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18年5月5日,砚山县法院利用周末、清晨时间节点,集中警力对14件案件18名被执行人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砚山县人民法院提前作出周密部署,从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应急处置等方面作了详细安排。清晨6时30分,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在带队领导的号令下按既定方案迅速前往各被执行人住所开展执行。
面对从睡梦中唤醒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在进行耐心释法析理的同时,严厉指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法律的强大震慑作用下,多名想继续耍赖的“老赖”纷纷想办法筹钱履行,有的主动与申请人联系制定还款计划。此次执行活动中,4件执行案件通过支付现金、刷卡、微信转账等方式当场交款履行完毕,执结金额6万余元;4个被执行人作出还款计划并取得申请人同意,执行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2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被依法拘留。
此次集中执行,是针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企图通过各种途径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的强大震慑。执行活动同时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形成了“借执行促宣传,以宣传促执行”的良性互动,彰显了砚山县人民法院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