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22 09:57:48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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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和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监督指导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政策,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落实,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指导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实施自然资源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县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协调配合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监督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6.统一领导和管理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砚山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出规划管控,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坚决守住三大红线。

1)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一是打牢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基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砚山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已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费用60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目前,我县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开展了生态红线优化调整和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正开展城镇边界线划定工作;正按政府采购程序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单位招标准备工作,待县财政局审批后及时开展公开招投标工作后,认真按照《砚山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编制工作目前,我县已在云南省镇村规划管理系统中录入11个乡(镇)86个村委会941个自然村和1个县级共1039条信息,已完成村庄规划摸底评估和村庄类型划分等前期准备,2020年年底完成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干河乡碧云村、阿舍乡斗南村、维摩乡海子边村、盘龙乡三合村、稼依镇店房村、者腊乡克丘村、平远镇拖嘎村、阿猛镇阿基村、八嘎乡三星村、蚌峨乡南屏村等10个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是严格执行砚山县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对一般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行选址。共完成148个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选址工作,同意选址118个项目,用地规模为1903.82公顷不同意项目30个。三是及时启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已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文山州国土空间规划设计院为该项工作的编制单位。目前,正开展砚山县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和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四是严格实施规划审批管理。截至目前,共组织专家审查会7次32个项目;规划委员会召开5次27个项目;城管委员会召开1次21个项目;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60份,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310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9份。

2)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着力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一是制定完善耕地保护方案。制定下发《砚山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砚山县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实施方案》,并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离任审计和绩效考核制度。二是全面落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严守耕地红线。逐级签订耕地目标责任书(2016一2020年)1158份;全县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始终坚持“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并重”的原则,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余。根据《砚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截至2020年底规划耕地保有量为158.7万亩,我县的实有耕地面积为169.22万亩。目前我县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123.67万亩(全部为耕地)全县耕地保有量均符合州人民政府下达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有量指标。三是圆满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任务。上级下达全县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面积1.8549万亩,全县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面积2.3042万亩。四是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意见书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已完成“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后续工作不力、耕地保护制度建设不到位”2个限期问题的整改工作,县人民政府于今年6月29日下发了以上问题整改的初审意见并上报州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备案;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挂账问题完成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补缴455.123万元,其余欠缴资金县财政正在积极筹措整改。

3)抓实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实施方案》及《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省级数据标准》等相关要求,砚山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收集数据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自然资源调查数据资料、自然资源产权数据资料、规划资料、极重要极敏感区等数据,共收集到矢量数据(库)50个,涉及80坐标系的相关工作已按照要求到云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进行坐标转换。砚山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前划定面积549.18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为14.20%。扣除本辖区行政区范围外的面积后,砚山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后划定面积为549.35平方公里。目前,已按照上级审查要求及时对划定成果进行补充完善,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

4)突出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我县共经上级审批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共9个,涉及阿舍、稼依等8个乡(镇)456个拆旧地块,项目区涉及拆旧总面积为4352.44亩(其中涉及“空图斑”的拆旧复垦地块252块,总面积2287.6亩,实图斑204块总面积2064.84亩。其中我局组织实施122块1719.05亩,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82块345.79亩),预算总投资2030.84万元。204块实图斑预计产生节余耕地指标2064.84亩。除省内流交易指标486亩、县内自用指标318.32亩、9个项目建新区占用指标694.18亩。预计节余耕地指标566.34亩。我县涉及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指标省内交易的项目有4个,指标交易总面积为486亩,总交易资金为1.245亿元,截至目前,共到账9300万元。为确保增减挂钩指标能够满足我县的需求,同时确保省内流转的指标能够达到要求,我局新申报了蒲草等3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现项目已进入验收阶段,项目完成后预计可产生增减挂钩耕地指标969亩。

2.突出资源保障,抓土地高效利用,有序规范土地管理。

1)强化用地报批。按照2020年度用地报批计划安排,紧盯全县重点项目,千方百计提升保障发展质量和水平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砚山县2020年度第四批次2020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项目报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待批,用地面积639.19亩;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省级重大项目需编制成片开发方案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能组织用地报批的要求,年内,我县已编制并逐级上报成片开发方案1个,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专家评审并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待审批后即可组织用地报批工作。上报审核批准农村农民个人建房78户,用地面积0.6505公顷,已获县人民政府审批。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批13宗,面积6.7404公顷。

