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13 21:20:16     来源: 阅读次数: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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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维摩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维摩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决定和命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及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激发乡村发展活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乡村振兴。

5、强化规划引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

6、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服务便民化改革,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增强乡村治理能力,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7、承担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及帮扶机制。设立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反映电话公告。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本着“为民、便民”原则,畅通监测信息渠道,增强工作时效性,决定在全乡设立“两不愁三保障”短板漏项问题反映电话。截至目前,全乡脱贫不稳定户127户571人,边缘易致贫户73户290人,接到问题反映电话1人次,均已调查核实并给予解决。扶贫对象年底动态管理工作中共有自然增加人口67人,自然减少人口91人,158人在系统里已经进行录入和删减。

持续开展“两不愁三保障”排查整改工作。一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排查,全力推进住房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巩固全乡贫困人口“基本安全住房有保障”成果,按照“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要求,全力推进住房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截至目前,我乡危房改造排查工作已全部结束,全乡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1704户已全部竣工并入住,一户一档资料已全部完成整理归档,并按要求录入系统。非四类重点对象1594户,已全部竣工入住,完成全部对象住房安全、住房面积、新老房混住、人畜混居及寝室隔离五个方面的排查,我乡农村危房改造四类对象皆符合了五项标准,暂未发现需要整改的对象。二是教育排查情况。截至目前,全乡共收复辍学学生27人,有疑似辍学学生6人,辍学生1人。三是积极推进残疾学生入学及送教工作,维摩乡共有残疾学生47人,实际入学46人,1人丧失学习能力,其中特校就读7人,随班就读30人,送教上门9人。各学校按要求开展每月2-3次的送教活动。

持续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2021年产业发展主要是巩固精准扶贫以来所投入资金发展种养殖产业和村集体经济,以往所发展的产业主要有核桃产业5万亩,红蜜桃5000亩、板栗1000亩、李子1000亩。二是产业发展注重“双绑”。目前维摩乡已完成“双绑”利益联结机制507户,其中砚山县维摩乡兴中牧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双绑”利益联结机制49户,砚山友信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完成“双绑”利益联结机制106户,砚山裕丰水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双绑”利益联结机制352户,覆盖率达到29%,距离达到75%的要求还差807户。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引进公司、合作社进行“双绑”利益联结,争取达到75%以上。三是搬迁后帮扶综合施策。为确保搬迁家庭实现户均1人以上就业,结合我乡实际,通过劳务技能宣传与培训、转移就业、扶贫车间、基地就近就业等方式户均增加收入3万元以上。

组织落实脱贫劳动力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就业。维摩乡建档立卡户劳动力4042人,已转移就业3297人。县内务工人数1250人,州内县外务工人数125人,省外务工人数1839人。

2、立足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果实丰硕。

稳步发展传统种植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一是通过种植产业结构,合理布局,推广种植新技术、新良种,扩大良种种植面积。2021年我乡实际完成农业种植273,900亩。玉米计划种植104,700亩,完成112,000亩,其中杂交玉米计划88,500亩,完成89,600亩;大豆计划种植10,000亩,完成3800亩;薯类计划种植500亩,完成500亩;杂粮计划种植4000亩,完成4000亩;辣椒计划种植112,000亩,完成114,000亩;蔬菜计划6500亩,完成5400亩;花生计划种植12,000亩,完成12,000亩;其他经济作物计划8400亩,完成8400亩;青饲料及其他作物计划种植7000亩,完成7000亩。从2017年以来,我乡累计完成木本油料基地建设35,000亩,其中:新植核桃25,500亩、新植油茶2500亩。实施提质增效7000亩,其中核桃提质增效4000亩,油茶提质增效3000亩。累计发展经济林果32,000亩,指导扶持种植大户成立涉林种养殖合作社10个,林业专业技术服务型合作社1个。

