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2201000
砚山县工信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砚山县工信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工信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砚办发〔2015〕20号)精神,设立砚山县工信商务局,为砚山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砚山县招商局牌子。其主要职能职责: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二是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三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招商引资、经济协作工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商务涉外事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四是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县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进出口总量计划。五是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煤炭行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煤炭行业发展措施和办法。六是依法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七是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政策法规、信访、综治维稳工作。八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根据《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设立砚山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批复》(砚机编办复【2015】19号),设立“砚山县工信商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砚山县工信商务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职责:一是承担开展信息技术服务,构建中小企业公共技术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信息技术支持服务,并指导信息技术业务工作;二是承担开展人才培训教育服务,优选和引导培训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服务。提供人才开发、人才培育、创业者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培训等服务。负责人才储备和管理。三是承担开展融资服务,加强与金融单位的沟通与联系,优选和引导金融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咨询、融资策划、贷款担保、银企对接、上市咨询与培育、多渠道融资与完善投融资市场、信用征集与评价等服务;四是承担开展管理咨询服务,整合社会资源,优选和引导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管理诊断、管理创新等服务;五是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法律维权、法律援助等服务。提供知识产权、专利事务等服务;六是承担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等市场开拓服务。提供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需衔接等服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砚山县工信商务局全局上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工信商务各项工作任务得以有序推进。
1.抓经济指标运行。
(1)工业经济。2018年全县规上工业总产值预计56.61亿元,同比增长22.3%;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预计13%,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13%,排名全州第七位。
(2)节能降耗。2018年1-3季度,砚山县单位GDP能耗下降率不降反升,节能降耗形势比较严峻,全社会能源消费118.62 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5.25%,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64%,与下降2.00%的年度目标相比塌目标降幅0.36个百分点。
(3)非电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非电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07亿元,完成州下达任务(8亿元)的100.1%。
(4)服务业经济发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50.17亿元,同比增长12%,与州下达目标任务持平;批发商品销售额实现54.13亿元,同比增长80.9%,超目标任务(15%)65.9个百分点;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实现65.37亿元,同比增长15.8%,塌目标任务(17%)1.2个百分点;住宿业营业额实现0.59亿元,同比增长14.9%,超目标任务(14.5%)0.4个百分点;餐饮业营业额实现12.21亿元,同比增长16.4%,塌目标任务(17.5%)1.1个百分点;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同比增长30.1%,超目标任务(30%)0.1个百分点。全县外贸进出口总额实现8466万元,同比增长64.5%,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6077万元的139.31%。
2.抓招商引资工作。2018年州下达我县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任务86亿元,全年共实施国内合作项目86个(上年结转项目22个、新增项目64个),实际到位资金86.09亿元,同比(上年同期78.45亿元)增长9.7%。
3.抓电子商务推进工作。我县自2016年底开展电子商务工作以来,通过不断摸索、不断推进,现已初具雏形。目前,11个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已经建成,2018年5月17日,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11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顺利通过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审计组审计和检查。年内成功举办电子商务知识培训12期共800余人,县域在监测的电商企业1-12月网络销售额达786余万元。积极组织申报国家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在云南省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州市综合评审得分排序及上报名单公示中我州排名第一,现已顺利通过审核。
4.抓煤炭行业监管。截至2018年12月,辖区内共有煤矿企业两户3对井,按年初制定的执法监管计划及煤矿安全大检查的相关要求,做到对辖区内的煤矿井(包括关闭矿井)排查整治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共开展专项检查48余次,发现事故隐患87条,已整改81条,整改率93%,未整改的6条隐患属时限未到,煤矿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及执法检查计划正在有序开展之中。同时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相关政策措施,通过积极主动工作,砚山县永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老鹰山煤矿主动提出申请,承诺2018年底前关闭退出,实现化解过剩产能4万吨;着力推进保留煤矿产能置换工作,砚山县永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稼依镇小凹补煤矿、小海子煤矿已按时完成了产能置换工作,产能置换方案通过州人民政府的审批。
