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1 09:42:14     来源:中共砚山县委县直机关工委 阅读次数: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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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是中共砚山县委管理的机构,承担县级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业务,是县委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的职责为:

1.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建设;领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定的贯彻落实。

2.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县直机关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

3.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负责审批和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委员补选等党组织工作。

4.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指导、检查、督促机关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5.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扎实开展好“争先创优”、党员志愿服务和“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

6.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工委自身建设。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思想建设,筑牢政治信仰基石。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政治引领,认真组织和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注重把“老山精神”“西畴精神”融入全过程,推动县直机关领导干部在联系思想实际、改造主观世界、结合岗位职责、指导推进工作上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年内,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2期830人,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1期117人,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1期114人。

2.突出重点任务,夯实基层基础。一是突出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考核这个“指挥棒”,将《2021年度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贯彻落实贯穿在日常机关党建全过程。开展2020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述职评议考核会上,抽取县委办等10个党组织书记进行会议现场述职,其他50个党组织书记进行书面述职,述职评议会采取“一述一提一点一评”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好”的19个,“较好”的32个,“一般”的9个。二是强化示范推动。组织召开县直机关党的建设暨“模范机关”创建推进会议,县人大办等5家单位作经验交流发言,会议书面印发10家县直单位“砚山模范机关”创建典型案例。县委常委、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书记付开勇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在举办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会上,安排了10个基层党组织进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交流。三是规范日常工作。严格落实“党费交纳”、“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扎实抓好“五个基本”建设,“四个过硬”党支部建设取得新进展。年内,批准成立党组织5个,撤销党组织3个,按期换届51个,补选委员90名;讨论接收预备党员54人,预备党员按期转正46人;收取党费55.18万元,办理党员组织关系1052人次,58个活动场所进行提升。四是圆满完成县党代表选举工作。按照县委关于做好县第十三届党代表选举工作要求,组织所辖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推荐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者多数党员的意见,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了考察、联审、公示后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75名上报县委。县委批复后,组织召开党员代表会议,顺利选举产生县第十三届党代表62名。五是推进“智慧党建”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运用“云岭先锋”手机APP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支部活动、文件学习等便捷党务功能模块,使“云岭先锋”手机APP运用形成常态化。每月对基层党组织未按时开展活动录入活动信息的,采取文件通报的形式督促及时整改。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对基层党组织换届管理系统和发展党员系统的信息录入要求,随时更新录入信息。六是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把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知识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职工会学习内容之一,强化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了4次。同时,将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知识列入党员教育培训内容之一,每次培训,都专门设置1—2节课时,邀请老师和职能部门领导作专题讲授。七是推进“党建联盟”建设。在去年组建2个的基础上,今年新建4个“党建联盟”,6个“党建联盟”结合实际,创新活动方式,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活动,实现了联盟成员之间政治理论联学、优势资源联享、实践活动联办、党员队伍联建、志愿服务联动的目标,进一步丰富了党建联盟的内涵。同时,年内组建的由7个涉企部门组成的“党建联盟”,“党建联盟”活动时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涉企部门营商工作交流等,不断提升为企服务能力。

3.开展系列活动,隆重庆祝建党100周年。一是牵头组织开展“党的故事我来讲”故事党课比赛活动。起草《砚山县开展“党的故事我来讲”故事党课比赛实施方案》,7月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排查统计上报公示和发放工作。于7月1日前通过召开颁发仪式会、走访入户等方式对55名符合颁发条件的党员同志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三是在建党节前夕,对生活困难、老党员、因公殉职(牺牲)党员家属等进行走访慰问,慰问人数达143人,涉及慰问资金94200余元。四是做好各级““两优一先”推荐评选工作。表彰县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党员40名,优秀党务工作都3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5个。五是组织开展各种特色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引导县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开展过集体“政治生日”“我和党旗合个影”“向党说句心里话”“红色教育”“英烈教育”等各种特色活动,向建党100周年献礼,营造了浓厚的百年庆典氛围。

