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8601000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是中共砚山县委管理的机构,承担县级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业务,是县委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的职责为:
1.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建设;领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定的贯彻落实。
2.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县直机关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
3.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负责审批和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委员补选等党组织工作。
4.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指导、检查、督促机关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5.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扎实开展好“争先创优”、党员志愿服务和“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
6.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工委自身建设。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机关政治属性,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抓实新时代“西畴精神”学习实践,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形式,认真组织引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州委、县委历次全会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持续深化党内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党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年内,组织举办2期“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共1234名普通党员参加培训,组织开展1期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暨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共201人参训。为增强党组织活动吸引力,提升活动成效,组建党建联盟2个,逐步建立起互帮互学、共创共赢的新机制。
2.认真落实党建责任,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一是细化明确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县委县直机关2020年工作计划、2020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及项目清单,每季度形成党建派单任务通知等下发到各基层党组织,将全年重点工作清单化、项目化,让基层党组织明确目标任务抓好落实。组织召开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对当前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州委常委、县委书记李红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要求。二是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组织召开2019年度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会,抽取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等10个党组织书记在会上分别作述职,其他45个党组织书记进行书面述职,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对会议述职党组织书记逐一进行点评,参会人员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民主测评。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各党组、党总支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做到述职评议工作全覆盖。同时,组织开展2019年度县直机关党建责任制考核工作,对所属54个基层党组织进行检查考核,根据日常工作督察、责任制考核、述职测评等情况综合评定出“好”等次党组织16个,“较好”等次党组织28个,“一般”党组织10个。三是抓好创建和提星升星工作。对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12类标准,对已达标党支部进行“回头对标”,对列入2020年达标创建的21个党支部,采取“一支部一方案、一季度一调度”措施抓好达标创建工作,21个党支部年底完成达标,实现了全部党支部达标的工作任务。同时,按照“标准+特色+示范”的要求,指导督促部分基层党组织积极争创“四星级”“五星级”党组织。四是严格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结合县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实际,研究制定县直机关2020年党员发展工作计划,督促指导按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相关要求做好各个环节工作,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为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组织举办了1期共140余人参加的发展对象培训。年内,共审批接收中共预备党员51名,审批预备党员转正34名。五是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和委员调整工作。年初,认真排查届满应换届选举党组织,通过对到期应换届选举的党组织进行提醒,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督促指导,委员缺额及时调整增补工作。年内,批准成立党组织16个,撤销党组织16个,督促、指导党组织按期换届39个,66个党组织调整和增补党总支、支部委员87名。六是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根据工资、税费等调整情况,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核算每位党员党费交纳情况,每月足额收取党员党费存入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党建专用账户,并到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开据党费专用收据。年内,共收到各基层党组织上交党费52.27万元。七是扎实推进“智慧党建”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运用“云岭先锋”手机APP“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支部活动、文件学习等便捷党务功能模块,使“云岭先锋”手机APP运用形成常态化,同时,做好“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党务公开、“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等电子台账录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电子党务台账。积极推进办理党员组织关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系统网上办理,年内,共办理党员组织关系540余人次。扎实做好云南省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两个子系统的基础信息录入工作。年内,已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管理系统”基础信息录入工作,“发展党员管理系统”信息录入140人。
3.强化创新意识,着力打造机关党建品牌。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印发《砚山县开展创建“砚山模范机关”实施方案》,督促县直机关各部门结合本系统、本行业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机构,由基层党组织书记牵头推动创建工作,层层压实模范机关创建主体责任。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结合模范机关创建,研究制定了《县直机关开展“四标”试点行动培育机关党建品牌全面推进“模范机关”创建三年行动(2020年-2022年)工作方案》,坚持“一个支部一个品牌”,为精准寻标对标指明了方向,通过列出责任清单、推出项目清单、开出整改清单、晒出成绩清单,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总结撰写好一个典型案例,深耕机关党建工作,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在认真总结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突出做好“三个表率”,做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的总要求,认真分析总结好经验、好做法,陆续推出了县委办党总支“五强五促”建强“前哨后院”、县人大党总支“五子登科”淬炼为民初心打造“履职先锋在行动”党建品牌、县税务局党总支“党徽照亮七乡‘税月’”等典型案例,为推动全县“模范机关”创建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交流作用。
4.加强机关作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认真研究制定《县直机关工委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计划》和《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落实。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派单工作,每季度向班子成员派单,四季度共派出责任清单12份,工作任务69项。年内,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2次,开展专题汇报13次,督促检查20次,签订责任书6份,坚持领导干部为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3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工作人员开展廉政谈话65余人次。二是强化廉政宣传教育。把党规党纪纳入工委2020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以集中原文学习、个人自学、典型案件通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道德讲堂、家风家规教育、廉洁家访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年内共召开19次专题学习贯彻会议,开展党纪法规学习、警示教育等7次,开展道德讲堂2次、制定廉洁家规6份、发放廉洁家访信5封。同时,将党规党纪教育纳入“万名党员进党校”、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党务干部培训内容,年内组织开展4期,培训机关党员干部1536人次。三是加强政治生态建设。认真传达学习《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定》以及州委和县委《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州委和县委的《实施方案》,制定了任务分解清单,明确责任到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确定了完成时限;组织观看分析了苏洪波案例,全面落实“八个坚决肃清”,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彻底肃清秦光荣流毒和付加兴恶劣影响,在机关内部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四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问题,认真开展“天价烟”“定制酒”、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收送“红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六个严禁”等问题整治工作,通过自己查、相互找,填报个人存在问题自查表,坚决不走过场,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共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警示教育4次、听取专题汇报和检查4次,开展纪律作风专题教育3次、督察20次。
