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砚山县国有资产持股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现场竞价方式对砚山县文化路410号(原桐油加工厂)废旧设施设备进行公开处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序号 | 名称 | 标的物位置 | 数量(吨) | 起始(元) | 加价幅度(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1 | 废旧锅炉设备 | 砚山县文化路410号(原桐油加工厂) | 20.66941 | 90508.3 | 2000 | 5000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凡是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禁止参与竞买;
3.被列入云南省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人失信状态未消除的企业法人不得参加竞买;
4.本次国有资产处置,以增价方式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砚山县砚华东路68号财政局附二楼(砚山县国有资产持股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报名资料
自然人参加竞买的:竞买申请书(现场领取填写)、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保证金交纳凭证。
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竞买申请书(现场领取填写)、企业营业执照(自然人除外,原件需加盖鲜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除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上述竞买资料企业及其他组织签字盖章,自然人签字捺手印。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号下午5点00分。(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2023年3月23日17时视为无效)
(三)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4日8时00分至2023年3月23日17时30分。
四、竞价事宜
(一)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3月24日15时00分;
(二)竞价地点:砚山县江那证砚华东路68号财政局附二楼党员会议室;
五、保证金事宜
(一)交纳时限
2023年3月14日8:00至2023年3月23日17:00止;
(二)交纳要求
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收款账户,保证金交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指定时限内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未按时交纳保证金的竞买人,视为放弃参与此次竞价活动;
(三)收款人信息
开户名称:砚山县县乡企业开发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砚山县支行
银行账号: 53001677236050095457
纳税人识别号:91532622795161077B
地址: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68号
联系电话:0876-3137168。
(四)保证金的退还
(五)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将在处置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人的保证金待签订转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受让方现场报名并填写竞买申请书。
六、联系方式
(一)转让方(或处置方)
名称:砚山县国有资产持股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876-3136178
地址:砚山县砚华东路68号
七、注意事项
1.竞得人不按本公告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或放弃转让资格的,则不予退还转让保证金,并列入转让方黑名单,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事项不予接受任何报名。同时提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以上国有资产公开挂牌处置,交易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应缴纳相关税费。
砚山县国有资产持股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