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平远城镇规划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建筑行为,依法规范城镇规划,6月28日上午9时,由平远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了平远镇机关干部,平远住建分局、平远国土分局等多个部门对阿三龙村民委桥头村小组王顺堂、张勇两户占用村集体公用道路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经了解,王顺堂、张勇两户建筑均为私自占用村集体道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侵犯了群众的集体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村民委干部及我局工作人员、政府、国土部门工作人员多次对王顺堂、张勇两户进行法律宣传和思想动员,但两户不听劝阻,并及时对两户下达限时拆除通知,责令其限时自行拆除,但两户均未按要求进行拆除。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镇人民政府决定依法对王顺堂、张勇两户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此次强制拆除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执法车6辆,动用大型挖机1台,按照拆除工作实施方案,依法对两户违章建筑进行集中强制拆除,其中占地面积6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200余平方米。
此次拆除行动,维护了村集体利益,同时也显示了我镇党委政府对违章建筑零容忍的态度,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为我镇城乡科学、合理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图为副镇长王赞作拆除行动讲话
图为张勇户拆除前和拆除后照片
图为王顺堂户拆除前和拆除后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