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20 16:10:14     来源: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阅读次数: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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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乡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工作。

2.编制全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承办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建立、调整、撤并及其发展的审查报批工作。

 3.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全乡小学、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协调、稳定、健康发展,负责民办幼儿教育的管理工作。

4.指导全乡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乡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5.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案;监测全乡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经费安排计划;指导全乡各级各类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

6.主管全乡教师工作,编制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会同主管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岗位聘用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各学校教师职称岗位设置管理和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抓好全乡教师队伍建设及年度考核工作。

7.组织实施小学、幼儿园水平测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小学、幼儿园的年度水平测试工作。

8.指导各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同有关部门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及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9.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况,及时处理好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10.指导全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工作。

11.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12.指导全乡各级各类学校的电化教育、现代远程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装备、培训和教学效益评价工作。

13.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14.负责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1)提升学校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推动党员教育常态化、组织生活经常化。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派单制度,持续强化党建工作过程性评价,坚持每季度的党建派单过程性督察,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全力推进升星计划和创星计划,对标对表《中小学校党支部规范化标准(修订)》,持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大力抓党建工作示范学校创建,巩固提升党建工作示范校创建质量。加强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抓好党建带群建示范点建设,推动党群一体化建设取得新突破。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参加第四期全国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示范班和省、州、县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组织开展不少于1期的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实操培训,进一步加大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力度。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以落实派单制为重点,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加大党规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力度,牢固树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以强化日常监管为抓手,加强招生、招聘、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落实廉政谈话等制度,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

(3)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党对工会、共青团和少队工作的领导,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小学校思想政治课质量和水平,加快壮大思政课教师队伍,发挥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三科统编教材课堂引领作用,牢牢占领新时代教育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大网络知识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规范师生网络行为,严格教育体育系统各类讲座、宣讲、学术交流的审核把关,规范文化宣传工作。

2.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提高育人质量

(1)强化中小学德育工作。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升德育内涵为核心,创新工作手段和方法,完善德育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德育工作水平,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2)重视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美育和劳动教育工作,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合力育人机制,结合校园常规管理、兴趣或社团活动、基地实践和家庭教育开展。聚焦考试改革,抓好学校体育工作,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积极开展高雅艺术和戏曲进校园活动,抓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增强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让学生能发现美、认识美,能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增长劳动知识、提升劳动技能。加强劳动和实践育人,开展勤工俭学示范校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改进教学教研。完善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的政策措施,全面提升教师教育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认真规划并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督促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建设乡、校(园)教研工作体系,提高各级教研水平。组织开展教师专业知识测试、现场教案书写、试卷制作与陈述、述课或课堂教学竞赛、电子白板功能使用课堂竞赛等活动,提升教师驾驭课堂能力。通过组织复习研讨会和模拟考试等活动,提高课堂复习效率。

(4)注重学校内涵发展。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评估的导向、管理、鉴定、改进和激励功能,规范学校(园)办学(园)行为,提升学校(园)管理水平,凝练学校(园)办学特色。督促指导责任督学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学校日常管理、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强化专项督导,跟进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创新教育督导成果转化应用机制,推进教育督导现代化发展。

   3.坚持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发展

(1)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加大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一村一幼”项目建设力度,学前教育普及率达85%,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80%。开展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总体办园水平。加强幼儿教育“小学化”治理,努力推进幼儿教育课程游戏化,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2)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对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标要求,加快推进优质均衡步伐。加大教育投入,提升学校硬件条件。抓住建设“美丽乡村”机遇,科学规划学校布局,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管理,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步伐,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办学质量。

(3)规范发展民办教育。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按照审批程序做好民办幼儿园审批。开展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年度检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稳步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登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 加大扶持力度,改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4)统筹发展特殊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校外教育。扩大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创新教学模式,积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学习能力评估认定工作,构建特普融合、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积极开展民族常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广泛开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坚持“公益办中心、服务青少年、效力全社会”的办学宗旨,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立德树人阵地为载体,面向广大青少年开展公益性、普惠性艺体类特长培训,开展丰富多彩寒暑假“圆梦蒲公英”主题活动,构建以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主体,学校课外教育、乡村少年宫活动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校外教育体系。

4.坚持依法治教,提升教育治理水平

(1)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普法规划任务和依法治县要求,全面提升教育系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大力宣传宪法、教育系统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理水平;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全面推进“法律进校园”活动。加强普法教育阵地建设,坚持法治副校长制度,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课程内容,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2)努力打造平安校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运行机制,压实安全工作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各组各类学校校长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师生安全。强化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学校日常管理、隐患排查整改以及“三防”建设,加大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力度,继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突出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学生遭受性侵害、卫生健康等专项整治,预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加大民办教育整治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民办教育机构非法办学、违规办学整治工作,指导无证办学机构积极整改,达到审批条件,规范办学,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4)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一部手机办事通”等政务服务工作,清理机关审批事项,精简办理流程,节约群众办理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严控会议规模和审批程序,严格发文审批程序和行文规则。统筹整合教育系统检查、考核事项,减轻基层学校负担。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提高教育信息化服务质量。

5.坚持师德标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争做“四有好老师”为抓手,教育广大教师立德修身,提升师德素养。加大违反师德师风问题查处力度,坚决查处师德失范、师风败坏的“害群之马”。