加大科技推广及培训力度,提高科技就位率。根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思路,做好科技措施推广力度。加强科技培训指导和服务力度,提高科技就位率和应用水平。现已开展科技培训33期,培训人数为160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66份。其中,召开室内培训会8期863人次,现场培训会25期986人次。三是严格落实各项惠农补贴。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286,100元,目前已发放9,025,900元,剩余的由于农户个人信息错误正在核对,核对清楚立刻发放。

持续抓好林业生产,逐步扩大林草面积,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我乡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主题,优化产业结构,严格贯彻落实退耕还林政策。一是稳步推进退耕还林政策,压实退耕还林补植补种任务。我乡在2021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目标任务1500亩(跨年度实施),已丈量地块1500亩,因基本农田不能纳入退耕还林项目,经核实可纳入退耕还林的非基本农田面积742.3亩。补植面积997亩,其中,老梁箐村小组香椿336.1亩,竹棚村小组花椒660.9亩,已在今年6-8月全部补植完成。二是认真落实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我乡在开展乡村绿化工作中,主要树种以圆柏和杉木为主,同时还有李子、梨、柿子、板栗、花椒、石榴等,共计发放苗木25,962株。三是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开展义务植树,加快实施乡村绿化,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我乡2021年度共计完成义务植树37,262株。

加快防疫阵地建设,稳定畜牧养殖产能。规范动物免疫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推广新技术、优良品种动物养殖。截至2021年10月,我乡肉牛出栏19,429头,完成年计划18,200头的106.75%;肥猪出栏44,480头,完成年计划75,000头的59.31%;肉羊出栏18254只,完成年计划18800只的97.10%;家禽出栏322,700只,完成年计划320,500只的100.69%。实现肉类总产量7318吨,完成年计划6004.8吨的121.87%,其中:猪肉4155吨,牛肉2432吨,羊肉379吨,禽肉352吨。

3、抓实项目建设,改善基础公共设施。

以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为抓手,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争取各级各部门扶持,聚力推进项目落实,加强基础建设。一是加快农村公共基础,改善群众生活质量。今年以来,我乡共实施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12个,涉及资金10,745,600元,全部工程预计在12月30日以前完成竣工验收。截至目前,已经完成项目3个资金95万元,正在建设项目9个;二是巩固提升饮水工程,保障饮水安全。完成扭克拉角提水工程、五家寨自来水工程、阿额水厂水质提升工程、4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计投入8,500,000元。2017年以来,我乡共计完成改造危房5102户,共计兑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1,020,000元,共建设进村公路281.97公里,涉及9村1社区121个村小组,其中,硬化路面195.43公里,毛路、渣石路面86.54公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累计投入33,162,100元,解决全乡9个村委会1个社区95个村小组的饮水安全问题。

4、抓实城乡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严格实施矿产资源规划,认真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对境内的矿山、沙石料场、砖厂开展联合巡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督促业主办理相关手续,对无证开采的砂石场,坚决取缔。巡查过程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业主及时整改,通过巡查有效的制止矿业权违法行为的发生,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截至目前,共巡查61次,参与人数205人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

持续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公共厕所建设(新建、改造)45座、洗手台149个、整治 146个餐馆、累计组织全乡党员干部职工群众90,000余人次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共打扫大街小巷4463条,清理主干道公路及农村道路沿线垃圾2810条,清理卫生死角7542处,累计打扫清理各种垃圾330余吨。实现退耕还林的非基本农田面积742.3亩,义务植树37,262株,发放苗木25,962株,全乡森林覆盖率39.25%,林木绿化率51.3%。

5、抓实民生事业,共创和谐文明农村。

强化疫情防控。压实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措施,我乡共建有117个网格点,乡、村、组层层压实责任。

始终坚持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各项国家惠农惠民政策,截至2021年10月底,全乡常年民政救助、补助对象共有4476人。其中农村低保2622人,居民低保4人,特困供养人员45人,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5人,困难孤儿14人,高龄老人1023人,老乡干2人、困难残疾人376人,重度残疾人385人。累计发放各项民政救助、补助补贴资金1,339,400元。

