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砚山县维摩乡倮可腻村委会阿额村小组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已由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以砚政办发〔2022〕49 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智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22年砚山县维摩乡倮可腻村委会阿额村小组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GC532600202220070001
2.3项目概况:1.厂房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圈舍3600平方米。场地平整32.51亩。生产管理用房。2.配套设施建设:建设800米车辆通行方便的路。水电安装。蓄水池、污水处理池、蓄粪池、饲料房、消毒等建设内容。具体内容以实际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项目总投资:600万元;
2.5建设工期:180天(具体开工、竣工时间以招标人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6项目建设地点:砚山县维摩彝族乡。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不能在在建(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2021年9月至今的任意3个月)。
(3)其他人员资格:(1)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更换,必须持证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2)拟派主要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劳务员1人、标准员1人(至少5人),具备相关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2021年9月至今的任意3个月),必须持证常驻施工现场,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近三年为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是2021年成立的新公司,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附相关说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提供网上截图证明材料及承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上截图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
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证明材料并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
3.严格执行工程投标报价,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中标后不得向招标方提出工程造价低、工程施工难度大等不合理要求,并有承诺书。
4.投标人如是云南省外企业,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 基本信息登记。
5.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须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申请人须作出书面承诺。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 4月15日至2022年 4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点30分至下午5点3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文山州),凭企业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215288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5 月 9日15时00分。
5.2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3开标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本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网上提交投标文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山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格式为:*.BTBJ),如有视频图纸文件格式为(*.BTBT(图纸文件)、*BTBY(视频文件))],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5.6本项目为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采取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开标。
(重要提示: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下达远程解密命令三次,每次三分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6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三)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登录云南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平台官网,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6.3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开户银行:云南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马支行
银行账号:4000018955890012-0636
保证金查询电话:0876-3132929
6.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6.5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一)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二)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三)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四)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五)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③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六)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七)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山县政务网”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
联 系 人:李景华
电 话:1350876506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智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中天世纪御兴园A区C7-9号
联 系 人:任秋雨
电 话:1888769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