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576101000
砚山县红十字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 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2.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现场急救工作。
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志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和志愿捐献人体器官的见证、协调、救助、缅怀纪念等工作。
4.开展社区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5.参与艾滋病防治及吸毒危害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民众的自我防护意识与能力。
6.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7.参与贫困地区的医疗救助与扶危济困工作,开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8.开展民间对外交往,与各红十字会组织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建立友好关系,增进相互往来,扩大砚山对外开放,开展交流与合作,争取多方援助。
9.宣传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法,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红十字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其他相应事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党的领导,推动工作落实。今年7月,县委下发了《中共砚山县委关于十三届县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工作分工的通知》(砚委〔2021〕223号)文件,明确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磊负责分管县红十字会。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工作,今年以来共召开会议听取和研究红十字会工作5次,帮助协调解决了组建基层红十字会、99公益筹款等工作。同时,按照州红会的要求,积极向县委相关领导汇报成立党组事宜,并上报了《关于成立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红十字会党组的请示》。
2.加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为壮大我县红十字会工作力量,9月24日,副县长、县红十字会会长梁映华组织召开砚山县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组建工作筹备会,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管委、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残联、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侨联、县科协等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参会人员就组建工作进行交流讨论,梁映华副县长对此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会后,及时印发了《砚山县组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阶段性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时限、建设内容、工作职责等,共有11个单位提交了建会申请。
3.发展壮大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做好发动宣传,将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各界热心慈善事业的人员吸收为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者,不断壮大红十字会队伍,为推动我县红十字会事业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今年以来,发展团体会员6个,个人会员969人,共收取会费15690元;招募志愿者240人,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次;成立有特色分专业的志愿服务队3支,注册志愿者达481人。为激励志愿者,表扬先进,树立榜样,引导更多的志愿者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县红十字会积极向上级推荐申报了4名铜蒲公英徽章评选人选。
4.“三救三献”工作取得突破。一是救援工作。漾濞“5.21”地震发生后,县红十字会及时发出社会捐赠公告,倡议全县各界人士积极捐款奉献爱心,弘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此次灾情,全县共为大理漾濞地震救灾捐款3.6万元。二是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抓实应急救护培训“五进”活动,全面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助力“健康砚山”建设。今年以来,以心肺复苏、创伤包扎、防灾避险知识和技能等为培训重点,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培训10个班次2566人次,救护员培训2期83人。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和盘龙彝族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分别设立了红十字服务窗口,快速、便捷的为群众传播红十字精神,提供红十字相关知识及应急救护知识,切实提升群众对红十字事业的认知度。三是人道救助工作。深入开展云南滇苗助学、博爱云南行救在身边、博爱大病救助等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云南滇苗助学项目惠及县特殊教育学校172名学生,发放装有雨伞、水杯、笔记本、水彩笔等学习必需物品的“爱心包”172套;博爱云南行救在身边项目惠及2户建档立卡户,共发放救助金1600元;博爱大病救助项目惠及1名患有慢性肾功能衰退的学生,发放救助金2000元;与省红十字会、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携手对我县2508名中小学生及幼儿进行先心病筛查,22名符合手术条件的患儿将会得到免费治疗;完成1名白血病患儿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申请。四是“三献”工作。充分利用世界红十字日、世界献血日、世界急救日等重大纪念日,广泛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发动工作。今年以来,新增登记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17名,成功捐献1例;新增登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192名。全县累计登记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297人,成功捐献3人;登记器官捐献志愿者618人,成功捐献3人。五是加大业务骨干的培养力度。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选派2名人员到西畴参加为期7天的应急救护师资培训,并取得师资证书;参加州红十字会举办的应急救援队培训1人,通过培养救援队工作骨干,进一步提升我县红十字应急处置能力。
5.积极做好募捐筹资工作。一年来,县红十字会充分发挥好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得力助手作用,广泛动员和多方汇聚社会各界人道力量参与筹资,共募集各类捐赠款物155.29万元,其中:捐款60.66万元、捐物价值94.63万元,授予“爱心企业”牌匾4块。所募集到的资金、物资严格按照捐赠者意愿全额用于困难群众和贫困学生资助、疫情防控、创卫等工作,并将接收捐赠情况及时在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主要工作亮点:一是2021年99公益筹款取得可喜成绩。与县文明办、县教育体育局、县融媒体中心联发了《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99公益日”网络筹款活动的通知》,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砚山县共筹集到善款100120.97元,为全州八县市筹款突破10万的五县市之一,并上了全省红榜。二是艾滋病关爱支持项目圆满落幕。2021年7月,砚山县红十字会争取到中国红十字会艾滋病关爱支持项目正式实施,实施对象为0-14岁阳性感染儿童家庭和受影响儿童家庭,项目分三个阶段实施(其中:第一阶段为家庭走访、收集小心愿,第二阶段为组织开展“守护希望,献礼建党100周年”活动,第三阶段为家庭回访),项目总投入54550.7元。此次活动共邀请到13个家庭38人参加,主要开展了健康知识讲座、救护知识培训、知识竞答、文艺表演、参观王有德故居等系列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教育引导阳性感染儿童和受影响儿童要怀有“感恩”之心,树立自信心,做一个积极向上、乐观善良的好孩子。三是首个募捐箱成功投放。在七都大润发超市出口处设置了募捐箱一个,并授予“爱心超市”牌匾,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开展人道救助工作。为加强对募捐箱的管理,制定了《砚山县红十字会募捐箱管理办法》,与七都大润发超市签订了《募捐箱安放协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红十字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1.砚山县红十字会,内设机构:办公室和赈济救护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砚山县红十字会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砚山县红十字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红十字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4876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766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2020年决算相比较,2021年减少了289325.83元,下降了37.22%,主要原因是县红十字会人员由公务员人员变为事业人员,所以人员经费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经费和住房保障支出经费都减少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红十字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492312元。其中:基本支出492312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21年支出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123617.53元,降低了20.06%,原因是县红十字会人员由公务员人员变为事业人员,所以人员经费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经费和住房保障支出经费都减少了。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231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23617.53元,下降了20.06%,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及工资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砚山县红十字会无项目支出,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13346.62元,降低了100%,主要是因为2020年调整了预算安排应急救护培训费用,2021年均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3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23617.53元,下降20.06%,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及工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5723.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主要用于职工工资以及办公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0359.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类)支出26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0元,支出决算为887元,完成预算的49.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7元,完成预算49.2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消费标准,没有接待公函和来访登记的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杜绝权力寻租,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厉行节约,绝不铺张浪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407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07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上升了45.88%,,主要原因2021年应急救护示范培训工作,公务接待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87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
3.公务接待费88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8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红十字会领导到砚山调研,接待2次及23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红十字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18.9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6821.4元,下降了60.5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9524.71元、公务接待费887元差旅费2380元、工会经费6427.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红十字会部门资产总额173895.53元,其中,流动资产151263.65元,固定资产20814.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无形资产1817.54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695.5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485.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社会保障缴费: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专用材料费: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7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