2)加强土地征收收储。截至目前,全县共收储土地5948.29亩,其中新增项目11个共征地4584.923亩,延续项目3个新增征地1363.367亩,共拨付征地补偿款31914.6797万元。

3)强化土地供应。2020年以来,我局依法依规供应土地31宗,面积179.7057公顷(2695.59亩),其中以划拨方式供应13宗,面积8.0747公顷(121.12亩);以出让方式供应18宗,面积171.631公顷(2574.47亩),出让价款价款:67808.1123万元

4)强化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2020年,省厅下达我县2009-2017年批而未供处置任务是2111亩,包含实际已供地但合同未上报系统的13宗用地项目,面积64.2187公顷(963.2805亩)。按40%处置率计算,砚山应完成844.38亩,截至目前已完成724.401亩,处置34.32%我县涉及闲置土地2宗,面积37.7亩,现已处置一宗,面积12.084亩,处置率32%,另一宗富砚高速段六诏服务区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中

5)抓实历年欠缴土地出让金追缴。主要涉及8家企业12宗地,面积51.6805公顷,成交价款27238.00万元截至目前,通过“完善手续一批”措施,累计追缴19960.00万元,其中扫黑除恶期间追缴13982.97万元(具体为:通过追缴收取云南文山国家粮食储备库欠款648.00万元;解除砚山七乡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3宗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折合土地价款3834.00万元;取消文山云建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竞得人资格,折合土地价款276.00万元);发出检察建议书并下发追缴通知书3宗,涉及金额9224.97万元,已核销8宗13982.97万元,消耗率66.67%。

3.突出土地整治,抓用地指标破解,有效释放空间潜力。

认真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政策,坚持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按“占多少、补多少”“数量相等、质量相当”原则,保护现有耕地面积长期稳定、总量平衡,深入实施土地整治工程,按照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我局积极发挥土地开发整治资源优势,大力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开展全县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项目。

1)抓实完工项目上报验收2016至2019年共投资26169.64万元,实施土地整治项目44个,建设总规模6745.23公顷,可用于占补平衡指标面积1150.75公顷。其中:已验收并下达验收文件的项目39个,已通过验收未下达验收文件的项目2个,2020年应验收项目3个(目前进入审计阶段)截至目前,已完成39个项目的外业核实认定工作,其中,12个项目已通过认定验收,11个项目正在进行认定整改,7个项目正在进行认定,9个项目正在与作业单位对接核定认定中,39个项目预计产生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约9000亩,新增产能指标约630万公斤(具体的占补平衡指标、产能指标认定数据以州自然资源局下达的新增耕地核定验收文件为准)。

2)扎实抓好在建项目的实施管理。2020年度,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土地整治项目共5个,项目建设总规模4005.6899公顷,预算投资99502.73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耕地47.0474公顷,计划提质改造面积2424.7455公顷。受疫情影响,仅干河红舍克、平远富侨、平远回龙三个项目于2020年2月底开工建设;余下的平远莲花塘、平远洪福2个项目均已完成招投标工作,目前该项正在进行土地流转,待流转完成后即可开工建设。回龙(一期)项目、富侨(一期)项目和红舍克项目已完成新增耕地核定验收工作,其中富侨(一期)项目和红舍克项目已完成备案,且水田规模指标约6700亩已可以使用,数量指标1290亩也同时可以使用。回龙(一期)项目已进行承诺整改,同时已提交到省自然资源厅进行审核,预计本月底可进行指标入库,该项目预计产生水田规模指标约6285亩,预计产生数量指标约510亩,产能约指标112.5599万公斤。

3)积极做好新项目申报工作。我局于2020年4月引入社会资本投资新申报了砚山县阿舍彝族乡阿舍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该项目建设规模708.4467公顷,估算投资15068.55万元,项目建设后估算新增耕地18.1932公顷,提质改造水田规模面积138.7541公顷,该项目于2020年6月5日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了可研、规划及预算评审评审会议,待下达项目立项批复,同时根据州自然资源局《关于下放部分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权限的通知》后,我局经过抽取专家进行审查,于11月下达了该项目的计划通知,该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根据文山州自然资源局《关于下放部分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权限的通知》要求,文山州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我局提交了平远托嘎、平远差黑、平远马鞍山、平远白泥塘等4个项目的立项请示,经过我局抽取专家对4个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涉及和预算的审查,经过作业单位整改后,我局于11月30日下达了4个项目的入库通知和计划通知。4个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可产生水田规模指标约20000亩。

