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23 15:50:21     来源:县应急局 阅读次数:1494

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4201000

第一部分  砚山县应急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应急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1)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 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 

(2)贯彻执行、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 

政策和规定,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 

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 

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 

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 

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 

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 

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 

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 

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 

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砚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和指导消防、森林 

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和安全生产等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应急 

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 

并推进落实,组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实施。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 

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 

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实施灾情核查、损 

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 

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 

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 

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 

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 

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的调查评估工作。 

(14)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 

建设工作。 

(15)拟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 

实施,会同砚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 

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 

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3.抓实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工作落实; 4.认真落风险监测实综合减灾工作; 5.抓好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6.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应急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应急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52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2.8万元,占总收入的75.8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67.35万元,占总收入的24.17%。上升的原因主要是机构职能合并,人员增加、调资、专项经费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7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65万元,占总支出的80.91%,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机构职能合并,人员增加,调资等;项目支出129.44万元,占总支出的19.09%,机构职能合并,专项资金增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8.65万元。上升主要原因是机构职能合并,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9.44万元,增加的原因机构职能合并,专项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2%。上升主要原因是机构职能合并,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4%,主要用于地震局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8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5%。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等正常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6.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1%。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地震观测监测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46万元,支出决算为7.21万元,完成预算的96.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7万元,完成预算的96.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紧缩源根和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25万元,下降3.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下降3.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下降0.3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财政紧缩源根和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7万元,占84.07%;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占15.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安全生产检查督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03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升59.7万元,主要原因机构职能合并,人员增加,职能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砚山县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319.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72.82万元,固定资产390.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05.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37.0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1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138.79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69.2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9〕10号)和《中共砚山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砚发〔2019〕3号)、《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深化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砚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从县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县民政局、县地震局等部门转隶进入的15名工作人员组建砚山县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3月15日挂牌成立。内设办公室、风险监测与救灾救灾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安全监管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5个行政股室,下设县地震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应急救援队、应急指挥中心4个事业单位。年内有干部职工35人,共有党员22名。在职在编人员35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18人,机关工勤2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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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应急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2304271046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