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入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坚持把领导干部下访接待群众作为扛牢政治责任的使命担当,大兴调查研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四下基层”工作制度,及时有效解决群众信访问题,根据州委州政府相关要求,按照局党组部署安排,文山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陈开发一行拟于2024年4月17日赴砚山县接待群众来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二、接访地点
地址: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一楼信访接待室(砚山县江那镇嘉禾社区和谐路18号)。
三、接访领导
文山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陈开发支队长。
四、接访重点
重点围绕群众举报企业污染环境、举报企业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举报中介机构违反标准或规范、申请调解环境污染损害纠纷、申请生态环境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等信访事项。
五、接(来)访须知
1.来访人应在2024年4月10日—4月16日(星期六、星期天不上班)到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信访登记处咨询登记(地址:砚山县江那镇嘉禾社区和谐路18号),也可通过砚山分局电话(0876-3122650)或邮箱预约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桂英3136625,邮箱:619902028@qq.com)。
2.来访人应当如实填写《群众来访登记表》,不得隐瞒、欺骗、捏造事实。
3.来访人应遵守信访秩序,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
4.多人反映同一诉求或者意见、建议的,应当按照《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推选出代表反映有关诉求,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5.2024年4月17日当天接访时间段内,已经预约登记的来访人经工作人员核对后入场;没有预约登记的来访人,应先到现场入口的登记咨询处登记,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引导。
6.如遇特殊情况,接访下访时间另行调整。
附件:群众来访登记表
群众来访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民族 | |||
住址 | 联系电话 | |||
反 映 主 要 问 题 及 建 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