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0101000
砚山县人民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砚山县人民医院是全县医疗服务网的龙头单位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县域内人民群众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治任务,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疾病。承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承担全县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和政府的指令性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工作
(1)落实责任,强化党委自身建设。医院积极探索改进党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构建“学习型的支部班子”。 2021年9月,在县卫健局党组的指导下,顺利完成了首届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并把业务精、党性强的党员选进支部班子、支委及领导班子,按照“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思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2021年,批准转正党员8名,吸收预备党员3名,发展积极分子1人,另外有6人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提升科学决策能力。班子成员共同商讨重大事宜,年内共召开党委会84次。班子成员之间维护团结,顾全大局,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分管岗位职责,在各项工作中能协同完成工作任务。对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召开支部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定期研究、通报各项工作。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整治不正之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逐级签订责任书48份;组织党员干部到砚山县党群服务活动中心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闯关人的末路》等,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职工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医院党委书记李文芳同志上“《畏法慎行--永葆人民“天使”本色》的廉政党课,让大家要牢记党纪、国法,不论你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触及到法律这条“高压线”,就必然会受到惩处;结合卫健系统开展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暨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在中层会上围绕卢京、韦光萍、孙小军等严重违纪违法案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并开展集体谈话,对规范廉洁行医,自觉抵御各种风险的诱惑,净化医院政治生态取得了成效。
(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服务民生。我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医院文化建设。通过各项创建活动,急诊科获州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卢春林、王金芬同志获文山州“优秀共产党党员”称号;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开展“最美护士”评比活动,评出“最美护士”10名,营造了“比技术、争先进、树榜样”的浓厚氛围。
(4)助力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21年以来,我院严格按照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狠抓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共派出9名驻村工作人员,累计投入资金10万余元。
2.加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建设,按照《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巩固创等成果,促进医院持续发展。
(1)医疗质量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执行以来,我院狠抓医疗质量管理,2021年共开展临床路径病种227个,完成临床路径病例11038人次,占总出院人数的34.51%,入径率74.25%,入径完成率87.06% ,每月统计分析评价数据,进一步规范了医护人员诊疗行为,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控制和降低临床常见病患者的平均住院日及医药费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2)护理管理。严格按照医院《护理质量考核标准》狠抓三级质控落实,认真落实质量检查考核末位督导,加强压疮护理、危重症患者护理、静脉治疗等专业组的管理,确保患者护理安全。2021年10月云南大学附属医院外科第三党支部联合砚山县人民医院党委服务群众义诊活动为契机,邀请到云南大学附属医院脊柱外科胸外科4位护理专家到我院骨科两个病区现场查房指导并授课,共享优质护理资源,整体提升我院专科护理综合能力及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3)医院感染管理。遵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级标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与物表的清洁消毒措施及监测,对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分类和管理,严格落实好医院感染防控措施。2021年无医院感染病例的发生。
3.医改工作
(1)按照《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文卫电〔2015〕50号)和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成果。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取消药品加价提成,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通过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逐步完善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2021年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减少的药品收入达507.64万元,直接让利于民。
(2)托管、对口支援和双向转诊工作。我院与维摩、江那、阿猛、阿基、八嘎五个卫生院组建砚山县人民医院医疗共同体,选派13名业务骨干到对口支援单位带教查房、手术示教、门诊坐诊等多种方式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免费接受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进修学习,进一步提升乡镇卫生院的诊疗能力。严格落实“双向转诊”工作,安排专门科室负责转诊分诊,为患者上转提供“一站式”接诊服务;对诊断明确、治疗后病情稳定符合下转指征的病例,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康复、护理与管理。通过医共体建设及分级诊疗的实施,逐步实现90%患者不出县的医改目标。
(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根据《砚山县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方案》及省卫计委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要求,2021年医院抽调抽调28名业务骨干组建县级专科医师团队七个,每个团队4人,包含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专业人员,分别对5个乡镇卫生院提供技术和业务指导,各团队均已到相应卫生院、12个村委会开展了13余次的家庭病床巡诊、健康咨询、带教查房、业务指导、义诊,服务931人次。
