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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条例。
2.承担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
3.承担动物疫病预防、培训、科普宣传和人畜共患病、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工作。
4.承办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21年动物防疫注射工作开展情况
(1)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开展情况。
2021年,我县针对村级兽医员队伍现状,大胆探索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新路子,整合全县105名基层村级动物防疫人员成立上半县、下半县两个畜禽服务专业合作社,引导各乡(镇)把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授权给两个专业合作社按市场化运作,跨区域服务开展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在全县11个乡(镇)85个村民委20个社区,1033 个自然村,开展了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共免疫注射口蹄疫(猪、牛、羊)25.66万头、高致病性禽流感141.94万羽、猪瘟和高致病性蓝耳病15.45万头、鸡新城疫140.33万羽、小反刍兽疫4.42万只、牛结节性皮肤病 1.48万 头。分别完成应免数的92.97%、100% 、100%、98.85%、100%、33.48%。
(2)动物防疫所需疫苗和防控物资筹备情况。
一是积极与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级疫苗供应商联系,确保计划疫苗和强制免疫疫苗及时就位。今年1月就从省、州定购了猪瘟疫苗和蓝耳病疫苗各20万头份,禽流感疫苗230万羽,猪、牛、羊口蹄疫疫苗50万头份,作为备用疫苗。二是对现有的冷库、冰箱、冰柜等保苗设备进行了维修和保养,确保疫苗质量。三是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个人防护和防疫装备,为105名村级防疫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消毒灵等消毒药品3.1吨、100套一次性防护服、高压消毒清洗机8台、背负式电动喷雾器40台、其他类型电动喷雾器22台、扑杀器6套、疫苗储存冰箱、冷柜4台、一次性手套1180双、口罩100包、雨衣199套、胶靴226双、鞋套450包。
(3)小反刍兽疫防控开展情况。
为能与全国同步到2021年消灭小反刍兽疫疫情,我县从2017年开始,就对全县羊只存栏分布情况、羊群免疫注射情况进行摸底登记、拍摄照片等痕迹资料的收集。2021年,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的养羊户、羊只存栏、小反刍兽疫疫苗免疫情况进行再进行查缺补漏,实行动态管理。加大小反刍兽疫疫病监测力度,对不履行动物(羊只)免疫义务的养羊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相关条款规定组织人力进行强制免疫,做到全县小反刍兽疫疫苗免疫全覆盖。
(4)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工作情况。
按照《文山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我县加大宣传力度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畜禽规模养殖户的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增强养殖场户依法实施强制免疫意识,对6个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其中3个蛋鸡场、2个规模猪场、1个奶牛场),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已完成前期申报工作,上半年,通过对6个规模养殖场抽样270份样品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免疫抗体水平检测,6个规模养殖场样品免疫抗体均达到规定的70%以上。
(5)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文山州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疫情监测排查工作的通知》文防指办(2021)7号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于3月22日开始,结合动物免疫工作,重点针对全县11个镇49个生猪规模养殖场、7个屠宰场、11个产地检疫报检点、409辆生猪运载备案车辆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开展全面彻底清洗消毒,共使用消毒药品8162千克,累计消毒55.51万平方米,有效地杀灭了病原微生物,切断了传播途径,消除了疫情隐患。针对此次行动,还组织开展生产经营者清洗消毒技术技术培训11(期)152人次(人),发放清洗消毒宣传资料3260(份)。
一是对排查中发现的生猪集中交易点立即关闭,并进行全覆盖消毒。二是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重点对规模养殖场(户)、 屠宰场、产地检疫报检点、生猪运输车辆等开展彻底清洗消毒,有效杀灭非洲猪瘟等疫病病原,及时清除疫情隐患;并建立“大清洗、大消毒”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清洗消毒时间、地点、对象、消毒药品种类和责任人员等情况。三是进一步强化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指导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生猪贩运户及承运人等防疫主体落实清洗消毒措施,重点对养殖场区、待宰圈舍、屠宰车间、无害化处理车间、运输工具和人员等加大清洗消毒力度。四是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行为,加大辖区内排查力度,一旦发现,立即立案从重从严查处。
2.动物疫病监测和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情况。
在县境内科学设置动物疫情测报点,定期或不定期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加强疫情监测及预警预报,有效开展动物疫情风险评估,为我县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防控科学依据。春季动物免疫结束后,随机对辖区内的饲养畜禽场(户)采集血清、环境棉拭子、口鼻棉拭子、喉泄殖腔棉拭子等样品共6850份(其中猪800份,牛800份,羊800份,鸡1200份,马属动物100份、环境及全血样品3150份)进行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新城疫等抗体检测及非洲猪瘟、禽流感等病原学检测。及时开展非洲马瘟、牛结节性皮肤病调查工作。充分利用村级动物防疫员力量,县境内重大动物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砚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机构:砚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不设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分工,实行定岗定责。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954,434.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4,434.18元,占总收入的94.8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000元,占总收入的5.12%。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增加359,487.40元,增长22.54%,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比上年增加4人,工资、五险等费用形成的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978,813.05元。其中:基本支出1,865,930.18元,占总支出的94.3%;项目支出112,882.87元,占总支出的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增加614,909.58元,增长45.08%,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比上年增加4人,工资、五险等费用支出形成的本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65,930.18元。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增加698,174.73元,增长59.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98,065.86元,占基本支出的96.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864.32元,占基本支出的3.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882.87元。与上年对比2021年减少83,265.15元,下降42.45%,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在主管单位实施。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文动防疫〔2021〕1号州疫控中心2021年度采样检测工作经费用于办公费支出16,465.51元、培训费支出1,440.00元、专用材料费94,197.3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80.00元。具体项目开展工作情况;动物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防控物资储备,稳步推进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5,930.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增加409,487.40元,增长28.34%,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形成的本年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6,59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4%。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死亡抚恤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75,688.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1,331,575.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的年终一次性奖励、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会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2,0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主要用于财政补助的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2,600元,支出决算为19,406.62元,完成预算的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475.51元,完成预算的2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31.11元,完成预算的39.5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形成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279.38元,下降18.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089.49元,下降37.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810.11元,增长179.6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形成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75.51元,占69.44%;公务接待费支出5,931.11元,占30.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75.5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475.5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砚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31.1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31.1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预防、培训、科普宣传及上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督察检查指导等事项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2,071,075.14元,其中,流动资产465,747.64元,固定资产1,605,32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6,385.5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8,2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071,075.14 | 465,747.64 | 1,605,327.50 | 0.00 | 332,931.50 | 0.00 | 1,272,396.00 | 0.00 | 0.00 | 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社会保障缴费】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专用材料费】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60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