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20 16:46:51     来源: 阅读次数:1689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配套的法律法规,维护农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2)制定砚山县土壤改良、科学施肥、节水农业技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土肥水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4)承担新型肥料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5)组织实施全县土壤资源、有机肥资源调查和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与评估、土壤培肥、改良和利用工作。

6)指导开展土壤肥力和土壤墒情动态监测等土、肥、水监测体系建设。

7)负责开展土肥水技术培训、咨询和技物配套,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

8)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肥料质量监测工作。

9)承办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1绿肥后效利用

计划13.5万亩,完成13.54万亩,占计划的100.30%。

2商品有机肥推广  

计划9万亩,完成 9.1万亩,占计划的101.1%,分布在全县11个乡镇 105个村民委10857户。其中:水稻计划完成0.6万亩,完成6000亩;玉米计划完成2.1万,完成21600亩;辣椒计划完成3.5亩,完成35400亩;花生计划完成0.2万亩,完成2000亩;蔬菜计划完成0.5万亩,完成5000亩;烤烟计划0.5万亩,完成5000亩;薯类计划完成0.6万亩,完成6000亩;小麦计划完成1万亩,完成10000亩。

3)秸秆还田

在粮食主产区,推广秸秆还田技术。通过实施,增加土壤肥力,有效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减少化肥使用量。计划32.5万亩,完成32.56,占计划的100.01%。

4)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测土配方肥大面积推广计划81.1万亩,完成 81.2万亩,占计划的100.01%,分布在全县11个乡镇105个民委(含5个农场)82650户。其中:水稻计划6.2万亩,完成63000亩;玉米计划20.5万亩,完成205000亩,辣椒计划30.5万亩,完成305000亩;烤烟计划5万亩,完成50000亩;花生计划1.8万亩,完成18000亩;蔬菜计划完成5.5万亩,完成55000亩;马铃薯计划完成2.1万亩,完成21000亩;小麦计划完成9.5万亩,完成95000亩。

5)水肥一体化

计划5.6万亩,完成 5.62万亩,占计划的100.21%,其中:水果滴灌计划完成0.7万亩,完成7200亩;蔬菜喷灌计划完成1.9万,完成19000亩;冬马铃薯滴灌计划完成3亩,完成30000亩。

2、耕地休耕

1)任务完成情况

砚山县2020年耕地休耕制度试点任务2万亩(含2016年已实施1万亩),一休三年,时限为:2017年9月至2020年8月。2016年实施的1万亩已满三年,根据农户自愿的原则,为了确保2万亩休耕任务的完成,愿意休耕的农户继续延长休耕期一年,不愿意休耕的农户及时在本乡镇范围内调整地块。2019年2万亩耕地休耕分布乡镇为:阿舍乡800亩;平远镇2000亩;维摩乡12200亩;盘龙乡1000亩;者腊乡2000亩;蚌峨乡500亩;阿猛镇1500亩,共计7个乡镇。按休耕模式统计为:免耕净种绿肥8000亩;少耕肥豆轮作9500亩;免耕牧草过腹还田2500亩,合计完成20000亩。

2)协议签订情况

砚山县2020年耕地休耕制度试点2万亩,经过对违约、毁约的农户进行调整后,全县分布7个乡镇12个村委会53个村小组,涉及农户2592户及一个新型经营主体。

3)四至信息报送情况

2020年沿用2017年上报的四至信息,共计20007亩。由于受补助标准变动的影响,存在部分农户不愿意再休耕、中途变动等现象,为此,我们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针对2019年存在农户违约、毁约的现象,及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四至信息的收集,为调整上报做好准备工作。

4)休耕监测情况

砚山县统一建立土壤环境监测,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云农种植〔2017〕223号文件精神,以1000亩设置1个监测点、同片区共用1-2个对照点要求,共设置18个处理14个对照监测点。到目前为止,已按时完成2017年开始休耕的7个外理7个对照监测点的取样送检工作已在2019年度完成(2016年休耕的11个处理7个对照监测点的三年监测任务已在2018年度完成)。

   (5)建档备案情况

按照绩效考核指标,逐项归档备案。

  (6)指导服务、督导检查、宣传培训情况

按照《砚山县2017年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及《砚山县2019年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对各乡镇的休耕指导服务工作,并在兑付补助资金前强化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2020年全县共开展休耕技术培训32期,培训乡、村、组、农户共计1120人次,发放技术培训资料1100余份,约稿1期。

  (7)补助资金兑付情况

今年应划拨2019年度休耕补助资金到乡镇1000万元,到目前为止,由于县级财政调度困难,至今尚未划拨。实际应补助资金为18174.1亩908.705万元,违约面积1825.9亩91.295元,不予补助(具体为:平远镇420.67亩、维摩乡1161.69亩、盘龙乡39.78亩、者腊乡93.71亩、蚌峨乡110.05亩)。

3、耕地质量调查与等级评价工作

耕地质量调查与等级评价工作主要包括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样点布设、耕地质量等级野外调查与土样采集、土样制作与检测、等级评价四个工作,目前已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样点布设、耕地质量等级野外调查与土样采集工作,共进行样点野外调查和土样采集159个,分布于全县11个乡镇。至2020年4月30日采集耕地质量调查与等级评价土样159个,于8月已完成制样工作,等待上级下步工作安排。

