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殡葬和公墓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4-15 14:27:41     来源: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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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殡葬和公墓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殡葬和公墓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殡葬和公墓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砚山县殡葬和公墓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对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负责为我县火化区内城乡居民提供遗体接运、遗体冷藏寄存、遗体整容、穿洗理遗体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及殡仪服务、丧葬用品销售等选择性服务;负责殡仪馆发展的规划编制、设施建设与管理维护;配合殡葬管理有关部门搞好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树立文明办丧新风;负责员工的教育培训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员工的社会地位和殡仪职工的社会形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建立、健全、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秉持单位稳定、健康发展的理念,根据殡葬和公墓管理服务中心实际情况科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2.开展殡葬行业调研工作。组织到其他地州殡葬改革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考察、学习、文流,并根据我县目前的殡葬习俗,创新开展殡葬延伸服务,促进我县生态殡葬工作的快速推进。

3.加强监督指导,规范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殡仪馆的殡仪服务及收费。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严厉查处社会殡仪服务机构乱收费行为,进一步提升殡仪馆公益性服务水平。

4.督促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尽快筹划建设新的县级经营性公墓,2023年上半年完成一期建设任务,满足全县殡葬需求。

5.规范砚山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工作。汇总公墓试运行中的民众意见和管理中发现的利弊,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完善公墓的绿化及配套设施,逐步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白鹤公墓的日常监督与管理。

6.积极做好关于调整惠民殡葬补助发放方式的宣传工作,努力提升群众的知晓率,从而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加大筹措资金力度将采取分批次兑现2020年9月前未兑现的殡葬惠民补助资金554万元。

7.认真组织党风、廉政、法规学习。常态组织党风、廉政、法规等学习,培养职工爱国爱党情怀,廉洁自律,依法办事。

8.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与防范。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防灾害等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对白鹤公墓及县殡仪馆做到常巡常查,及时整改,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9.适时组织文体活动。积极组织职工开展春游、工会等活动,丰富职工生活、加强职工团结友爱、催生职工爱岗敬业素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砚山县殡葬和公墓管理服务中心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33.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3.7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85.14万元对比增加1248.56万元,增长1466.48%,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预算增加殡葬惠民补贴项目经费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3.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3.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3.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85.14万元对比增加758.56万元,增长890.96%,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预算增加殡葬惠民补贴项目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33.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70万元,与上年 74.60万元对比增加9.10万元,增长12.20%,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76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7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殡葬惠民补贴经费支出增加;单位资金支出49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49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自有资金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7.2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825.4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62.5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88万元,殡葬惠民补助支出760.0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0.31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08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0.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0.91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0.3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4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1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2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办公费49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5万元,项目支出490万元)。

水费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生活补助76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60.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殡葬和公墓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殡葬和公墓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殡葬和公墓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殡葬和公墓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根据砚政复〔2021〕367号文件,殡葬火化接运车辆移交砚山县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使用)。

无增减变化原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殡葬和公墓管理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393.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5.97万元,固定资产1147.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6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单位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03》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故本表无数据,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07》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本单位2023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本单位2023年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及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7.本单位2023年无新增资产配置,故《新增资产配置表10》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8.本单位2023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附件:砚山县殡葬和公墓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1400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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