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21 23:01:59     来源: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阅读次数:1518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1部分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依法实施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查处旅游违法行为;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依法履行法律法规及本级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268人/次、出动车辆2635车/次。其中:检查歌舞娱乐场所2020户/次,其中检查发现7户无证歌舞娱乐场所(3户被责令停业整顿,4户被收缴经营设备9台),下发9份责令整改正通知书、办结案件3起;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542户/次,办结案件1起,责令整改3起;检查游戏室2户次,责令停业2户次,检查电影发行放映单位4户/次;检查广播电视、地面卫星接收设施8户/次,收缴天线个数14个、高频头8头;检查书报刊经营单位44户/次,收缴非法出版物112本;检查音像(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6户/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39碟;检查印刷经营单位21户/次;检查文物10户/次;检查旅游市场36户/次。受理文化市场举报3起,其中1起举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2起是举报歌舞娱乐场所在疫情期间擅自营业,均已办理并回复。‏

‏共办理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4起,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信息1起,给予了当事人警告并处罚款;歌舞娱乐场所案件3起,其中接纳未成年人2起(1起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并处罚款;另1起因证据不足,不予处罚),在规定的营业时间外营业1起,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度收入合计139.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8.18万元,下降5.55%。下降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度支出合计11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9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31.98万元对比减少21.01万元,下降15.92%,下降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文化市场管理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97万元。与上年131.98万元对比减少21.01万元,下降15.92%,下降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文化市场管理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减少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上年131.61万元对比减少20.77万元,下降15.78%,下降的原因是:是人员经费减,少,文化市场管理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8.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的2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的23.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0.36万元减少0.01万元,下降4.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0.01万元,下降4.0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下来检查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3万元,与上年13.26万元对比减少0.5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差旅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产总额3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57万元,固定资产10.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6.31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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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州级、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