5.抓安全生产落实情况。一年来,工信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秉承抓安全生产就是抓经济发展的理念,切实做到认真检查,不走过场,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全年共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41份,累计对全县矿冶企业6户,电子企业6户、建材8户,化工2户,电力3户,农副产品、服装、玩具等22户,加油站(点)52座,煤矿企业2户5对矿井等安全事故易发对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00余次,出动人员600余人次,排查出事故隐患1095条,督促整改882条,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147份。有效防范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县工业经济的平稳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6.抓脱贫攻坚推进情况。2018年以来,工信商务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迈向新台阶。一是主要领导入户遍访30次,具体分管领到包村单位开展遍访45次,截至10月,共遍访卡内户263户。危房改造“百日大会战”期间,分管领导带队,2位干部职工到驻包贫困行政村阿舍乡巨美村委会,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脱贫摘帽“百日冲刺”行动,分管领导和1位干部职工到挂包贫困行政村八嘎村委会开展工作,1位干部职工到巨美村委会开展工作。二是全体干部职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每月定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我局32名干部职工共挂钩建档立卡户80户,其中,阿舍乡44户,以搬迁入住33户,正在装修的4户,7户属于整村搬迁(大凹子村小组);八嘎乡36户,目前已全部搬迁入住。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包村、挂钩建档立卡户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共80余人次,了解帮扶贫困户的家庭状况,向帮扶户宣传国家扶贫政策,认真复核完善扶贫手册并填写帮扶日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工信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砚山县工信商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工信商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煤炭驻矿监察员13,遗属人员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工信商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4699.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3.94万元,占总收入的93.7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95.76万元,占总收入的6.29%。与上年对比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总收入比上年减少1141.95万元,减少19.55%。其中财政拨款减少1167.83万元,2018年主要减少对项目支出中对企业政策性奖励补助支出。其他收入增加25.88万元,主要是2017年财政调整预算科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工信商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19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48万元,占总支出的35.49%;项目支出1412.93万元,占总支出的64.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总支出比上年减少2568.67万元,减少53.97%,主要减少项目支出,减少2630.29万元65.05%,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一是财政困难,压减对项目支出中对企业政策性奖励补助支出;二是财政困难,未能及时安排资金清算,无法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工信商务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7.48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61.62万元9%,主要原因:2018年工资调标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工信商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2.93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2630.29万元65.05%,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主要是财政困难,一是压减对项目支出中对企业政策性奖励补助支出,二是未能及时安排资金清算,无法安排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根据拨款通知〔2016〕256号,筹建县级电子商务中心和乡镇服务站项目支出46.79万元。
2.根据砚财企【2018】17号、文财产业【2018】32号,州下达2017年度企业扩销促产补助奖励资金支出50万元,其中:兑现文山科泰丰电子有限公司20万元,兑现砚山永盛杰科技有限公司30万元。
3.根据文财产业〔2017〕52号,州下达2016年第二批煤炭行业化解剩产能中央财政梯级奖补资金支出12.17万元。
4.根据文财产业【2018】34号和砚财企【2018】15号,州下达2018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出800万元,其中:兑现砚山县永盛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台多媒体语音导航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300万元;砚兑现山七乡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资金500万元。
5.根据文财产业〔2017〕40号,下达2017年第一批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贷款贴息资金支出22.97万元,即支付相关银行2017年第一批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贷款贴息资金22.97万元。
6.根据文财企【2018】39号、砚财企【2018】25号,州下达2018年中药饮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50万元,即兑现金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50万元。
7.根据砚财企〔2017〕30号,省级2017年稳增长奖励资金支出37.68万元。其中:兑现砚山县瑞祥商贸有限公司5万元;兑现砚山县者腊乡六诏综合农贸市场(砚山县者腊乡人民政府)30万元;协调对接开展其他商业事务流通事务支出2.68万元。
8.根据文财外(2017)32号、砚财企(2017)11号文件,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4万元,即兑现砚山县买得着计算机网络服务有限公司4万元。
9.根据文财外〔2017〕75号文件,2016年稳增长奖励资金支出5万元,即兑现砚山县买得着计算机网络服务有限公司5万元。
10.根据砚政复〔2017〕736号,文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支出2711.60万元,即兑现文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2711.60万元。
11.根据款通知〔2018〕109号文件,为砚山县卫计局协调解决阿猛4个村卫生室立杆架线资金13.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工信商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1.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837.95万元31%,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支出减少,主要是财政困难,一是压减对项目支出中对企业政策性奖励补助支出,二是未能及时安排资金清算,无法安排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1.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主要用于保障行政运行支出537.8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15万元,招商引资支出32.38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4.7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4.78万元,退休人员退休工资36.65万元,死亡抚恤金支出1.25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25.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8.5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48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12.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2.17万元,主要用于煤炭安全即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关闭补助支出12.17万元。