扎实落实养老保险政策,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依。2021年上级下达任务36,194人次,实参保人数为35,149人次,基金征缴金额为3,298,300元,参保率97.11%。

逐步实现医保全覆盖,减少人民群众负担。我乡共有人口5.8万人数,2021年我乡参保人数为56,529人次,参保率97.46%。其中,建档立卡户7647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医疗保险7641人,6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卡户参保率100%,2021年以来,新农合对参合人员门诊统筹补偿减免111,456人次,累计补偿金额4,466,600元;累计住院8995人次,累计补偿金额22,571,700元;其中县外就医165人次,累计补偿金额429,600元。

加快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就学、就医、生活环境。2017以来,我乡积极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每个村委会卫生室均按标准设置诊断室、预防接种室、公共卫生服务室、治疗室、宣教室、病房、药房,配备标准化设施设备,并至少配备1名乡医执业,全乡配备乡村医生47名。加大对学校软硬件建设投入,开工建设了海子边小学、岔路口小学、幕菲勒小学、长岭街小学、倮可腻小学、维摩小学、以得邑小学、阿伍小学、普底小学、斗果小学、维摩乡中心幼儿园、维摩第一中学和维摩第二中学的教学楼、综合楼、学生宿舍、教师周宿舍等项目,共计总建筑面积为39,395平方米,总投资90,000,000元。持续推进惠民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完成行政村文化活动室10个,综合文化体育活动广场9个,农家书屋11个,农村文艺队348个,保护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发展项目8个,完成村村通安装3940户、户户通安装3016户,广播电视村村通维护项目109村。

创新社会治理维稳,共创和谐村社。一是聚焦“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打好命案防控攻坚战。截至目前,我乡排查重点人群90人,高危人员12人;立刑事案件88起,破获刑事案件19起,刑事拘留12人,逮捕7人;受理行政案件47起,行政拘留11人;共清查宾馆、娱乐场所、网吧87家次。选优配强空缺人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共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6次190余人次。强化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排查和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32起,调处130起,调处成功119起,制作协议书119份,口头纠纷7起,调处成功率97%,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80余万元。二是聚焦“守护钱袋子”打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攻坚战。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在公路沿线、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等重要地段、重点场所、醒目位置充分利用展板、标语、横幅、喇叭、广播、宣传车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金钟罩”“国家反诈中心”推广宣传工作,截至目前,全乡共利用民族语言广播宣传100余次,悬挂横幅64条,发放宣传资料13,000余份。有序推进“金钟罩”“国家反诈中心”宣传注册工作,将全乡划分为5个重点区域,让网格员充分发挥“神经末梢”作用,逐户走访,帮助群众下载注册程序,我乡推广注册“金钟罩”12,506人,受“金钟罩”保护人数12,506人,完成42%的任务。三是聚焦“城区治乱、农村治危”打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战。开展农村地区交通秩序整治,自五大攻坚战启动以来,全乡辖区内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620起,其中查处并办理危险驾驶罪4起、交通肇事罪2起、无证驾驶行为30余起、超员超载违法行为58起;出动警力强化赶集、街天日排查25次,针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加强巩固炭房街面交通秩序;辖区内开展一级安保3次、二级安保6次,校园周边各类安保38次,炭房街面秩序管理出动勤务120余次。其次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乡政府联合交警中队利用街天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5次,进校园上法制课、法制宣传3次,开展重点场所检查并交通安全宣传2次,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检查13次,借助司法所对矫正对象培训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及法制课2次,维摩乡“千车”村委会涉及七个村民委进行挂牌培训会议1次。

6、政务效能不断提升。

始终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为目标,自觉接受乡人大和人民群众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注重加强与群众团体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强化服务,提升素质,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切实增强。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乡便民服务中心、为民服务站为群众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摩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爱国卫生和七个专项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疫情防控办公室。

