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问题编号 | 问题 | 整改方案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完成情况 | 整改进度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55-33 | 饮用水水源环境隐患较多 | 《砚山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砚委〔2023〕353号) | 到2024年,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 1.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更新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源名录,对排查出的风险源更新风险防控方案并开展整治。 2.按季度公示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对超标水源地或部分监测指标高的水源地强化饮用水源水质风险分析和研判,实施跟踪监测,督促开展整治,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 2024年11月30日
| 1.已组织对回龙水库、路德水库周边是否存在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浅表湿地运行情况等方面深入开展环境风险排查并核实更新了风险源名录。已实施完成江那镇回龙片区土地提质增效项目,建设2个排水提升站,将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尾水引流至回龙水库下游作为农灌使用,从源头解决生活污水污染水源的问题,截至目前改造提升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2.结合省驻文监测站对砚山县回龙水库水质取样监测通报,我县及时采取了跟踪监测,对超标水源地或部分监测指标高的水源地水质进行风险分析和研判。同时,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溯源排查,制定可行整治方案,并全力抓好问题整改,确保了水质稳定达标。已按季度公示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截至目前共公示3个季度。 | 已完成 | 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 县水务局,江那镇党委和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