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04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 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800万元,煤炭安全支出70.7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即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贷款贴息补助22.97万元, 中药村扶持资金支出150万元。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6.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37.68万元,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9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29.1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即职工住房公积金26.1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工信商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64万元,支出决算为31.91万元,完成预算的76.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8万元,完成预算的154.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74万元,完成预算的68.3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控制接待标准及参加接待人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01万元,下降15.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比上年决算减少2.40万元,下降240%,2018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0万元,增长63.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万元,下降18.9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控制接待标准及参加接待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8万元,占19.37%;公务接待费支出25.74万元,占80.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8万元。其中:2018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主要用于保障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工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经贸展洽、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协调发展,煤炭行业管理、商贸流通行业管理、无线电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7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5.7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20X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为完成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工作、固定资产投资、经贸展洽、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协调发展,煤炭行业管理、商贸流通行业管理、无线电管理等各项工作目标责任的顺利完成发生的接待支出。
2018年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工信商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23.25万元13.42%。主要原因:一是会议费比上年增加支出26.41万元,2018年加大南博会(昆交会)展馆布展支出费用的投入,仅南博会(昆交会)展馆租赁装修及服务费支出39.34万元。二是业务委托费比上年增加33.17万元381.26%,2018年主要增加了庆祝建州60周年庆活动砚山县产业扶贫工业园区暨农牧产品展馆装修费33.67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为障机关正常运行,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9.10万元,咨询费0.50万元,水电费1.47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23.59万元,会议费43.19万元,培训费3.79万元,公务接待费25.10万元,劳务费4.57万元,委托业务费41.87万元,工会经费4.68万元,公用车运行维护费6.18万元,其他交通费24.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砚山县工信商务局国有资产占有情况:2018年12月资产总额7992.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17.22万元,固定资产274.96万元,其中,房屋82.89万元,车辆39.2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52.8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992.19 |
7717.22 | 82.89 | 39.23 | 0.00 | 152.84 | 0.00 | 0.00 | 0.00 | 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资金困难,财政融资资金安排较大,未及时安排资金清算,形成债务较大。例如2018年融资安排相关企业入园补贴1537万元,未及时安排资金清算支出102.96万元。
其他应收款4000.73万元,比上年1587.67万元增加2413.06万元,其中1020万元属于上年结转数,为2016年政府为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的进度,先由县财政筹集资金借款给企业周转资金。主要是:亿轩公司建设维摩“彩云南”乡村购物中心项目借款700万元。应收齐氏生物三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借款20万元。应收中山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300万元。2018年我局对这部分资金进行两次清偿,由于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请求给予延长借款时间。2018年由于财政资金缺口,筹集垫支兑现相关企业入园补巾资金1537万元。
负债总合计4023.31万元,比年上年的1356.47万元增加2666.84万元,减少196.60%。负债中主要为其他应付款4022.91万元,比去年的1355.96万元,增加2666.96万元,增加1966.84%,其中:有1213万元为上年结转负债数,主要为资产中其他应收款部分产生的第三方债务,原因是政府为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的进度,由县财政筹集资金借款给企业周转资金,由我局负债督促收回;代管企业资金1225.69万元;由于财政资金缺口,应归还财政垫支兑现相关企业入园补巾资金1537万元,由于财政困难,年末未能及时清算相关支出费用102.96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砚山县工信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20191029030115793.xls
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