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砚山县公安局将于2024年4月16日起启用辖区国道G323(原瑞临线)、国道G248(兰马线)、同心大道(砚平高速公路连接线)、省道S209(蒙铁线)五条路段的移动测速设备,现予以公告。
移动测速路段及最高限速值:
一、国道G323(原瑞临线)K1923+900M至K1966+0M,最高限速值:大型汽车40km/h、小型汽车60km/h。
二、国道G248(兰马线)K2692+0M至K2713+0M,最高限速值:大型汽车50km/h、小型汽车70km/h。
三、国道G248(兰马线)K2713+0M至K2759+0M,最高限速值:大型汽车40km/h、小型汽车60km/h。
四、同心大道(砚平高速公路连接线)全段,最高限速值:大型汽车40km/h、小型汽车60km/h。
五、省道S209(蒙铁线)K523M至K535M,最高限速值:大型汽车40km/h、小型汽车60km/h。
自2024年4月16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对以上五条道路上机动车超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指示行驶,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砚山县公安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