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阿猛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阿猛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名称
砚山县阿猛中学。
二、职责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承担义务教育初级中学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促进基础教育和社会公益服务事业的发展。
(三)负责对学校进行管理,督促各处室认真开展好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等。
(四)、合理规划学校的校园建设、绿化美化工作。
(五)、科学制定学校教育发展规划,确保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六)负责对学校教职工的人事安排、调整,学校中层干部的培养与推荐,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发放、考核教师、岗位设置以及推优评先等工作。
三、隶属关系
隶属于砚山县教育体育局管理的所属事业单位。
四、机构规格
股级。
五、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
办公室职责:
1.负责文件、函件的收存、登记、分转、传阅、催办、立卷,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性综合报表的填报。建立严格的收发文登记制度和电话记录制度。对上级文件、来函签收、登记、分发及时。
2.负责校办公会及其他有关会议的记录。组织安排全校性会议和大型活动。检查督促各部门贯彻实施学校各项决议情况。掌握情况,反馈信息,调查研究,当好参谋。
3.负责学校印签、介绍信的管理和签发,负责各类文书的验印管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接待、外联工作和会议室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报刊订购、分发。
4.负责起草综合性的计划、报告、总结、规划、决议等文件。组织拟定全校性的规章制度。负责学校有关报告、通告的草拟和发布工作。
5.负责每月校发绩效工资的造册,力求准确无误。
6.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教务处职责:
1.负责提出制定、修订、补充、调整本校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实施意见和要求。协助校长、分管校长审定此类教学文件并负责汇总、印制、颁布执行。
2.编制每学期的教学实施计划。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安排每学期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安排教室和其他教学场所;制定并印制校历。
3.做好教师的课程安排工作,编制课程总表。
4.负责教学调度。制定教学管理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控制对教学进度及课表变动的审批;监督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实施计划、日常教学实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事故。
5.负责考务工作。制定考试制度;审核、验收、保存、印制考试试题;编排考场;组织监考活动;登记考试成绩;组织对阅卷质量的抽检;依据有关规定处理考试中的违纪作弊事件;制定考务规程和管理办法。
6.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审查入学资格;编班注册、建立学生档案;管理学生成绩;办理学籍变动和毕业手续;制定本校学籍管理办法和学生成绩管理办法等文件。
7.负责组织学生奖学金评选和发放工作,不断完善学生评价制度。
8.制定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组织全校的教学质量检查;设立教学质量评估机构,协调评估机构的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教学质量评估活动,及时提供教学质量信息。
9.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分类整理、保存、归档各类教学文件和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师业务档案、教学工作评估材料等。
10.负责教学统计工作。经常性地采集汇总各类教学和教学管理信息并及时向分管校长和有关部门反馈;定期地科学地整理分析教学信息,在此基础上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充分发挥信息库和参谋部的作用。
11.负责计算、汇总、审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及时编制教师酬金表。
12.负责教材、教学辅导材料的征订、购置、印刷、管理与发放工作。做好教材的库存管理工作。
13.负责学校图书馆、实验室和阅览室的管理和建设。提出图书馆、实验室和阅览室的建设意见;制定图书馆、实验室和阅览室的管理方法;有计划地定期购入图书杂志和实验器材;负责学校图书资料(网上资料)、报刊和杂志的征订采购管理工作;按时开放图书馆、实验室和阅览室,为本校教职工和学生提供教学和学习方面的服务。
14.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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