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1201000
砚山县干河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干河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干河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避孕技术和生殖保健综合服务。
2.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承担辖区内计划免疫,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对育龄人群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开展孕情、环情监测。
4.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随访、康复等工作;承担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及使用效果随访工作。
5.承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人民群众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6.承担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的科学知识宣传工作。
7.承担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8.承担县卫生健康局及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我院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增加硬件设施投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水平,使砚山县干河卫生院业务能力及医疗水平进一步提升,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中心领导分工,工作面貌明显改观、单位窗口形象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有新的提高、内部管理更趋科学、严谨、规范。
2.制定2021年科室工作职责。完善了会议、学习、安全、接待、财务、考勤、卫生等各项工作制度,中心各项工作更趋规范化,单位职工廉洁、务实、高效履行岗位职责的氛围进一步凸显。
3.加强职工业务理论学习,积极参加上级业部门组织开展的业务知识培训。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等形式,切实提高基层防疫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干河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砚山县干河卫生院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院办、综合科、基本公共卫生科及医技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干河卫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砚山县干河卫生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砚山县干河卫生院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干河卫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6,544,80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5,737.52元,占总收入的63.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388,385.78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36.49%;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86.3元,占总收入的0.01%。2021年总收入相比上年7,356,928.33元减少812,118.73元,下降11.04%,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投资少,人员经费减少。其中: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4,155,737.52相比上年4,860,652.03元减少704,914.51元,下降14.50%。2021年事业收入2,388,385.78元比上年2,475,355.00元相比减少86,969.22元,下降3.5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业务收入在疫情影响情况下业务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干河卫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6,605,299.06元。其中:基本支出4,789,592.48元,占总支出的72.51%;项目支出1,815,706.58元,占总支出的27.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21年总支出比上年6,638,927.35元相比减少33,628.29元。下降0.51%。其中:2021年比上年基本支出5,243,716.73元减少454,124.25元,下降8.66%。减少原因是2021年未支付在职在编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2021年比上年项目支出1,395,210.62元增加420,495.96元,上升30.14%,原因是2021年使用以前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干河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89,592.48元。2021年比上年基本支出5,243,716.73元减少454,124.25元,下降8.66%。减少原因是2021年未支付在职在编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48,438.82元,占基本支出的57.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41,153.66元,占基本支出的42.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干河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15,706.58元。2021年比上年项目支出1,395,210.62元增加420,495.96元,上升30.14%,原因是2021年使用以前年度结余项目资金。主要原因:按时完成项目,及时支付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1600.00元,2100399项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12198.24元、210040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1149312.44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22675.90元、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1992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干河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60,4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0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2020年4,512,846.86元增加47,595.14元,上升1.05%,原因是2021年使用以前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41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33,53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02%。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2,4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干河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6000元,支出决算为11,797.1元,完成预算的15.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797.1元,完成预算的21.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费未使用财政拨款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19,141.00元减少7,343.90元,下降38.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升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343.90元,下降38.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升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用财政性资金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97.1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97.1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797.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业务及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干河卫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0元对比无增长,原因是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干河卫生院资产总额9606539.28元,其中,流动资产2782474.09元,固定资产5977156.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80158.41元,无形资产6675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21年与上年11719642.39元相比资产总额减少2113103.11元,下降18.03%。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3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砚山县干河卫生院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