4)积极开展补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出让。我县于2020年12月份,在云南省补充耕地指标流转平台,以竞价方式出让水田占补平衡指标3000亩,其中:红河州中标2250亩(已完成合同签订2040亩),交易金额达34875万元;玉溪市澄江县中标750亩,交易金额达11250万元,目前已摘牌还未签订出让合同。

4.突出法治建设,抓专项工作整治,持续强化依法行政。

1)强化执法监察工作。一是突出抓好自然资源执法巡查检查。每周对重点规划区域内进行巡查不低于3次,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即制止、教育、取证,不定期进行夜间巡查,发现一起,制止一起、严查一起,认真填写巡查表和巡查台账。2020年以来,共组织巡查1526次,出动车辆1535辆(次),人员6637人(次),发现违法行为460起,制止违法行为404起,下发《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139份,取笔录133份。正在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案件57件(土地34件、矿产23件),结案10件,罚没款27.56万元,没收矿产品45.38吨。2020年我局对矿业企业、个人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矿产资源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矿产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共移送5件。二是加大违法违规整治力度。持续加大对无证开采、私挖盗采、以探代采、越界开采、违法占用土地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两违”整治工作持续巩固,人居环境持续提高。其中:发现制止矿产违法行为61起,没收矿产品2164.13余吨;查封(扣押)平远地区涉嫌非法矿产品堆放点29个,堆放矿产品96堆(已认领35堆约16.17万吨),无人认领61堆(约6.63万吨)共约22.8万吨无人认领矿产品相关公开处置工作有限开展,预计出让金额约860万元由于我县在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中,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工作经验及做法得到了州人民政府的充分肯定,并于2020年5月29日将我县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印发各县(市)认真学习借鉴;排查“两违”建筑11663宗,与各乡镇、各部门整治乱占乱建18次,帮助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48起,恢复土地原状10847.96平方米;共接受到上级下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核查图斑数22617个(经筛查后需要摸排25926个,转西畴县图斑43个、红河州开远市13个、广南县1个、文山市8个、丘北县3个),已摸排21803个,摸排率84.09%。app审核上报16320个。三是卫片执法检查持续有力,查处工作持续加大。核查国家下发2019年第四季度土地卫片下发图斑381个,监测面积2159亩,占耕964.35亩,2020年一、二季度土地卫片执法下发图斑74个(面积2546.1亩,占耕1859.09亩,占基本农田26.26亩),上报2020年第一季度违法图斑20个,第二季度违法图斑26个,第四季度为违法图斑107个,图斑判定工作有序推进,以卫片执法图斑发现、制止、报告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持续彰显。四是深入开展“大棚房”和违建别墅整治工作。通过制定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推动“大棚房”、违建别墅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完成了上级下发的14个疑似项目图斑核实、判定、系统信息录入,对照《全省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摸排清查小区项目12个、疑似图斑14个,做到了逢区必核、逢区必进、违建必查,确保不遗漏一栋违建别墅,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清查网。通过摸排核查全县无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别墅问题,无严重破坏生态、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别墅。

2)强化法制宣传和信访化解工作。一是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制作宣传专栏2期,编报信息2期,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自然资源、地质灾害防治、公民普法、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等知识手册1000余册,宣传画500份,出动宣传车11次,张贴《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通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漫画等宣传资料3019份,进一步加深了公众对自然资源国情国策的认识和理解,唤醒了公众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增强了公众对珍惜自然资源、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做好信访化解和行政诉讼工作。2020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件89件,共办结84件。积极做好贺毅东和赵顺才二审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及相关准备工作。所有来信来访均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和程序严格办理。

5.突出惠民便民,抓民生保障工作,全面夯实基础性业务。

1)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地者恩村委会下辖14个自然村20个村民小组,有1200户4960人,其中有建档立卡贫困户356户1556人。我局作为地者恩村委会的定点帮扶单位,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来,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县脱贫攻坚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为地者恩村委会的脱贫出列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是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精准扶贫工作。二是制定下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抓实驻村工作队员参与基层脱贫攻坚下派、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三顺一倒查”、消费扶贫以及脱贫出列等脱贫攻坚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县12个易地扶贫搬迁点调查测量工作,总户数789户(其中:建档立卡户520户,同步搬迁随迁户269户),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权籍调查确权登记520宗,已办理建档立卡户不动产权证567户,其中:建档立卡户462户、同步搬迁(随迁)105户。

