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135700401000
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为指导,依法开展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2.负责砚山县境内地上地下文物的保护管理,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文物使用单位开展文物保护工作;
3.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与代管单位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为确保文物安全,年初与县级以上的8个文物保护单位的代管单位签订了代管协议。
2.加强文物安全检查排查工作。每季度分别对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开展2至3次的文物安全检查,特别是在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假日前,目前已对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检查17处131人次,在检查的过程中除做好文物安全检查,还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等工作的宣传和排查,6月8日组织协调10个文物安全相关责任单位共12人分三组开展完成了上半年文物安全联合大检查。
3.草拟完成了文物工作和文物安全研判会的所需材料。完成了文物工作和文物安全研判会的讲话稿、及县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乡镇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年终考核评分标准的草拟,并上报县文化和旅游局。
4.做好宣传。开展文物安全宣传工作,5月18日我所与文化馆、非遗产中心在七都广场开展“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对文物保护法和文物安全、文物消防安全等知识作了全面的介绍和宣传,通过宣传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了对安全生产、文物安全重要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物安全意识。
5.稳步推进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工作。我所积极做好县域内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完善工作,现进行资料搜集、表格填写等,目前已测绘了所有文物保护单位,测绘工作稳步推进,资料档案正在收集整理中。
6.四个文物保护单位成功申报为第三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州文物局的要求,做好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我所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对目前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各乡镇提供的线索到实地了解情况进行筛选,确定申报对象,同时配合州文物局对我县推报的开文垦殖局旧址、平远大山村岩画、砚山窑上龙窑址、卡子岩画等4个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现场再次核实通过,砚山窑上龙窑址、卡子岩画于8月5日州人民政府下文公布为第三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我县文物保护单位在原有基础上增加2个。
7.对近年来拨付的文物保护管理资金进行督促检查。
我所分别对2017年以来划拨给6个乡镇的文物保护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对各乡镇在专项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9条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
8.完成了相关建设项目的选址答复。对“桂气入滇(百色-文山)天然气管道工程”、“220千伏砚山工业园区(碧云变)工程”、“关于确认碧云220KV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建设用地选址的函”等工程项目所经过的线路及所选的地址是否存在文物作了认真分析,并一一作了回复。
9.完成了三会提案的办理工作。对三会提案中涉及文物工作的3件提案和建议进行认真办理,对提案和建议提出的问题一件一件的解决,对不能解决的提出了处理意见报相关部门,对办理结果即时找到代表进行面商,得到了代表的认可,并形成正式答复件进行答复。
10.做好七城联创工作。配合做好七城联创涉及文物保护的相关工作,同时提交报送了创文工作所需的工作台账及相关材料。
11.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团结一致、以铁的纪律要求完成疫情防控工作,做到疫情防控与文物工作两不误,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管,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消杀等工作,并做好长期防控工作。
12.完成各和材料和表格的报送工作。根据省、州、县的要求,完成各种临时需要报的相关材料表格,编撰报送工作信息12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砚山县文物管理所不设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分工,实行定岗定责。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注:砚山县文物管理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及支出,也没有项目收入及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收入合计473,166.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3,166.7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498,702.63元对比减少25,535.9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没有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支出合计503,077.70元。其中:基本支出503,077.70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398,824.38元对比增加了104,253.3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清算了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文物管理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3,077.70元。与上年398,824.38元对比增加了104,253.3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清算了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7,895.02元,占基本支出的96.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182.68元,占基本支出的3.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文物管理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0元对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3,077.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398,824.38元对比增加了104,253.3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清算了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31,57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1%。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12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8%。主要用于职工的养老保险支付;
3.卫生健康(类)支出23,564.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职工的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大病保险等;
4.住房保障(类)支出30,8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2%。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50.00元,支出决算为410.00元,完成预算的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0.00元,完成预算的4.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厉行节约,控制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410.00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10.00元,增长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指导第三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产生的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1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指导第三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产生的公务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文物管理所机关运行经费0元,与上年0元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文物管理所属于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文物管理所部门资产总额411,911.00元,其中,流动资产131.00元,固定资产111,78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3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454,354.96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443.9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0,000.00元,此300,000.00元为文物文化资产,今年已从固定资产中调出。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0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州级、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1357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