(4)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5)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实现网上挂号、缴费、查看检验检查报告等功能,在各大厅配置缴费一体机及自助检验报告打印机,可完成挂号、充值、缴费及明细查询等业务,极大地方便了患者就医,节约了患者就诊时间。积极推进医院互联互通建设,医院建设有应急救治中心、区域数据中心医共体、影像中心建设、心电中心建设、远程会诊中心,构建包括脑卒中、心血管病、危重孕产妇、创伤等急救流程的协同信息平台,积极推动电子病历信息、检查检验结果在不同医疗机构间的调阅、共享,提升医疗机构间信息化共享水平。我院建设区域心电系统2021年至今为全县做了97414份心电报告;区域影像中心2021年至今共做报告29195份;2021年共完成远程会诊117例。
4.重点专科建设。我院有ICU、妇产科、骨科、消化内科、感染性疾病科、儿科、急诊科7个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在全省二级医院处于领先地位,骨科排名第6名,妇产科排名第7名,眼科排名第10名、儿科排名第17名,神经外科排名第29名。
5.人才招聘。多措并举实施人才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2021年采取自主招聘同工同酬、紧缺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方式,招聘编内职工4名,同工同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4人、紧缺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人、常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0余名,均为专科及以上学历,为医院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奠定了基础。
6.人才培养。 2021年选送学科带头人和专科技术骨干60余人到省内外三甲医院进修学习新技术、新业务,同时,选派175人次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及时掌握医学发展动态。四是邀请上级专家亲临我院进行专科疾病培训和学术讲座5期,培训1000余人次。通过四种方式业务培训,提升了我院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7.科研创新工作。依托省级专家工作站和重点专科建设等平台,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并积极申请科研项目和发表科研论文。2021年新生儿科成功完成了一例早产儿(1公斤)PICC置管,普外科成功开展了乳腺肿瘤活检取材、经皮肝穿刺胆道引流术、左半肝联合尾状叶根治性切除+胆肠吻合术、胰十二指肠切除术等,泌尿外科完成了根治性膀胱全切术原位肠代膀胱术;骨科一病区(创伤中心)完成了下肢严重创伤(ISS>16)患者的处置、左胸背、左肩刀伤患者的处置,神经外科开展颅内肿瘤手术、颈内动脉内膜剥脱术等手术,为我县及周边区域患者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
8.教学工作。2021年共5名助培学员参加公共理论考核、通过5人、通过率100%;共1名学员参加结业考核,通过1人,通过率100%;共4名学员参加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考核,通过3名,通过率75%;2021年新招录助培学员16人。认真做好进修人员带教工作,2021年共接收基层医院进修人员68人,其中医疗52人,护理16人;认真按照签订实习协议单位的要求,做好各院校各专业的实习带教及各项教学管理工作,2021年共带教实习生154人(医、药、技57人,护理97人),见习生44人(医、药、技40人,护理4人)。
9.县级诊疗中心建设。以医疗共同体为抓手,继续巩固“五大中心”建设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完善覆盖全县各乡镇医疗信息共享、分级诊疗和协同救治并举的新型区域协同救治体系,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
10.公共卫生工作。2021年出生新生儿2210人,听力筛查2259人,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102.2%,卡介苗接种苗2045人,卡介苗完成率94.2%,乙肝疫苗接种2146人次,完成率99.7%。全年未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上报乙丙类传染病1473例;急性心脑血管事件报告576例,高血压、糖尿病报告卡561例,农药中毒报告卡107例,食源性疾病报告卡181例,死亡报告卡104例,肿瘤报告卡117例;HIV初筛阳性是初筛阳性是349例,其中原阳319例,新发现阳性30例,转介率100%。
11.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省、州、县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砚山县人民医院作为砚山县新冠肺炎定点治疗医院,成为全县防治新冠肺炎最后一道防线,在医院入口处规范设置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疑似患者、确诊患者和收治病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相关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对符合医学留观人员进行隔离医学观察诊疗,做到应收尽收,并按要求上报信息,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人民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砚山县人民医院。内设院办、党办、信息科等14个职能科室;重症医学科、儿科、感染科等27个临床科室及专业组;检验科、放射科、功能科等8个辅助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人民医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实有编制外车辆8辆,均为医院救护车。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 1.砚山县人民医院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砚山县人民医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人民医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263,293,463.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61,953.97元,占总收入的11.1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33,605,060.66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88.73%;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26,448.51元,占总收入的0.16%。与上年对比总收入263,293,463.14元较上年415,935,396.03元减少152,641,932.89元,下降36.70%,具体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261,953.97元较上年49,978,055.66元减少20,716,101.69元,下降41.45%,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120,000,000.00元减少120,000,0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233,605,060.66元较上年236,876,777.13元减少3,271,716.47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医疗收入减少;
