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147501000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在全系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决定。
(2)负责全县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系统改革与发展,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3)指导和帮助农民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牵头组织县级示范社评选,以及州以上示范社申报和县级合作社项目评审,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示范化建设。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4)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对农资、烟花爆竹等重要商品的市场管理。
(5)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产权制度改革,总结推广各种行之有效的经营管理制度;指导和帮助系统生产经营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6)指导系统内科技开发、科技攻关、技术引进、技术创新和推广运用工作,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7)定期做好全系统会计、统计、人事劳动、社办工业等各种统计报表的综合上报。
(8)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能,指导全县系统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9)抓好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指导各下属企业开展好改革改制工作;协调系统内相互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参与市场竞争。
(10)组织开展对系统干部职工、农民合作社管理人员、农民经纪人、庄稼医生等的培训,提高广大乡村干部素质,培育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农产品经纪人队伍。
(11)负责代表砚山县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活动,与国内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大专院校开展经济、贸易、人才技术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主要重点工作 :(1)围绕“专业合作社立社、社有企业强社”的目标,抓住机遇,立足优势,抓好农资配送中心与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接,在做好“三农”服务的同时,促进自身企业的发展;积极推进农药公司建设,探索与股份制形式参与专业合作社建设,强化社有企业建设,为实现砚山供销社合服务社和便民店。加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将我县农副产品推向国内外。(2)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发挥供销社在开展调研、当好参谋、制定政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3)着力培植壮大社有企业。围绕主导产业培育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企业。全力推进县农资配送中心与综合服务社的对接,引进有实力的农资经销商、农资技术中介企业和物流企业开展农资配送,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资商贸物流。入股参与发展全景好、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收入合计33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财政拨款343.22元减少 8.92万元,减少2.60%,收入比上年减少的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的合作社专项奖金和“二次创业”经费尚未拨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支出合计33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01万元,占总支出的95.32%;项目支出15.50万元,占总支出的4.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80.11万元相比增加了35.9万元,主要原因支出增加的原因是职工工资及津贴调整增加,项目支出比去年增加,2018年无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供销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2万元。与上年27.52万元对比下降10.07万元,主要原因办公费和差旅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供销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万元。项目支出是:文财产业〔2018〕14号/砚财企〔2018〕2号州下达2018年供销社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5万元用于支付阿舍综合服务社创办综合服务社资金补助2万元;付稼依供销社改造提升稼依综合服务社资金补助1万元;付稼依供销社第三门市部危房改造资金补助7万元;付砚山博泽农业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服务中心电商平台建设扶持资金补助5.5万元。2018年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比上年同期280.11万元增加18.35%,职工工资及津贴调整增加,项目支出比去年增加,2018年无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4%。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53 万元;死亡抚恤17.4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9.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0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和大病保险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224.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8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其他交通费。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支付第十三个月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1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的8.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的3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本单位公务用车不属于财政编制数,费用计入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度增加0.21万元,增加116.6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不属于财政编制数,费用计入其他交通费用,2019年度供销工作和合作社工作量增多,公务接待费用增加,加之2018年度部分未列支单据在2019年度支付。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21万元,增长11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1万元,增长116.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不属于财政编制数,费用计入其他交通费用,2019年度供销工作和合作社工作量增多,公务接待费用增加,加之2018年度部分未列支单据在2019年度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供销工作和合作社发展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2万元。与上年比上年同期27.52万元减少10.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办公费和差旅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21万元、印刷费0.93万元、水电费0.51万元、邮电费1.95万元、差旅费2.83万元、会议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工会经费2.77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2155.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52.37万元,固定资产9.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76.5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155.86 | 2152.37 | 9.3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付款为补记2011年(砚政复〔2011〕197号)持股公司划拨土地收储金2096.9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付、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147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