工作经费为上年度结转的农场改革工作经费,农场改革于2019年全面改革结束,农场改革中:
1. 坚持国有属性、服务大局。保持农场国有经济属性和国有土地性质不变,发挥国有资产主体功能,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推进农场新型小城镇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服务“文砚平”半小时经济圈建设需要和砚山跨越式发展大局。
2. 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支持。坚持农场经济管理市场化改革方向,确立农场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农场平等享受国家普惠性政策,完善加快农场发展的支持政策,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3. 坚持因地制宜、促进发展。结合农场资源禀赋、发展水平实际,采取有针对性举措促进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妥善处理好国家、场员群众利益关系,积极稳妥推进农场改革和发展。
4. 坚持产业发展与改善民生相促进的原则。把解决场员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培育壮大优势产业,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提高场员群众的收入,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改善场员群众的民生状况。
5. 坚持积极改革与维护稳定相协调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通过改革消除影响和制约农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社区经济发展,让大多数场员群众受益,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以合理调整利益关系作为发展的动力和稳定的基础,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
6. 坚持谋划长远与解决现实矛盾相统一的原则。改革中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消除不稳定隐患,化解现实矛盾,立足长远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2,918.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16,142.30元,同比上年增长22%。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变动较大,工资基数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98,770.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0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12,755.89元,公用经费支出136,079.32元,专业业务经费支出49,935.62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056.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0,056.72元;
3.卫生健康支出75,953.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8,928.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04.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21.57元;
4.住房保障支出108,1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08,137.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00元,支出决算为1,565.00元,超出预算的44.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65.00元,超出预算的44.7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因年初未预算平远经济开发区改革工作接待费,导致超预算865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275.00元,增长439.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75.00元,增长439.6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平远经济开发区改革工作,公务接待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1,275.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0%;公务接待费支出1,565.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6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对平远经济开发区工作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079.3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681.54元,同比减少25.54%,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单位有效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43,694.98元,其中,流动资产58,568.56元,固定资产85,126.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4,766.5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565.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 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43,694.98 | 58,568.56 | 85,126.42 | 85,126.4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我单位无重大项目支出,GK12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12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2501111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