完善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网络累计完成16个。按照平均每10万亩设置1个监测点的原则(按此原则设置的监测点数为基准数),构建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网络,砚山县应建监测点为16个,到目前为止已全部完成,其中:2019年完成2个州级监测点(维摩乡1个WS03、盘龙乡1个WS04、);2020年原计划建监测点4个,分别为:省级1个(平远),州级1个(江那WS16),县级2个(维摩、盘龙);新增10个县级监测点,分别为:阿舍1个、平远2个、维摩1个、江那1个、八嘎1个、者腊1个、阿猛2个、干河1个。全年合计应建监测点14个,现已全面完成剖面观察、取样等工作。

4、耕地轮作

2020年耕地轮作计划面积3万亩,实际落实30000亩,涉及6个乡镇14个行政村,水稻—豆类9500亩,玉米—豆类1500亩,玉米—绿肥15000亩,玉米—绿肥4000亩,实物补助231万元,现金补助210万元,购买社会化服务9万元。

1)补助资金完成情况

物资补助正在发放中,已完成2000亩,合计15.4万元;现金补助未完成;购买服务正在进行。

2)四至信息落实情况

到目前为止,已落实核对2.0万亩,其余的尚在进行中。

3)协议签订情况

四至信息核实完成以后再签订,目前尚未签订。

4)耕地质量监测点完成情况

耕地质量监测点计划2个,实际完成2个。

5)宣传培训

耕地轮作目前宣传培训23次,共培训462人次。

5、砚山县2019年“一县一业”示范创建戈白精细菜专业村建设项目

1)基地平整改良

在稼依镇小石桥社区戈白村小组完成基地平整改良200亩,其中,开挖黏土平整10832立方米;基地平整客土风化石回填20厘米,回填方量为26668立方米,合计37500立方米。计划总投资6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60万元。

2)扩建集中交易市场

在稼依镇小石桥社区戈白村小组完成集中交易市场:扩建集交易大棚515.4平方米,比计划511.9平方米多3.5平方米集中交易大棚地板水泥硬化661平方米,比计划600平方米多61平方米新建连结交易市场水泥路面715.4平方米,比计划715平方米0.4平方米水泥路挡墙64.3立方米,比计划62.4立方米多1.9立方米;机耕路挡墙292立方米,比计划268.9立方米23.3立方米。计划总投资33.2万元,实际完成投资33.2万元。

3)完善基地设施

在稼依镇小石桥社区戈白村小组蔬菜基地安装完成:电子秤12一台,计划投资4.5万元,实际投资2.46万元,结余2.04万元;电子显示屏一台,计划投资1.5万元,实际投资0.57608万元,结余0.924万元;其它设施,计划投资0.8万元,实际投资3.763992万元(其中:展示牌制作及安装1.0296万元、改造基地电力设施2.734392万元)。此项目计划总投资6.8万元,实际完成投资6.8万元。

4)集成技术运用

计划实施600亩(含平整改良200亩),全部为农户自筹,包括:种子、化肥、有机肥、绿色防控、机械作业等。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00万元。

6、2019年砚山县“一县一业”示范创建项目有机肥替代化肥建设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计划用于购买含腐植酸水溶肥料30吨(每亩补助含腐植酸水溶肥7.5公斤),实施4000亩,计划投资80万元;计划用于采购有机肥2000吨(每亩补助商品有机肥333.3公斤),实施6000亩,计划投资120万元。现已完成200万元肥料的采购工作,进行发放及资料收集工作。

肥料市场监管工作 今年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属地管理”的原则,联合工商、技术监督、供销部门对砚山县范围内农资市场重点对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苗床土壤调理剂及水溶肥料的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号,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检查,砚山土肥站结合“春雷行动”肥料市场专项检查,联合农科局法规股等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187余人次,车辆48辆次,检查涉及全县11个乡镇,11个肥料销售市场,73个肥料销售网点和代办点,市场检查涉及率基本达到了100%,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多数经销商存在台账不规范、不完善,销售时未开具正规销货发票、凭证等问题;二是有一家经销商,在检查中发现所售肥料为”尿系“、“尿东素“等外包装与尿素相仿,但含氮量远远低于尿素国家标准(GB2440-2001)的要求,仅为≧20%,从商标上看,具有误导消费者的性质。

7、市场巡查(扫黑除恶专项整治)

2020年以来,我站利用召开土肥培训会议,下乡开展土壤肥料调研、扶贫、进村入户开展法制宣传、与农户座谈以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20次,累计出动业务人员189人次,开展法制宣传和培训指导467人次,发放扫黑除恶资料305份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有关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农民种植合作社社员以及肥料经销企业有关人员的知识面,积极引导他们自觉投身并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在全行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7.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5.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11万元,其他收减少3.2万元,主要原因本级财政项目支出集中在主管部门实施,上级部门未安排项目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8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1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16万元,主要原因本级财政项目支出集中在主管部门实施,上级部门未安排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6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1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6万元,主要原因本级财政项目支出集中在主管部门实施,上级部门未安排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2.1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交通费及县级预算安排的项目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公务员补助、大病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65.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2%。主要用于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业行业业务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7万元,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的51.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的6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22.0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41万元,下降-29.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5万元,下降-23.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16万元,下降-50.4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2万元,占84.1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占15.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8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等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耕地休耕等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砚山县土肥站隶属于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部门资产总额84.41万,其中,流动资产44.77万,固定资产39.64万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无形资产0万,其他资产0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无增减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4.41

44.77

39.64


14.18

0

25.46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般公共预算】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州本级收入和中央、省对我州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州以下政府上解收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包括州本级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州对下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州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州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及就业和其他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社会保障缴费】: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专用材料费】: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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