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砚山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进行报名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 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532600202220321001
项目名称:砚山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万元
采购需求:按照上级规划分解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任务,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与评价、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土地整治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成果,以已有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成果资料,利用统一的标准、科学的技术方法,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19〕247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准备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20〕150号)等文件及国家、省、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并通过审查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后续服务为提交成果审查通过后1年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及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08日17:30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15198978082)
注: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2152881)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 7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递交:供应商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7月 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砚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入,不可多转、少转或多笔转入,保证金必需于2022年 7月 14日09时00分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提交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以确保开标前能按时到账。
账户名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马支行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供应商,保证人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保证保险:1.当供应商未能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供应商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供应商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登录云南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平台官网,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3、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供应商对投标保证金在交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3.1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供应商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3.2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供应商自己交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3.3供应商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4、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
保证金交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交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注: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是投标单位名称,凡是使用个人姓名缴纳和现金转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保证金,禁止参加项目投标。
5、保证金退还
5.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代理公司上传到系统内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5.3流标、废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5.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砚华东路70号
联系方式:18087638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文山祥霖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丽晶园小区51幢5号
联系方式:0876-6880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宇
电 话:1818367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