5.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结合意识形态工作季度派单,每季度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每半年向县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及省委、州委、县委历次全会精神,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年内,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党支部学习、“主题党日”活动12次。并将意识形态知识列入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在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发展对象、党务干部等培训中,加强对党员政治理论武装。
6.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认真落实“挂包帮”“转走访”责任,组织学习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8次,到平远镇木瓜铺村、阿猛镇水塘村等调研指导工作15次,积极协助挂钩村做好危房改造补短板、控辍保学、动员贫困户入住新房等工作。在调研中,了解到村上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补短板经费紧张时,及时为木瓜铺村解决疫情防控经费1万元、脱贫攻坚补短板工作经费2万元,为阿猛镇水塘村解决1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干部职工认真落实个人挂钩帮扶责任,按照要求积极深入挂钩户进行走访,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完善相关表册等工作,力所能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元旦、春节前对1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走访和慰问,为挂钩贫困户送去食用油、大米、过冬棉被等物资,并走访慰问困难党员10个发放慰问金3000元。
7.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开展。年初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及时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委常务副书记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形成常务副书记抓,副书记主管抓,办公室具体抓的普法工作格局。积极推行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制度,制定学习计划,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党支部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国家和党内法律法规,年内共组织专题学法、会前学法8次,参学人员达56人次。同时,干部职工积极通过“学法平台”,结合自身实际,强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7名干部职工都已完成年度学分任务。积极组织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8.扎实抓好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按照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年内,召开班子会研究民族团结创建工作2次,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党支部会议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省、州、县有关民族团结创建的文件精神,年内,共组织专题学习4次。将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列入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年内共举办3期1370余人参与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党员信仰宗教排查,在尊重少数民族习惯的同时,坚决贯彻落实好党的规定,保证各民族党员遵循唯物主义真理,坚守初心。
9.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按照要求积极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工委从留存党费中划拨10万元经费,用于支持10个承担疫情防控工作重点部门党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划拨1万元的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支持挂钩木瓜铺村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县直机关155个党组织2342名党员,为疫情防控捐款23.47万元。同时,组织开展好本单位人员疫情排查工作,按时上报排查情况和表册;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办公室、居家环境卫生整治,并积极参与全县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组织干部职工2次到秀源社区协助开展重点人员排查等各项工作。
10.积极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高度重视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工作,认真落实保包责任,坚持每周五组织干部职工到包片区开展卫生扫除,加强广大群众的宣传,积极动员引导广大群众参与行动,与包片区群众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78份。年内,组织召开会议学习宣传和工作安排10次,组织职工开展卫生扫除12次,清理各类垃圾3吨以上、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劝阻不文明行为200余人次、积极与社区干部协商5次,包片区域墨山小区“众参与”程度不断提升,社区居民卫生意识、疫情防控意识显著增强。同时,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和支出,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均无数据;2020年度也无项目收入和支出,因此《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21.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58万元,占总收入的8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7%。收入合计较上年减少0.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数较上年与上年相比减少1.59万元,下降1.44%,主要是人员调整因素,因此较上年略有减少;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了0.71万元,增长了5.77%,主要原因是县直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变动其缴存党费随之略有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0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3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增加了4.42万元,增长4.3%,其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等因素工资性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5.83万元,增加5.75%,其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等因素工资性支出较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无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8.39万元,下降8.5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县直机关工委人员变动变化较大,因此工资性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6%。主要用于机关工委工资福利支出、行政办公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的公用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1.6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4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4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6.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2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严控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02万元,下降3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33.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事项,因此较上年降幅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到我单位调研指导工作接待等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03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43万元、印刷费0.02万元、水费0.07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1.06万元、差旅费0.61万元、维修(护)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会议费0.63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工会经费1.11万元、福利费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3万元、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3.3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68.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3万元,固定资产13.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3.5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8.99 | 55.3 | 13.69 | 13.69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8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