4.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县直机关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和“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疫情防控等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探索“党建+网格+党员志愿服务队”“机关党组织+社区+党员”“党支部+党员+网格长”等形式多样的党员服务形式推进“七城同创”深入开展,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推动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在提升服务上争当先锋,建立党员服务队58个,累计深入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责任区域和挂钩帮乡(镇)、村(社区)开展服务8万余人次。年内,已报到单位党组织67个,党组织参加活动565次,服务时长1813.75小时,已报到党员数1785人,累计服务时长15268.34小时,人均服务8.6小时;县直机关317名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到党支部,开展调研521次,列席指导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431次,到联系点讲党课284次,帮助联系点解决问题260个。

5.坚持党建引领,扎实推进创文创卫工作。机关工委以“党建+”为抓手,有组织,有规划,有重点推进工作深入开展。瞄准“小网格+楼长工作室+楼长制+小区居民+网格员+志愿者+微服务”,把长效管理和建章立制贯穿工作全过程,采取“白+黑”“工作日+周末”“入户+电话联系”通过线下”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召开群众会、敲门入户座谈多种形式,对网格小区的142户居民全覆盖走访824次,召开群众会5次;“线上”用好微信居民群,开启干群网络互动“直通车”和每周一简报,多种渠道、全方位的宣传不间断,以点带面、多措并举,形成强大的舆论合力,引导人们关心创卫、支持创卫、参与创卫。今年以来,开展创文创卫专班会27次,为群众解决重点难点问题18个。

6.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关工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年初研究制定下发《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工委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2021年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18次,开展政治生态研判2次,主要负责人与单位干部职工开展集体廉政谈话8次,提醒谈话2次,为党员干部上党课5次,开展派单检查3次,开展党纪法规学习22次、警示教育等9次,开展纪律作风督察10次,全年向班子成员派单12份43项,抓实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县纪委检查以及自身查找存在的5个方面的问题整改。扎实开展“八小时以外”监督、“一把手”监督、违规插手工程、“六个严禁”、干部选拔任用、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差旅费、公务接待等问题专项整治,未发现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7.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机关工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根据人员变动的实际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委《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及责任清单》、《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砚山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使用保密管理规定》等,结合意识形态工作季度派单,每季度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解决意识形态新问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8次,党支部学习、“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员干部开展党史宣传6次,学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6次。结合“七城创建”和“双联系双服务双报到”工作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江那镇秀源社区小克底村、墨山小区、书院社区开展志愿服务320人次,先后58次派出470余人次开展办公区域和城区网格片区卫生大清扫,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县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家卫生县城措施等。加强云南发布、砚山融媒及学习强国APP平台推广应用上全体干部职工均实现应用全覆盖,干部职工“学习强国”学习积分均达3000分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组织宣传股,下设一个事业单位为党员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和支出,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均无数据;2021年度也无项目收入和支出,因此《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1447569.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4828.99元,占总收入的90.1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元0,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2740.74元,占总收入的9.86%。与上年1215937.76对比增加了231631.97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较上年度增加1人,因此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1476378.54元。其中:基本支出1476378.54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1073069.65元对比增加403298.89元,增长了37.58%,其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增加1人,因此相关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6378.54元。与上年支出1073069.65元对比增加403298.89元,增长了37.58%,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增加1人,因此相关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32894.64元,占基本支出的83.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348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3914.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38%。与上年支出898113.88元对比增加465800.46元,增长51.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新增1人,并支出1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186865.20元,因此较上年度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7375.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行政运行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253.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退休死亡人员的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4722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730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元,支出决算为230元,完成预算的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0元,完成预算的11.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控制单位支出,根据中央厉行节俭文件精神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68元,下降42.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与2020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8元,下降42.2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厉行节俭文件精神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3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到我县调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019.70元,与上年支出181965.00元对比减少50945.3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压缩了机关运行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6619.52元,印刷费16375.70元,水费2430.00元,电费750元,邮电费7450元,差旅费10980元,维修(护)费1450元,公务接待费230元,工会经费10524.48元,福利费2910元,其他交通费用45000元,办公设备购置63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353346.68元,其中,流动资产288564.94元,固定资产64781.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5132.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33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53346.68 

288564.94 

64781.74 




64781.7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保障等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性住房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城乡社区住宅等方面支出。   

          

            2021年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8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