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理和帮扶,盘龙司法所主动利用现代科技媒体,探索“微信监管”模式,将微信引入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之中,通过“微”管理、“微”教育、“微”疏导,丰富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方式,提高社区矫正监管效率。今年3月以来,盘龙司法所充分利用微信方便快捷特点,建立了盘龙乡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微信群,盘龙司法所管辖的18名社区服刑人员有14名加入该群,占全乡在册服刑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自盘龙司法所利用微信群监管社区服刑人员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有利于加强服刑人员的监管,适时掌握本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生活工作动态。充分利用微信视频、分享位置等功能,要求群内服刑人员进行周电话汇报时一并通过微信发送所在位置以确认该服刑人员是否在活动区域范围内。对重点人员随时随地进行位置定位抽查,要求服刑人员看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发送的视频必须接受,通过与服刑人员视频通话结合分享位置确认是否是服刑人员本人使用微信。
二是方便传达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通知。通过微信群发布司法行政机关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提醒等通知,既省时省力,也克服了司法所人少事多现象,减少了部分工作量,要求群内所有服刑人员看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发布的消息通知及普法知识等必须回复收到,且严禁服刑人员在群内乱发与社区矫正工作无关的信息,保证群内风清气正。
三是方便开展普法宣传,随时随地学习法律知识。通过在微信群内不定期转发各种法律法规知识、社区矫正规定等,丰富社区服刑人员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从教育入手,督促服刑人员认真服刑。
四是加强思想交流,以案释法,真正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微信群可以适时了解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随时随地与服刑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他们存在的困难和心理,及时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教育纠正。司法所还通过在群内发送县内其他服刑人员因重新违法犯罪、不假外出、不按时参加集中学习等受到警告、撤销缓刑的案例,以案释法,敲响警钟,真正做到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督促服刑人员认罪伏法,服从管理,争取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