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1-12 13:22:26     来源: 阅读次数:1451

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在全县城镇总体规划的框架内,负责城镇污水治理专业规划的制定及实施;

 2、负责申请国债资金、世行贷款等国内外环境保护、污水治理优惠贷款;

 3、负责全县城镇污水治理项目的新建、改建、维护和管理;

 4、负责全县城镇污水治理及达标排放;

 5、负责全县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的征收管理及调价申报工作;

 6、负责省、州有关城镇污水治理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

 7、负责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项目立项、报批等技术准备工作;参与组织项目招投标;全面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信息管理;新技术开发与运用;项目融资工作。

 8、负责年度营运生产计划的制定;排水管网、泵站、处理厂的业务管理;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水质监测等岗位运行操作规程的制定以及生产人员培训。

 9、负责项目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参与工程招评标文件的编制;签订工程合同、编写工程预(决)算和工程施工各阶段资金使用计划;制定工程实施划;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的跟踪监控管理;施工、监理的协调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编写竣工验收报告。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城乡一水两污项目。为全面做好砚山县城供排水一体化、城乡环卫一体化、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我中心于2016年底开展了《砚山县供排水及管网设施PPP项目》及《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项目》前期工作,总投资约其中包含了县城第二自来水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平远镇污水处理厂、乡镇垃圾中转站、集中式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建设。

截至目前,一是砚山县供排水及管网设施PPP项目已进入运营阶段,累计完成城区供排水管网(污水管网75.1公里,供水管网108.32公里)2次季度考核,县城区供排水管网运营维护管理工作较好。砚山县第二自来水厂项目已完成主要建筑物主体建设并开始装修,现正在完善配电房接入电审批工作,计划2020年12月底全面建成并通水运行。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重新选址工作已完成,位置为位于新323国道听湖村(绿色铝项目路口对面),占地78亩,现正在联合平远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一起开展土地报批及征收补偿等相关工作。县城第一自来水厂改造项目已逐步启动,计划2021年3月全面对厂区的电器设备、构筑物、处理工艺等进行提升改造,增加日生产水量,进一步提高饮水水质,目前已完成历史遗留淤泥清理工作。二是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项目于2020年4月20日完成招标工作,分别于5月19日、6月18日完成二轮谈判,目前正在完善确认谈判后续工作。

2、供排水企业运营监管。一是砚山县国祯水务有限公司2020年累计供水410万m³,日供水约1.2万m³,供水管网漏损率达12.7%,收取水费1100万元。二是砚山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0年全年累计处理水量572.69万吨。产生并处置脱水污泥3690吨。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为:削减化学需氧量689吨,氨氮113.35吨。

3、安全生产运营检查及扫黑除恶排查情况。2020年累计检查砚山县国祯水务有限公司和砚山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运营6次,厂内各项设施运行正常。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排查12次,完成询问笔录52人/次。

4、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涉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改任务共有三大项,分别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有待加强、乡(镇)两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缓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动缓慢,其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动缓慢事项已根据州、县文件内容移交给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负责。截至目前,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有待加强已完成整改,乡(镇)两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缓慢达到序时进度整改。下步我中心将加速推进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落地实施,力争2021年完成整改。

5、河长清河工作情况。根据《砚山县回龙坝水库保护与治理工作方案》(砚河长办发〔2018〕17号)文件要求,针对水库区域整治工作,水库水质清洁度及周边污染物、垃圾堆放等情况进行巡河,并查看县级河长公示牌和水库坝体安全隐患。督促平远镇和水务站加强水源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从源头上杜绝白色污染和农村污水乱排乱流现象,保证河流清澈,切实提升水库生态环境质量。并开展多形式、多方位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湖水库渠管护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共完成6次巡河,圆满完成年度河湖长制巡河工作任务。

6、提升人居环境工作情况。督促各部门各乡镇按要求完成2020年年度目标任务,并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农村环境整治各项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城乡公厕建设97座,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7875户(2016年4900户、2017年7100户、2018年12992户、2019年2803户、2020年实施80户),全县累计939个村实现垃圾有效治理,有效治理率达99.34%,乡(镇)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XX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91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626.66万元增加286.84万元增长45.77%,增长主要原因为污水处理相关费用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09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万元,占总支出的8.3%;项目支出1,005.85万元,占总支出的9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395.11万元增加701.74万元增长177.6%,其中项目支出与上年同期290.96增加714.89万元,增长245.7%,增长主要原因为污水处理相关费用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万元。与上年同期104.16万元减少13.16万元减少12.63%,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工资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5.85万元。与上年同期290.96增加714.89万元,增长245.7%,增长主要原因为污水处理相关费用增加。项目支出资金批准文号《砚财预【2019】1号》全县城维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5.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43%。与上年同期395.11万元增加520.01万元增加131.61%,增长主要原因为污水处理相关费用增加。项目支出资金批准文号《砚财预【2019】1号》全县城维护。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8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6%。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污水处理相关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8.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6%。主要用于保证机构运转及环境保护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下降0%。2020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96895.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549.67万元,固定资产362.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4040.1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29943.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24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3.91万元。流动资产增加59359.52万元,在建工程增加5076.18万元。其他资产29943.5万元不变。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6895.51

82549.67





362.23


84040.11


29943.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请补充详细信息】。(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20211112132417992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