(4)其他收入426,448.51元较上年9,080,563.24元减少8,654,114.73元,下降95.30%,主要原因是上年有银行贷款收入8,000,000.00元,本年无贷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人民医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322,896,070.95元。其中:基本支出250,064,780.28元,占总支出的77.44%;项目支出72,831,290.67元,占总支出的22.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322,896,070.95元较上年366,579,194.12元减少43,683,123.17元,下降11.92%,具体为:
(1)基本支出250,064,780.28元较上年237,108,067.60元增加12,956,712.68元,增长5.4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2,283,056.11元;
(2)项目支出72,831,290.67元较上年129,471,126.52元减少56,639,835.85元,下降43.75%,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减少116,0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人民医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0,064,780.28元。较上年237,108,067.60元增加12,956,712.68元,增长5.4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2,283,056.11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338,451.51元,占基本支出的40.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7,726,328.77元,占基本支出的59.08%,人均209,838.5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人民医院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831,290.67元。较上年129,471,126.52元减少56,639,835.85元,下降43.75%,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减少116,0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表:
项目名称 | 项目资金 |
能力提升项目经费 | 2,400,000.00 |
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内资金 | 4,000,000.00 |
借款利息补助资金 | 191,700.00 |
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 | 3,129,540.89 |
县级医院提质达标补助经费 | 104,963.30 |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 706,200.00 |
基本公共卫生 | 709,131.04 |
健康素养补助经费 | 15,000.00 |
食品安全事务补助经费 | 2,800.00 |
疟疾检测补助经费 | 1,600.00 |
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 15,000.00 |
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经费 | 194,251.93 |
结核病防治中央补助资金 | 144,200.00 |
危重孕产妇及危重儿童抢救省级补助资金 | 14,560.00 |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 | 572.00 |
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 480,000.00 |
高危孕产妇及高危儿童救治资金 | 216,000.00 |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经费 | 586,377.88 |
特岗医生项目资金 | 237,771.84 |
医院建设项目 | 59,681,621.79 |
总计 | 72,831,290.67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人民医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34,070.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69%。较上年37,082,193.24元增加651,877.01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452,098.14元,增长19.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6,500.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36,151.83元,用于死亡抚恤90,348.20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6,290,093.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21,541,557.43元,职工医疗1,598,866.91元,公共卫生服务1,577,114.97元,其他项目支出11,572,553.91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417,4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人民医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3,9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人民医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0元对比无变化。砚山县人民医院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人民医院资产总额695,056,739.97元,其中,流动资产71,189,878.57元,固定资产343,942,658.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64,278,569.84元,无形资产15,645,633.2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121,266.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232,145.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6项,账面原值480,880.7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100.00元;出租房屋910平方米,账面原值1,143,924.0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9,26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95056739.97 | 71189878.57 | 343942658.36 | 157473682.44 | 2476472.36 | 74341900.00 | 109650603.56 | 0.00 | 264278569.84 | 15645633.2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36,62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734,30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52,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50,22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
3.其他收入:核算医院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二、支出类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医院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指医院使用从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支出:指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