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县级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主要负责政府采购、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等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承担收集、存储和发布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工作;提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和提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和设施;承担本单位日常规范管理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承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成效显著。我县“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的有机融合,形成了管理透明化、运行规范化、操作电子化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新格局,2018年7月份,投入资金35.5万元,建成标准化电子开标室,评标室各一个,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完成了“一网三平台”搭建工作并及时投入运行,全面实现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一是通过“一网三平台”的建设运行,减少招投标成本。“一网三平台”使交易方式实现了从传统纸质交易向电子化交易的转变,减少了中介机构和投标人往返交易中心的次数和招投标文件制作成本,使我县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二是通过电子化交易,使交易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方便招标人、投标人的同时实现了全过程网上在线监督。通过进一步的使用和完善,“一网三平台”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成效显著,有力促进了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截至目前,通过“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共计64个;通过“云南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出让的土地共计8宗。2018年1至12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完成各类交易项目275个,完成交易金额84575.29万元,节约资金894.51万元,增值资金584.5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20个,中标金额13177.20万元,节约资金298.66万元;政府采购项目239个,成交金额31718.04万元,节约资金595.85万元;土地和国有产权交易项目16个,成交金额39680.05万元,增值资金584.56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附表9)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141.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4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7.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通知(砚机编〔2015〕15号),以前年度与交易中心合并核算,自2018年1月起分离独立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11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53万元,占总支出的96.21%;项目支出4.28万元,占总支出的33.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0.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通知(砚机编〔2015〕15号),以前年度与交易中心合并核算,自2018年1月起分离独立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通知(砚机编〔2015〕15号),以前年度与交易中心合并核算,自2018年1月起分离独立核算。其中:人员经费98.3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1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8万元,主要原因是代理项目减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费支出1.28万元,委托业务费3.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64.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通知(砚机编〔2015〕15号),以前年度与交易中心合并核算,自2018年1月起分离独立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主要用于项目评审和信息咨询、资料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7.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2万元,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完成预算的78.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完成预算的78.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控制不必要的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3.33万元减少1.03万元,下降30.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7万元,增长3.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0万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控制不必要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万元。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产总额5685.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37.07万元,固定资产48.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21.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2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0.2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685.71 | 5637.07 | 33.48 | 15.1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流动资产主要是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土地和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等招投标保证金和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款。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