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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县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监测检测、行为干预、临床治疗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砚山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是抓重点人群排查处置。深入分析各阶段疫情风险、科学研判形势、准确把握疫情,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防控要求,落细落小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累计排查处置境外国家和地区旅居史入砚人员122人,有效处置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入(返)砚人员4284 人(次),持续巩固了全县始终无确诊病例、无疑似病例的防控成果。二是抓新冠疫苗接种。采取城区集中设置接种点、乡镇设置固定接种点和流动接种点等方式为辖区符合接种人员免费接种新冠疫苗,全县共设置17个固定接种点125个接种台,配足配齐接种人员,医务人员采用白加黑和“5+2”的工作模式,发动一切力量动员群众按时、有序接种疫苗,累计接种863862人份(其中:第一剂394914人份,第二剂388129人份,18周岁以上第三剂80819人份)。三是抓发热哨点诊室建设。对12个卫生院和2个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现按现有条件建设发热哨点诊室,建成投入使用发热哨点诊室14个。四是抓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疾控中心共购置全自动核酸提取仪8台、荧光定量PCR仪12台、快检设备2台,全县日最大检测量10056人份。五是抓重点人员和重点场所监测检测。落实应检尽检要求,2021年累计开展发热门诊、医务人员、住院病人等重点人员核酸检测427997人份、冷链行业核酸检测4149份、重点人群7950人份、环境标本1663份、相关行业从业人员3169人份,均为阴性。六是抓防控物资储备。制定《砚山县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方案》,储备防护服、口罩、消毒液、扫码枪、身份证识别仪等应急物资总额达940余万元,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实行动态储备,督促各医疗机构按满负荷30天运转进行物资储备。
2.抓好爱卫创卫创促创文。一是圆满完成爱卫创卫工作。调整充实砚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立爱卫办和健教所,组建120人的健康巡讲师团队常态化开展巡讲,2021年共巡讲1107期132511人,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做实牵头的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中的常消毒、众参与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爱卫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传染病防治等工作,抓实网格点爱卫创卫创文工作,做好其他五个专项和环境保护等工作,阿舍、平远、阿猛3个省级卫生乡(镇)和11省级卫生村通过验收,高质量通过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技术评估验收。完成无偿献血4946人次98.93万毫升,完成率126%,全县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圆满完成创文工作任务指标。二是圆满完成健康促进县建设工作。采取强组织、增投入、压责任、建机制、促长效等系列举措,对标健康促进县建设6大指标35个重点和65项任务抓推进落实,创建健康社区(村)37个、健康促进医院16家、健康促进学校37所、健康促进机关41家、健康促进企4家、评选“示范健康家庭”370户,打造健康一条街1条、健康主题公园1个、健康步道4条、健康小屋3个、健康餐厅/食堂7家。
3.抓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抓预警监测和精准帮扶。定期向乡村振兴部门推送农村人口患有大病、重病的信息,对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因病产生致贫返贫风险的预警人群给予精准服务,充分发挥好政府救助平台,做好大病专项救治、慢病健康管理、用药服务和看病预约申请办理,共办结72件,无超时和投诉等情况。二是做好疾病分类救治。对农村贫困人口罹患36种大病患者“定定点医院、定临床路径,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模式实施诊疗,2021年全县脱贫患者在库管理1225人,已救治管理1225人,救治管理率达100%。三是做实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并调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349个,分片落实家签工作,共完成签约94617人,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履约率为100%。四是开展“光明扶贫”和“强直扶贫”。开展光明扶贫和强直扶贫,2021年救治白内障脱贫患者68例。
4.抓固定资产投资。抓紧抓实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重症负压病房改造项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心能力提升项目和县康养中心项目建设工作,完成固定资产入库3.35亿元,完成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的161%。
5.抓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制定权责清单9类374项,15个行政许可事项中“直接受理”事项15项,“马上办”事项3项,“最多跑一次”事项13项,2021年共办理发放行政许可1215件。二是扎实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成果,实行零差率销售,2021年1-12月,3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药品收入共769.44万元,直接让利于民。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公立医院收支结构,1-12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指标监测达到指标要求。三是提升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县妇幼保健院成功创建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阿舍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通过州级验收,阿猛中心卫生院、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国家级推荐标准验收。四是落实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目录中优先选择和使用中选产品,动态调整医院用药目录,对于临床必需,集中采购平台不能供给的,实行备案采购。1-12月3家公立综合医院累计采购药品7617.46万元,其中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实施采购的药品金额为6840.47万元,通过药品集中平台采购占比为89.8%。五是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3家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已于2021年9月开始执行DIP付费制,各卫生健康单位配合医疗保障部门做好医院数据质量、编码贯标、接口改造等工作。
6.抓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一是抓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以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及慢性病管理等为主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1-12月,电子健康档案建档472750人,建档率99.19%,全县活产数5704人,新生儿家庭访视率94.39%,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28%,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0.57%,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90.57%,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录入率99.0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36‰,婴儿死亡率4.03‰。1-12月产前筛查率70.66%,产后访视率94.27%(指标85%),高危产妇管理率100%,住院分娩率99.93%,孕产妇贫血患病率11.8%,剖宫产率12.57%,孕产妇死亡1人,孕产妇死亡率17.53/10万;新生儿遗传性疾病筛查率98.26%(指标98%),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8.83%;扎实开展妇女常见病筛查及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妇女常见病筛查率81.38%,两癌筛查率50.46%,孕前优生检查率100.88%。二是加强传染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管理。以防治鼠疫、霍乱、艾滋病、结核病、狂犬病等重大传染病为重点,狠抓国家扩大免疫规划。1-12月全县无甲类和纳入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报告,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7种2868例,死亡25例,无甲类和纳入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例报告,传染病报告及时率99.86%,处置食物中毒93起196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1起。调整和充实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县级共组建卫生应急队伍6支172人。三是加强健康教育宣传。1-12月累计下发14种以上宣传资料580432人份,更新宣传栏893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768次30725人次,健康公众咨询活动123次5220人次,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71494人次。四是扎实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大防艾宣传力度,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落实综合防治措施,积极推进全员检测,贯彻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1-12月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检测发现率、抗病毒治疗比例、抗病毒治疗有效率达90%以上。强化母婴管理,落实逢孕必检、逢阳干预、无缝链接的工作机制,孕妇孕早期三病检测率89.53%。五是有效落实人口均衡发展目标。有序实施全面三孩政策,健全动态监测机制,2021年办理生育服务证1456人、再生育审批56人、办理《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80份,共出生4556人,人口性别比为106.81,符合政策生育率87.47%。落实上报奖励扶助对象793人奖励资金80.892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115人扶助资金60.42万元,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条件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人口5382人97.17万元,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493人27.106万元,审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升学加分196人。