2)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为期三年的工作目标,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紧盯自然资源系统重点领域,以线索排查核查为关键点,以依法打击、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为着力点,以更大的决心推动专项斗争实现新突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目前该项工作稳步深入推进,督察工作稳步跟进,效果持续显现。

3)积极开展“三调”和时点更新工作。我县于2019年3月启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全县县域调查面积3868.54平方公里,全县涉及163288个地类调查图斑,2019年8月底完成初始调查成果上交,2019年12月完成初始调查成果国家核查反馈整改工作。2020年3-5月完成初始成果整改完善工作。2020年8月10日我县提交上报统一时点更新成果。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精心配合和共同努力下,全县目前已完成初始图斑外业调查举证、图斑核查、补测及相关数据库建设工作。根据全国三调办印发《关于做好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国家级核查发现的疑问图斑整改的通知》和省三调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国家级核查发现的疑问图斑整改的通知》要求,于今年9月底上报统一时点更新整改成果,我县共收到国家统一时点更新内业核查反馈整改图斑共6260个,其中涉及外业举证图斑3254个,内业修改图斑3006个,通过组织开展整改,2020年10月12日我县上报“三调”时点更新整改成果。目前正在开展内业的一些完善和收尾工作,确保今年内完成砚山县“三调”工作。

4)做好营商环境服务,不断优化窗口服务及开展窗口作风整治。一是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牵头将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缴税等事项进驻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二是精简优化流程,一般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3个、1.5、1个工作日以内。三是进一步完善职责制度,做好大厅叫号服务、业务咨询引导。

5)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累计发证50534本,其中:不动产权证28304本,林权证104本,预告登记3937本,不动产证明18149本(国证抵押17098本、集证抵押1051本),抵押金1575235.63万元(国证1527573.73万元,集证26873.29万元,联社单独受理抵押金额20788.6万元)。林权抵押40本,抵押金额10093.74万元全县共组织农户签字认领农村不动产权80355宗、三级审核具备发证条件的48799宗,分别占省级下达任务数67951宗的118.25%、71.81%。

6)多措并举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20年以来检查监测员在岗情况10次,开展地质灾害动态巡查50余人(次)(其中:汛期以来出动车次20余次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20余次)开展气象预警预报20余次,累计向地质灾害监测员发送预警短信100多条。开展宣传3次,发放地质灾害宣传图册3000余份,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102份,避险明白卡472份;通过汛前巡排查,2020年已核销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目前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3个,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5次。补发2018年、2019年监测员补偿费6.74万元。组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宣传培训会5次参加培训人员310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5次260人,让群众清楚应急疏散的方法和步骤,全面增强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居民应急避险能力,着力提高职能部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

7)抓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认真做好矿业权申请登记工作,按照矿业权审批程序和权限,上报矿业权配号系统办理县级办证采矿权新立登记10个,采矿权延续登记4个、变更登记2;在三级联网智能审批系统中上报省州发证采矿权延续报件3个、采矿权注销3个、探矿权注销报件2探矿权保留1个,探矿权变更1个开展矿业权联堪联审及生态环境综合评估37个,已超过矿山总数5%;深化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共受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19个,重要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压覆备案1个;共评估44个采矿权出让收益报告,同时44个采矿权出让收益报告在县政府政务网站进行公开公示;严格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流程收取收益金,2020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5407.6074万元,其中新出让15个采矿权出让收益4409万元,25个老采矿权追缴出让收益998.6074万元;采矿权使用费3.2万元;上报配号系统办理非申请注销破坏环境污染、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采矿许可证4个;认真做好信访举报案件受理、调查、处理工作,今年共完成3件信访答复,对信访件和来访人员反映的事项做到有专人登记和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认真做好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各项前期工作建立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制度,督促矿业权人及时开展2020年度矿山储量动态测量工作。

