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文山州砚山监狱里的铸造厂车间里没有除尘设备,恶臭气体直排。固体废物(每年有1000多吨)随意倾倒在山沟里”的举报案件后,砚山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批转开展调查和处理。
经调查,所举报的文山州砚山监狱里的铸造厂为租用原文山监狱原三监区的四个铸件厂项目,分别是:砚山县东升五金机械配件厂、砚山县新越五金机械配件厂、砚山县德振兴五金加工厂、砚山县鑫黎明五金加工厂(以下简称“四厂)。四厂均为燃气灶具配件加工生产线,四厂2018年6月10日因环境问题被举报,经调查核实被责令立即停产整治,改正违法行为,分别各处罚款20万元,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经2018年6月22日再次现场督察,四厂项目均处于停产状态。
经调查,四厂项目各设有4个冲天炉,均两两配对设有水幕除尘脱硫设施,在6月10日调查中未发现四厂废气治理设施停止运行情况。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均为一般固废,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主要是造型废渣、废铁渣、不合格产品和炉渣,其中废铁渣、不合格产品返回铁水制备工段回收利用,造型废渣和炉渣可用作道路等施工基地的填方回用。在2017年项目技改扩建前,固体废弃物统一收集堆放于四厂所在地东面约800米的一个山坳中。2018年3月复产后产生的造型废渣均回收利用不外排,少量炉渣集中堆放于原固废堆存地,经实地检查堆存量约为8000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处理。
举报件涉及的环保问题部分属实。对倾倒的固废砚山县已要求四厂及时联系辖区内可以利用项目固体废物的行业配合消耗,限定时间消耗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