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2401000
砚山县关爱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关爱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关爱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艾滋病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2.承担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全县艾滋病基本知识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的知晓率,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3.承担申报艾滋病防治项目和社会参与项目,及组织实施及督导考核工作。
4.承担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的治疗(抗病毒治疗、中医药治疗)、母婴阻断、美沙酮维持治疗,感染者阳性告知、心理疏导、治疗依从性教育工作,感染者/病人的转介、随访管理、关爱救助等工作,高危人群的行为干预工作。
5.承担全县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基础数据收集统计、疫情分析、报表、信息的填写上报工作。
6.组织协调全县性病规范化管理、PITC、VCT、安全套推广、公共场所监管工作,协调艾滋病病人机会性感染治疗工作。
7.承担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成效显著。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教育责任;抓实抓细管理责任;着力加强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示范责任;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纠正“四风”效果明显;单位惩防体系建设日趋完善,扎实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推进。
2.注重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年内组织业务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7次,开展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教育10次,选派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学习培训21人次;全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关爱中心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
3.艾滋病防治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持续落实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2)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全县各级各单位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3)加强抗病毒和中医药协同治疗,提高治疗覆盖率和治疗成功率;
(4)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随访管理工作。
(5)监测检测工作。
(6)加强高危行为干预工作:加强暗娼干预工作,加强清洁针具交换工作及美沙酮维持治疗的规范化、规模化管理。
(7)根据县防艾办年初制定的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继续推广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技术机构为指导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模式。
(8)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强关怀救助工作。
(9)项目工作:2021年申报2个省级社会组织项目,项目立案通过2个,已按项目要求进度有序开展。
(10)积极探索,努力开创防艾新模式。为全面提升全县防艾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工作效率,不断探索防艾管理新模式,进一步磨合与各有关单位、部门的协作关系,深入打造为人民群众集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咨询、检测、诊断、治疗等“一站式”服务工作模式。
(11)做好协调和督导,统筹推进各平台防艾工作。在县防艾办牵头下,加强对皮防站、妇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有关单位的日常协调和季度督导,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率3个90%各项指标。
4.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发力,强化队伍建设;强化投入,着力补齐短板。
5.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治安防范综合治理;积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治安、消防安全制度;重要活动、节假日、特殊气象、特殊情况等期间,单位领导深入科室,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巡查,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6.创卫、创文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构建齐抓共管格局;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开展文明劝导及大清扫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关爱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砚山县关爱中心。单位下设综合办公室、财务科、综合管理科、美沙酮门诊、综合治疗科、检验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关爱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一、砚山县关爱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砚山县关爱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关爱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4,745,000.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24,657.98元,占总收入的95.3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63,97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3.46%;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6,372.5元,占总收入的1.19%。与上年6413111.33元对比,收入减少1668110.85元,下降26.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6118637.75元相比减少1593979.77元,下降26.05%,收入减少原因是财政补助项目经费减少,且年末财政收回本年结存财政性资金,冲减收入;事业收入较上年198830元相比减少34860元,下降17.53%,减少原因为本年美沙酮治疗人数较上年减少;其他收入较上年95643.58元相比减少39271.08元,下降41.06%,原因是非财政补助项目比2020年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关爱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6,119,750.44元。其中:基本支出3,999,806.75元,占总支出的65.36%;项目支出2,119,943.69元,占总支出的34.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较上年4,556,443.20元对比,支出增加1563307.24元,增长34.31%。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3,109,066.97元相比增加890739.78元,增长28.65%,增长原因是本年支付以前年度职工保险欠费较多;项目支出较上年1,447,376.23元相比增加672567.46元,增长46.47%。增长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支付以前年度财政未予未清算款及设备款较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关爱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99,806.75元。较上年3,109,066.97元相比增加890739.78元,增长28.65%,增长原因是本年支付以前年度职工保险欠费较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92,814.15元,占基本支出的92.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6,992.6元,占基本支出的7.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关爱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19,943.69元。较上年1,447,376.23元相比增加672567.46元,增长46.47%。增长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支付以前年度财政未予未清算款及设备款较多。其中2100407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目支出125,245.59元:用于开展艾滋病中国疾控项目604.19元,开展艾滋病课题协作测试项目56860.9元,开展艾滋病十三五项目56518元,开展艾滋病术前检测数据收集项目11262.5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专项项目支出10,000.00元:用于开展艾滋病巡讲工作劳务费10000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目支出1984698.10元:用于开展艾滋病专项防治相关办公费11905元,宣传用品印制费3400元,药品邮寄费18240元,相关差旅费57326元,设备维护费10600元,业务培训费15336元,药品试剂耗材费426842元,编外医疗人员劳务费507934.1元,CD4检测费103320元,下乡租车费20180元,划拨乡镇卫生院HIV检测费131005元,病人交通补助发放178610元,专用医疗设备购置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关爱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0,95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5%。较上年4,254,722.33元增加1556231.87元,增长36.58%,增长原因是本年支付以前年度职工保险欠费较多,项目经费支付以前年度财政未予未清算款及设备款较多。其中基本支出3,816,256.10元(人员经费支出3,671,672.58元,公用经费支出144,583.52元),占本年财政补助支出的65.67%,与去年2,895,474.68元相比增加920781.42元,增长31.8%,增长原因是本年支付以前年度职工保险欠费较多;项目支出1,994,698.10元,占本年财政补助支出的34.33%,与去年1,359,247.65元相比增加635450.45元,增长46.75%,增长原因是项目经费支付以前年度财政未予未清算款及设备款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4,18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7%。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196.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2,993.28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4,972,29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7%。主要用于2100407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支出2,621,050.68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3,987.52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专项项目支出10,000.00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艾滋病项目支出1984698.1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8,772.0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7,624.0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158.62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224,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24,474.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关爱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元,支出决算为1,443元,完成预算的9.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43元,完成预算的9.6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严格控制接待费发生及支出,接待次数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3107元减少1,664元,下降53.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64元,下降53.5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严格控制接待费发生及支出,接待次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443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4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4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1年先后接待省、州级领导到我单位进行工作督导5批,共计76人,其中用财政拨款支出接待的1批,共计24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关爱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0元相比不变,我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关爱中心资产总额9475822.09元,其中,流动资产272335.72元,固定资产7448385.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755101.1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4184607.84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08785.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952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9475822.09 | 272335.72 | 7448385.2 | 3522588.8 | | | 3925796.4 | | | 1755101.17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2401111
附件:砚山县关爱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1810554892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