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干河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干河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干河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综合提供预防、保健、
基本医疗、避孕技术和生殖保健综合服务。
2、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
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危害人民
群众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承担辖区内计划免疫,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
对育龄人群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开展孕情、环情监测。
4、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随访、康复等工作;承担避
孕药具发放、管理及使用效果随访工作。
5、承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
健知识,引导和帮助人民群众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6、承担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的科学知识宣传
工作。
7、承担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工
作。
8、承担县卫生健康局及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我院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增加硬件设施投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水平,使砚山县干河卫生院业务能力及医疗水平进一步提升,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中心领导分工,工作面貌明显改观、单位窗口形象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有新的提高、内部管理更趋科学、严谨、规范。
2、制定2020年科室工作职责。完善了会议、学习、安全、接待、财务、考勤、卫生等各项工作制度,中心各项工作更趋规范化,单位职工廉洁、务实、高效履行岗位职责的氛围进一步凸显。
3、加强职工业务理论学习,积极参加上级业部门组织开展的业务知识培训。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等形式,切实提高基层防疫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干河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干河卫生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干河卫生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735.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6.07万元,占总收入的66.0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47.54万元,占总收入的33.65%;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8万元,占总收入的0.28%。2020年相比上年849.57万元减少111.88万元,下降13.17%,原因是预拨2020年比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投资少,人员经费减少。其中:2020年相比上年470.88万元增加15.19万元,增长3.23%,2020年比上年243.09万元相比增加4.45万,增长1.83%,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业务收入在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干河卫生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66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37万元,占总支出的78.98%;项目支出139.52万元,占总支出的21.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9年度支出合计67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16万元,占总支出的75.07%;项目支出167.06万元,占总支出的24.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20年与上年670.22万元对比总支出减少6.33万元,下降0.9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干河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4.37万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干河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3.16万元,与上年503.16万元对比增加21.21万元,增长4.22%。2020年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9.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41%。主要原因2020年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干河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52万元。2019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7.06万元。与上年167.06万元对比减少27.54万元,下降16.49%,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砚财预〔2019〕212号预算调整安排乡村医生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助0.21万元,文财社〔2019〕114号乡医州级补助0.03万元,文财社〔2020〕43号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乡医省级补助资金6.98万元,文财社〔2019〕114号乡村医生州级补助退出乡医0.69万元,文财社〔2020〕12号卫生院中央基药补助13.1万元,文财社〔2020〕12号村卫生室中央基药补助4.55万元,文财社〔2019〕7号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乡医省级补助资金23.21万元,文财社〔2020〕96号退出乡医州级补助0.36万元,文财社〔2020〕96号2020年乡医州级补助0.55万元,文财社〔2018〕49号孕前优生健康体检0.42万元,文财社〔2017〕49号计划生育免费手术补助1.56万元,文财社〔2019〕23号农村妇女两癌检查0.42万元,文财社〔2020〕79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直达资金6.00万元,砚财预〔2019〕12号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文财社〔2019〕5号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64.23万元,文财社〔2019〕81号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10.62万元,文财社(2018)49号艾滋病重点地区项目0.08万元,砚政复〔2019〕348号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级配套补助资金0.94万元,文财社〔2020〕11号中央资金疫情防控物资1.13万元,砚政复〔2019〕516号预算调整解决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0.5万元,文财社〔2018〕109号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0.28万元,文财社〔2018〕13号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0.54万元,砚政复﹝2020﹞62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经费0.5万元,砚财预〔2019〕4号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缺口资金0.32万元,文财社(2019)51号砚家庭医生签约省级资金1.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干河卫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98%。与上年329.27万元对比增加122.01万元,增长37.05%,主要原因是支付2018-2020年11月年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66.0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5%。主要用于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死亡抚恤0.34万元及事业单位离退休0.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11万元,2018-2020年11月年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66.0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6%。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0.21万元,公共卫生86.90万元,,医疗救助1.3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66.7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49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4.2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干河卫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9万元,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预算的24.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预算的35.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费未使用财政拨款经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3.01万元减少1.1万元,下降36.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万元,下降36.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接待费未使用财政拨款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1万元。其中: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干河卫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干河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1171.97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494.19万元,固定资产593.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 78.02万元,无形资产 6.68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