6.突出服务意识,抓队伍能力提升,扎实开展作风建设。

自觉把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实践、引领发展,确保自然资源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四个从严”建设党性修养得到进一步锤炼。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上专题党课14次、党组会议7次、局务会议6次,党组(班子)碰头会19次,专题研究讨论会24次,干部职工会议11次。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立足机构改革特点,深入推进部门职能方位怎么定、工作怎么谋等部门职能工作,着力掌握自然资源部门“发展保障、生态保护和民生服务”的功能定位,履行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守好发展和生态保护底线的全新界定,逐步形成践行新思想、担当新使命、推动新发展的热潮。党建、深化改革、放管服、保密、党务政务公开、意识形态、民族团结创建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2.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8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8,524.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96.94万元,占总收入的99.5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7.7万元,占总收入的0.45%。与上年9,961.37万元对比,收入增加18,563.28万元,增长186.35%。主要原因:本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30,9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8.94万元,占总支出的7.74%;项目支出28,583.26万元,占总支出的92.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2,426.3万元对比,支出增加18,555.9万元,增长149.32%。主要原因:本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98.9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13.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5.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23%与上年3,553.9万元对比,支出减少1,154.55万元下降32.49%。主要原因是:2020年由于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从4月份就停发了奖励性绩效工资;对职工的医疗、工伤、生育、养老金等未正常进行缴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583.26万元。与上年8,872.81万元对比,支出增加19,710.45万元增长222.14%。主要原因:本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砚政复〔2020〕200号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资金264.13万元,用于支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的资金。

2.砚政复〔2020〕456号平远镇蒲草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3个项目工程项目资金464.79万元,根据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该项目相关费用。

3.砚政复〔2020〕88号退还大白户加油站多交土地出让价款23.72万元,用于退还大白户加油站多交土地出让价款。

4.砚政复〔2014〕276号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113.08万元,用于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零星搬迁费、群防群测人员补助经费、群防群测宣传培训费、地下水污染编制费等。

5.砚政复〔2018〕430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助推脱贫攻坚折旧区搬迁点土地复垦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助推脱贫攻坚折旧区搬迁点土地复垦工作相关的办公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点的工作经费等。

6.砚政复〔2020〕9号省级试点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50万元,用于与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相关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维修(护)费、邮电费、会议费以及各乡镇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补助等。

7.砚政复〔2020〕152号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经费13万元,用于与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相关的办公费、差旅费、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举报奖励金等。

8.砚政复〔2020〕200号平远地区查封扣押产品监管经费66万元,用于与平远地区查封扣押产品监管工作相关的安保费。

9.文财建〔2018〕38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经费150万元,用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项目款。

10.砚财建〔2020〕48号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经费10.47万元,用于支付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委托业务费。

11.文财建〔2019〕41号砚山县委党校崩塌治理项目33.68万元,用于支付砚山县委党校崩塌治理项目工程款。

12.砚财预〔2020〕515号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2,953.53万元,砚财预〔2020〕19号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368.06万元,用于砚山县土地收购与储备项目的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8.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与上年3,852.43万元对比,支出减少903.45万元,下降23.45%主要原因是:2020年由于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从4月份就停发了奖励性绩效工资;对职工的医疗、工伤、生育、养老金等未正常进行缴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6%。主要用于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清欠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9.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主要用于单位正式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7.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年年金缴费支出18.42万元、死亡抚恤3.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主要用于单位正式职工医疗、工伤、生育、大病保险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9.75万元、公务员医疗支出9.6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医疗支出1.2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5.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编制正式职工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的支出。其中:绩效工资支出43.78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65万元、劳务费0.16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115.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3%主要用于单位正式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一般公用经费保障、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劳务报酬和五险保障、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经费支出保障等。其中:基本支出2,115.39(工资福利支出1,376.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7.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0.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主要用于单位正式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18.06万元,完成预算的62.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96万元,完成预算的61.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0.3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2.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6万元、其他资金支出4.43万元),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践行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8.1万元对比,增加9.96万元,增长122.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万元,增长125.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30.3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1.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万元、其他资金支出23.10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96万元,占99.47%;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占0.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9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的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相比,国内公务接待减少1批次,接待人次增加20人。主要用于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的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所需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9.41万元,与上年581.47万元对比,减少142.06万元,下降24.43%。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减少了一般公用经费的拨款。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4.87万元、水费2.64万元、电费1.13万元、邮电费7.51万元、差旅费11.46万元、维修(护)费10.71万元、会议费1.13万元、培训费1.61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劳务费267.32万元、委托业务费9.61万元、工会经费21.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6.9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08,341.42万,其中,流动资产106,403.5万,固定资产1,899.84万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38.08万,其他资产0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76,066.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274.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8341.42

106403.5

1899.84

1370.51

60.16


469.17



38.0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务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2401111

附件: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