(2)注重教师专业引领。认真抓好校园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七乡名师名优校长、名师工作坊、普通教师培养培训,组织实施“送教送培”下乡、上好课”网络专题培训、新教师岗前培训、学校管理人员培训等项目,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养。做好“七乡名师”、“名优校长”遴选和培养工作,发挥县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坊引领作用,示范引领教师专业成长。

(3)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深入实施教育人事管理“县管校聘”改革,深化教职工全员聘用,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进一步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盘活现有教师资源,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积极争取扩大特岗教师招聘数量,通过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引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渠道补充紧缺教师,不断壮大教师队伍力量。

6.坚持民生导向,全力回应群众关切

(1)做好村校划片招生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砚山县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城区学校划片招生工作,依法保障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现应入尽入。

(2)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实施 “一村一幼”改造项目,实现“一乡一公办”和“一村一幼”建设目标。

(3)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建立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管理和评价制度,开展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校创建活动,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完善功能室标准化体系建设,落实实验仪电音体美器材和图书配备标准,管好用好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4)加强财务管理。贯彻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7.坚持力度不减,巩固教育脱贫成果

(1)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落实“双线四级六长”责任制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乡(镇)、村(组)及有关部门紧扣义务教育阶段“一个都不能少”的工作目标,扎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落实,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坚持分类施策,加大辍学学生劝返工作力度,完善保学措施,科学合理安置劝返学生,确保劝返学生回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2)精准实施教育资助。全面落实各类教育资助政策,严格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按程序组织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根据认定情况兑现补助资金。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学生、家长及社会对教育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实施好社会捐资助学项目,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确保学生不因贫困失学辍学。

(3)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落实省、州、县招生考试政策,认真组织各类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录取等环节工作。大力宣传招生考试政策,认真落实档卡户考生志愿填报 “一对一” 辅导要求,提高考生志愿填报准确率。坚持依法规范、严格管理、强化服务的工作原则,狠抓考风考纪建设,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考试氛围。

(4)积极开展技能培训。落实《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两后生”暨农民素质提升培训实施方案(2019-2023)》,按照县扶贫局项目库中的培训任务,对农村卡户劳动力和两后生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及普通话培训,做好培训资料、培训名册、培训图片的收集整理工作。

8.坚持全民健身,致力打造健康砚山。

(1)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的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县各族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健康生活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打造群众性体育活动品牌赛事。

(2)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改善学校体育设施设备条件,落实大课间活动等制度,开足体育课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活动,培养广大青少年体育爱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每个学生至少掌握2项以上的体育运动技能,参与体育锻炼的学生占学生总数的98%以上。做好学生体质数据监测、学校体育督导评估等工作。

(3)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吸引社会投资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改善体育设施条件,优化公共体育服务。加强体育宣传,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健身意识,营造浓厚的体育健身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73人。在职实有27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7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7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48.3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323.96万元。

与上年5643.88万元对比减少171.57万元,下降3.04%,主要原因是减少地方性奖励性绩效预算和其他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148.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48.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48.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单位资金323.96万元。

与上年5563.88万元对比减少415.53万元,下降7.47%,主要原因是减少地方性奖励性绩效预算和其他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472.3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14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2.11万元,与上年5643.88万元对比减少541.77万元,下降9.60%,主要原因是减少地方性奖励性绩效预算和其他收入。项目支出46.24万元,与上年224.11万元对比减少177.87万元,下降79.37%,主要原因是安保人员工资专项资金经费由上级部门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50201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20.28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等相关支出;

2.2050202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3702.82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及公车平台的正常运转等相关支出;

3.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517.97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72.65 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及失业保险支出;

5.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6.87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6.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遗属补助,建房安家费支出;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65.86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8.64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84 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10.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积金354.48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 1339.7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9.78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 522.2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28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3.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 1462.6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2.66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4.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2.6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72.65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5.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65.8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86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6.30111工资福利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8.64 万元,项目支出0 万元);

7.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2.7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4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8.30113工资福利支出- 住房公积金 354.4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48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9.30228工资福利支出- 工会经费 1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5 万元,项目支出0 万元);

10.30299工资福利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4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11.30302工资福利支出- 退休费 513.5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53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12.30199工资福利支出-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8.0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0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13.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60.1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60.12万元);

14.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 劳务费28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83.16万元);

15.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 电费 4.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4.3万元);

16.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 水费 4.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4.3万元);

17.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 培训费 2.6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2.67万元);

18.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务接待 2.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2.1万元);

19.30218商品和服务支出- 专用材料 1.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20.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1.0 万元);

21.30304商品和服务支出- 抚恤金 6.8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6.87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0万元,较上年1.77万元增加0.53万元,增长29.9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原因为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0万元,较上年1.3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20人次。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坚持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万元,较上年 0.47万元增加0.53万元,增长11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较上年0.47万元增加0.53万元,增长112.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长的原因是车辆年久经常维修及耗油加大。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其中:办公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资产总额5645.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59万元,固定资产5616.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因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故《06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因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08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因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无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09-1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因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无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故《09-2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因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无新增资产配置,故《10.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因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无2024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11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136000800111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小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