7.统筹做好其他责任目标落实。对标国家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综治维稳、意识形态、民族团结、扫黑除恶、河湖长制、建议提案、保密、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征兵体检、食品安全、妇女儿童、文化旅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健康文山等责任目标,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圆满完成目标责任考核。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砚山县卫生健康局。砚山县卫生健康局设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中医医政药政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人口与老龄健康股、防治艾滋病股。原来有14个内设机构,机构改革后只有7个内设机构,减少7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15,611,298.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28,301.16元,占总收入的95.6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82,997.7元,占总收入的4.38%。与上年20,990,431.73元对比减少5,379,132.87元,下降25.63%,主要原因是年末未使用的财政资金,财政收回时冲减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17,409,603.68元。其中:基本支出6,119,749.13元,占总支出的35.15%;项目支出11,289,854.55元,占总支出的64.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9595177.79元对比减少2185574.11元,下降11.15%,主要原因是减少疫情防控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19,749.13元。与上年5,798,185.13元对比增加321,564.00元,增长5.55%,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增加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36,016.06元,占基本支出的85.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83,733.07元,占基本支出的14.44%。人均基本支出142,319.7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89,854.55元。与上年13,796,992.66元对比减少2,507,138.11元,下降18.17%,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资金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方面支出326,592.0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专项方面。
2.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支出2,235,442.21元,主要用于兵装帮扶乡村医生德技双馨培训项目、红十字会捐款用于砚山县疫情防控工作、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打赢百日攻坚翻身仗一期工作、春节急需支付农民工工资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等方面。
3.基层医疗卫生方面支出1,221,194.0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和基层呼吸系统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等方面。
4.公共卫生方面支出4,395,191.94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
5.计划生育事务方面支出2,973,940.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家庭发展能力建设试点方面。
6.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支出110,640.00元,主要用于老龄事业补助、敬老节活动和国家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等方面。
7.其他卫生健康方面支出26,854.40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工作方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23,485.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6%。与上年16,632,658.35元对比减少309,172.50元,下降1.86%,主要原因是减少疫情防控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5,918.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主要用于纪委派驻机构人员工资福利和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4,824.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人员死亡抚恤费等;
3.卫生健康(类)支出15,136,197.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3%。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工资福利和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26,5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本部门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1,300.00元,支出决算为48,827.09元,完成预算的68.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438.09元,完成预算的127.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89元,完成预算的2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9,207.99元,增长23.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552.99元,增长52.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45元,下降31.6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工作量增加,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438.09元,占80.77%;公务接待费支出9,389元,占19.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438.0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438.0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38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38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正常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5,959.89元,与上年606,129.44元对比减少169.55元,下降0.0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9,745.40元、印刷费148.00元、水费1,461.60元、电费22,659.81元、邮电费43,728.36元、差旅费45,324.36元、维修(护)7,463.60元、培训费6,907.00元、公务接待费9,389.00元、劳务费57,600.00元、工会经费49,730.1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38.09元、其他交通费用275,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764.56元、办公设备购置11,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35,540,070.12元,其中,流动资产11,103,365.51元,固定资产16,580,118.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857,951.09元,无形资产3,871,000.00元,其他资产127,634.7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7,557,263.5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17,193.41元,下降5.37%,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7,77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554 | 1110.33 | 1658.01 | 1360.19 | 27.01 | 0 | 270.81 | 0 | 385.80 | 387.10 | 12.7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2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