2.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大

3.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党委

4.砚山县维摩彝族乡财政所

5.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

6.砚山县维摩彝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砚山县维摩彝族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应急服务中心

9.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2021元年度收入合计53,823,988.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82,035.84元,占总收入的51.6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6,041,953.15元,占总收入的48.38%。

与上年相比减少11,898,7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104,364.16元,减少原因是人员调出,工资、保险、经费等减少2021年是维摩乡已脱贫,扶贫项目减少,以前年度扶贫项目基本竣工,因此相关资金拨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1,205,653.15元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县财政划拨的兵装帮扶2,000,000元商品牛项目,上海援建防雹台项目600,000元,等计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2021年度支出合计54,100,609.55元。其中:基本支出21,975,962.19元,占总支出的40.62%;项目支出32,124,647.36元,占总支出的59.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减少13,524,690.45元,主要原因主要2021年是维摩项目减少,以前年度项目基本竣工,因此相关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维摩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975,962.1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016,237.81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调出;二是减少绩效考核奖励随月发放部分资金;三是财政资金困难未清算部分资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17,366.72元,占基本支出的68.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58,595.47元,占基本支出的31.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维摩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124,647.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508,452.64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涉农项目、扶贫项目投入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村级文化活动场地和设备购买项目300,000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73,600元;农村厕所革命1,691,400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48,129元;炭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商品牛养殖项目1,700,000元;2021年上海帮扶资金90,000元;乡村振兴美丽村庄建设项目1,655,300元;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270,000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172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50,000元;州级彩票公益金项目890,000元(其中城脚箐路灯建设200000元);普底养老院项目建设420,000元;以德邑路灯建设420,000元;惠农资金20,978,910.69元;一村一品项目200,000元;上海援建清洁员工资90,000元;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600,000元;兵装集团定点帮扶资金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09,105.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14%与上年相比减少11,543,594.36元,其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减少绩效考核奖励随月发放部分资金;财政资金困难未清算部分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25,600.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1%。主要用于党委、人大、政府、财政所等单位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办公经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24,32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主要用于文化机构的文化活动开展、工资福利、办公耗材及日常运行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1,92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主要用于社保机构的工资福利、办公耗材及日常运行等;

4.卫生健康(类)支出730,455.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费;

5.城乡社区(类)支出127,100.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社区工资福利、各类项目支出、办公耗材、公车运行及日常运行等;

6.农林水(类)支出7,974,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7%。主要用于扶贫等项目支出、农林水畜等机构的工资福利、办公耗材、村干部生活补助及日常运行等;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67,23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部门工资福利、各类项目支出、办公耗材、公车运行及日常运行等;

8.住房保障(类)支出862,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危房改造、职工住房公积金等项目;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24,87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灾情防控及应急防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4,000元,支出决算为172,519.46元,完成预算的30.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7,298.46元,完成预算的45.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221元,完成预算的13.4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各级厉行节约规定,从严控制支出和财政资金困难部分资金未清算,所以相比预算数“三公”经费大幅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78,180.54元,下降61.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6,401.54元,下降54.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3,779元,减少76.3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过“紧日子”的观念已奏效。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298.46元,占79.58%;公务接待费支出35,221元,占20.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298.4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7,298.4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维摩乡党委、政府、民政及各个挂村工作队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22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22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乡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 ;各村民委,村小组的人员到乡上开会办事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90,594.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09,194.24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疫情防控、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资产总额7,316,863.35元,其中,流动资产6,021,497.74元,固定资产1295365.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729,535.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7656.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316863.35

6021497.74

1295365.61

541097.01

237705.07


516563.5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5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553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武装惊诧、公案、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惊诧等人员工资待遇及机关行政事务经费。

(八)教育支出: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十五)交通运输支出:指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等支出。

(十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指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保障等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性住房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城乡社区住宅等方面支出。

(十九)其他支出: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202210140916145388维摩乡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