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1-12 10:57:28     来源: 阅读次数:1343

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受砚山县住建局委托,代表地方政府行使砚山县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主要监督是建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五大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监督在建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等主要结构部位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厂的质量工作;对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进行预审核等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为目标,坚持“发展为上,服务为先,执法为民,安全为天”的方针,为广大企业办实事,为人民群众保平安,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和创建优质工程战略,不断提升质量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有效性,在着力推进工业化上实现新跨越,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上取得新进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砚山县提供质量保证。

全力打造“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勇于创新、团结进取”的团队精神,以“团结、创新、优质、高效”为宗旨,与时俱进,团结进取,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这根主线,狠抓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和综合能力的培养,经常组织监督人员积极参加省、州组织的技术培训学习,定期组织技术人员走出观摩学习,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时常集中学习、研究、讨论解决监督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统一要求,统一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等建立健全与监督工作相适应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监督程序和监督细则进行细化、量化和完善。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内外监督约束机制 ,强化廉政建设,提高严格执法的自觉性。打造“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端正、纪律严明”的优秀质监队伍,树立良好的窗口单位形象,为确保监督执法的科学、公正、准确、公平发挥保证作用。
    为使监督检测工作更具有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一切用数据说话,配置超声仪、回弹仪、混凝土钻孔取芯机、低应变检测仪、电阻测定仪,以及经纬仪、水准仪等检测设备。力针对工程质量实施从地基与基础和结构主体到功能质量的全方位监督,工程质量监督实现从“人为定性”到“科学定量检测”的转变。有效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水平。

二、强化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等一系列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依法纠治各方违反建设程序的不良行为,督促工程参与建设各方建立健全并真正落实各项质量责任制度,严厉查处各方违反强制性标准及有关法规和条例的行为。对质量意识淡薄,管理体系不健全的工程项目,增强监督察检次数,作为重点对象加以监督管理。在执法检查中,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量裁适度、程序严谨。利用电台、通报等新闻媒介对一些屡教不改、不见成效的责任单位进行公示,促进其纠正不良行为。

三、突出重点,分类监管

首先,对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基础设施及村镇建设尤其是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重点监督,加大巡查力度,定期通报巡查情况以确保工程的结构和使用质量,遏制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其次,对于工程,本着“事前预控,事中监控,事后验控”的原则 ,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的质量监督方案和措施 ,提高监督检查频率,对重点过程实施重点监督。再次是按照企业 资质等级、管理水平、工程质量业绩确定监督力度,实施分类监督。对业绩突出,资质和管理水平高的企业 ,大胆放手,实行定点定期抽查,依靠企业自身力量抓好质量管理;对资质低、技术力量薄弱的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增强抽查频率,组织现场观摩学习培训,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

四、具体工作及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常抓不懈,上下联动,将“质量强县”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从教育入手,大力开展新规范、新标准、新法规的培训和学习,使大家牢固树立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知道了怎样做、如何去做;知道了该遵守什么、如何去遵守;知道了该监督什么、如何去监督,使全县城镇建设从业人员质量意识明显提高,项目进展有序推进。
    二是执行规范,落实标准,严格要求,切实提高住宅工程和公用工程质量水平。牢固树立“质量在我心中,用户在我心中”的思想理念,以争创“无质量问题住宅工程”、“用户满意住宅工程”为契机,不断提高住宅工程的质量和水平,严格执行《云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我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作出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隶属于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独立预算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XX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8.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57.93万元减少9.42万元,减少16.26%。减少的原因为: 2020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退休一人,工资转的社保发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年同期47.85万元减少9.74万元,减少20.36%。减少原因为公用支出减少及人员退休,工资转社保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11万元。上年同期47.85万元减少9.74万元,减少20.36%。减少原因为公用支出减少及人员退休,工资转社保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上年同期47.85万元减少9.74万元,减少20.36%。减少原因为公用支出减少及人员退休,工资转社保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9%。主要用于医疗相在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3.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主要用于为职业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下降0%。2020年度无三公相在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资产总额14.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8万元,固定资产0.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3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0.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15

13.8





0.3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20211112105936852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